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第一节 基金托管人概述


  一、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托管业务
  基金托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
   托管人的四项职责:
  1.资产保管,即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资产设立独立的账户,保证基金的全部资产安全完整;
  2.资金清算,即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资产复核,即建立基金账册并进行会计核算,复核审查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4.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托管业务获取托管费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托管规模与其托管费收入成正比。
  
  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运作中的作用
  关键在于有利于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三点作用:
  (1)防止基金财产挪作它用,有效保障资产安全。
  (2)通过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以及时发现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要求运作。
  (3)通过托管人的会计核算和净值计算,有利于防止、减少基金会计核算中的差错,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基金托管人的市场准入(共8条)
  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八项条件
  (1)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共11条)
  十一项具体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托管业务流程
  四阶段:签署基金合同、基金募集、基金运作、基金终止
  
  图5-1 基金托管业务运作流程图
  
  

第二节 机构设置与技术系统


  一、基金托管人的机构设置
  托管银行一般要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或者资产托管部。
  托管部一般包括四个部门:
  (1)主要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研究,客户关系维护的市场部门;
  (2)主要负责基金资金清算、核算的部门;
  (3)主要负责技术维护、系统开发的部门;
  (4)主要负责交易监督、内部风险控制的部门。
  
  二、基金托管业务的技术系统
  目前各托管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四个主要特征。
  1.主要托管业务活动通过技术系统完成
  2.系统配置完整、独立运作
  3.系统管理严格
  4.系统安全运作
  
  

第三节 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基本要求
  1.独立、完整、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财产
  基金托管人的首要职责就是要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独立、完整、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基金托管人必须将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严格分开,要为基金设立独立的账户,单独核算,分账管理。不同基金之间在持有人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应完全独立,实行专户、专人管理。不同基金的债权债务是不能相互抵消的。
  2.依法处分基金财产
  3.严守基金商业秘密
  4.对基金财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基金资产账户的种类及管理
  基金托管人负责开立并管理基金资产账户。基金资产账户开立前,托管人应刻制基金的印章和准备开户资料。基金资产账户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账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三类。
  基金资产依其形态的不同,存放在不同资产账户中。
  (1)基金银行存款账户
  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属于投资类账户。
  (2)结算备付金账户
  (3)证券账户
  基金的证券账户包括交易所证券账户和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托管账户。
  交易所账户分为:上海交易所账户、深圳交易所账户。
  
  三、基金财产保管的内容
  1.保管基金印章
  2.基金资产账户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做好基金资产账户的更名、销户及资产过户等工作。
  (2)托管人负责开立全部资产账户,保证基金账户独立于托管银行账户;不同基金的账户也相互独立,对每一个基金单独设账,分账管理。
  (3)严格按照基金管理的有效指令办理资金划拨和支付,并保证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通过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4)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账户。
  3.重要文件保管
  4.核对基金资产
  
  

第四节 基金资金清算


  基金的资金清算依据交易场所的不同分为交易所资金清算、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资金清算和场外资金清算。
  一、交易所交易资金清算
  清算流程:(4 步)
  (1)接收交易数据。
  (2)制作清算指令。
  (3)执行清算指令。
  (4)确认清算结果。
  
  二、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资金清算

  三、场外资金清算
  
  

第五节 基金会计复核


  一、基金账务的复核
  二、基金头寸的复核
  三、基金资产净值的复核
  四、基金财务报表的复核
  五、基金费用与收益分配复核
  六、业绩表现数据的复核
  
  

第六节 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监督的依据
  在我国,基金托管人主要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等规定,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等内容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对基金投资范围的监督
  (二) 对基金投融资比例的监督
  (三) 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得承销证券、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等。
  (四)对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的监督
  (五)对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的监督的特点是:
  (1)不同基金类型监督的依据和内容不同。
  (2)主要是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交易对手、投资风格等方面的监督。
  (3)根据投资需要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增加、完善监督内容。增加了对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权证产品、资产支持证券等的监督。
  
  三、监督与处理方式
  四种方式:
  (一)电话提示
  (二)书面警示
  (三)书面报告
  (四)定期报告
  
  

第七节 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一) 内部控制的目标
  目标分为四项: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基金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完整性原则
  3.及时性原则
  4.审慎性原则
  5.有效性原则
  6.独立性原则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1.环境控制
  2.风险评估
  3.控制活动
  4.信息沟通
  5.内部监控
  
  三、内部控制的内容
  1.资产保管的内部控制
  (1)基金托管人必须将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严格分开。
  (2)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3)基金托管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代基金开立银行存款账户、证券账户、清算备付金账户,并安全保管基金印章、账户印鉴、证券账户卡和账户原始资料。
  (4)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和实物券凭证。
  (5)基金托管人应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定期核对全部账户资产,保证账实、账账、账证相符。
  2.资金清算的内部控制
  (1)基金托管人应实行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
  (2)基金托管人应严格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有效划款指令办理基金名下资金清算,没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不得办理基金名下资金清算。
  (3)建立复核制度,形成相互制约机制,防止差错的产生。
  (4)基金托管人应建立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3.投资监督的内部控制
  基金投资监督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主要是人为或系统原因对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发现后未能有效制止。
  4.会计核算和估值的内部控制
  基金会计核算过程的主要风险点有核算办法不合理、没有严格按流程操作、核算数据错误等。
  制定基金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以下会计系统控制措施:
  (1)对所托管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2)建立凭证管理制度。
  (3)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4)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5)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6)建立严格的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制度。
  (7)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应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5.技术系统的内部控制
  技术系统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有基金清算、核算系统主机硬件系统故障,软件系统、数据接受、交易监督控制系统故障,录音、录像系统故障等。更严重的可能会出现数据严重损坏、通讯中断等。
  
  四、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
  1.建立完善的稽核监督体系
  2.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
  3.严格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章 基金的市场营销

第一节 基金营销概述


  一、基金市场营销的含义与特征
  (一)基金市场营销的含义:不能简单等同于推销、销售或者促销。是从市场和客户需要出发所进行的基金产品设计、销售、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二)基金市场营销的特征(考点)
  1.规范性
  2.服务性
  3.专业性
  4.持续性
  5.适用性
  
  二、基金市场营销的内容
  (一)目标市场与客户的确定
  确定目标市场与客户是基金营销部门的一项关键性工作。
  (二)营销环境的分析
  1.销售机构本身的情况
  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目标、经营策略、资本实力都会对基金营销产生重要的影响。
  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因素
  分为外在和内在因素。外在因素如个人成长的文化背景、社会阶层、家庭、身份和社会地位;内在因素有心理上的,如动机、感觉、风险承受能力、对新产品的态度等。
  3.监管机构对基金营销的监管
  (三)营销组合的设计
  营销组合的四大要素(4P)——产品(product)、费率(price)、渠道分销(place)和促销(promotion)是基金营销的核心内容。四大要素的功能与作用如下:
  1.产品
  产品是满足投资者需求的手段。基金管理人只有不断开发出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多样化的基金产品供客户选择,才能不断扩大业务规模。
  2.费率
  定价是将产品的价格定位于目标市场对该产品所认识的价值之上,这是营销取得成功的关键。
  3.渠道
  渠道的主要任务是使客户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以便捷的方式获得产品。
  4.促销
  促销是将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传达到市场上,通过各种有效媒体在目标市场上宣传产品的特点和优点,让客户了解产品在设计、分销、价格上的潜在好处,最后通过市场将产品销售给客户。
  (四)营销过程的管理
  1.市场营销分析
  2.市场营销计划
  3.市场营销实施
  4.市场营销控制
  
  

第二节 基金产品设计与定价


  基金产品是基金营销管理的客体,产品本身能否适合基金投资者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营销的效果。
  一、基金产品的设计思路与流程
  1.要确定目标客户,了解投资者的风险收益偏好。确定具体的目标客户是基金产品设计的起点
  2.要选择与目标客户风险收益偏好相适应的金融工具及其组合。
  3.要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4.要考虑基金管理人自身的管理水平。
  基金产品设计包括三方面重要的信息输入:客户需求信息、投资运作信息和产品市场信息
  
  二、基金产品设计的法律要求
  1.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2.有明确的基金运作方式;
  3.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品种的规定;
  4.不与拟任基金管理人已管理的基金雷同;
  5.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6.基金名称表明基金的类别和投资特征;
  7.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基金产品线的布置
  基金产品线指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所拥有的不同基金产品及其组合。
  从三方面考察基金产品线的内涵:
  产品线的长度: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所拥有的基金产品的总和。
  产品线的宽度: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所拥有的基金产品的大类有多少。
  产品线的深度: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所拥有的基金产品的大类中有多少更细化的子类基金。
  基金产品线类型:
  水平式,垂直式,综合式
  
  四、定价管理
  基金产品定价就是与基金产品本身相关的各项费率的确定,认购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等。
  定价首要考虑要素是基金产品类型。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各项基金费率递减。
  第二考虑因素是市场环境。市场竞争越是激烈,基金费率越低。
  第三考虑因素是客户特性。客户规模大,有优惠。
  第四考虑因素是渠道特性。直销的产品费率更低
  

第三节 基金销售渠道、促销手段与客户服务


  一、国外基金销售渠道的状况
  国际上,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主要分为直销和代销两种方式。
  直销是不通过中介机构而是由基金管理人附属的销售机构把基金份额直接出售给投资者的模式,一般通过邮寄、电话、互联网、直属的分支机构网点、直销队伍等实现。代销是一种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顾问公司等代销机构销售基金的方法。
  表6-2 直销和代销的特点

 

直销渠道

代销渠道

渠道构成

直属的销售队伍

独立的投资顾问

直属的分支机构网点

银行、券商的销售网络

直接推销

基金超市

通过邮寄、电话、互联网

折扣经纪人

渠道特点

对客户财务状况更了解,对客户控制力较强

对客户的控制力弱,但有广泛的客户基础

更容易发现产品或服务方面的不足

客户可得到独立的顾问服务

易于建立双向持久的联系,提高忠诚度

代销机构有业绩才有佣金,基金公司不承担固定成本

推销新产品更容易

商业对手对渠道的竞争提高了代销成本

  (一)商业银行
  历史上来看,欧洲大陆的银行占据了基金销售的绝对市场份额。银行的典型行为是给潜在的客户销售本银行发起的基金。
  在银行基金销售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它通常是指投资者向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和申购对象。
  (二)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一般具有强大的销售和网络渠道,在推销保险产品同时可以销售基金产品。
  (三)独立的理财顾问
  美国和英国有很发达的独立理财顾问行业。
  (四)直销
  直销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将基金直接销售给公众,而不经过银行等中介机构。
  (五)基金超市
  
  二、我国基金销售渠道的状况
  1. 商业银行
  2.证券公司
  3.证券咨询机构和专业基金销售公司
  4.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
  
  三、基金的促销手段
  1.人员推销
  人员推销是一种面对面的沟通形式。为了获得最佳效果,销售队伍的宣传推介必须与基金管理公司其他的沟通方式协调一致,如广告、营业推广和宣传等。一般来说,针对机构投资者、中高收入阶层这样的大客户。
  2.广告促销
  3.营业推广
  营业推广属于短期性的刺激工具,用以鼓励投资者较迅速和较大量地购买某一基金产品。营业
  推广手段:(3 类)
  1)销售网点宣传
  2)投资者交流
  3)费率优惠
  4.公共关系
  
  四、基金的客户服务方式
  (一)电话服务中心
  (二)邮寄服务
  (三)自动传真、电子信箱与手机短信
  (四)“一对一”专人服务
  (五)互联网的应用
  (六)媒体和宣传手册的应用
  (七)讲座、推介会和座谈会
  

第四节 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与职责


  一、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
  1.基本规定
  基金销售活动的业务主体是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也当然地具有销售基金的职责。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基金管理人与被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2.商业银行申请基金代销资格应具备的条件(9 点)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商业银行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二,有专门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
  第三,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3 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
  处罚。
  第四,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有与基金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第六,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技术设施,基金代销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机、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制度。
  第八,公司及其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人员人数的1/2,部门的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2以上基金业务或者5 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第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证券公司申请基金代销资格应具备的条件:8 点+4 点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对证券公司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规定如下:“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最近两年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三)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四)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
  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代销资格应具备的条件:8 点+2 点+4 点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规定如下:“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和第十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两千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三)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
  (四)最近三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
  5.专业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基金代销资格应具备的条件:5 点+2 点+2 点+4 点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专业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进行了规定,指出:“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至第(七)项、第十条第(三)项和第(四)项,以及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组织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范围;
  (二)主要出资人是依法设立的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三十人,且不低于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金销售机构职责规范4点内
  1.签订代销协议,明确委托关系。
  2.基金管理人应制定业务规则并监督实施。
  3.建立相关制度。
  (1)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制度和销售人员的持续培训制度,加强对基金销售业务合规运作和销售人员行为规范的检查和监督。
  (2)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和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基金份额持有人资金的存取程序和授权审批制度。
  (3)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开户资料和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保存期不少于15年。
  4.严格账户管理。
  
  

第五节 基金销售行为规范


  一、 基金销售机构人员行为规范
  1.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的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时,不得有下列情形:
  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
  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以低于成本的销售费率销售基金;
  募集期间对认购费打折;
  承诺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
  挪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认购、申购、赎回资金;
  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上采取不规范的竞争行为;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3.基金销售人员应依法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保守秘密,不得泄密投资者买卖、持有基金份额的信息或其他信息。
  4.未经基金管理人或者代销机构聘任,任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从事宣传推介基金活动的人员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规范
  (一)基本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代销机构应当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加强对投资人的教育和引导,积极培养投资人的长期投资理念,注重对行业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传,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二)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禁止规定
  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
  3.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
  4.诋毁他人。
  5.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可能使投资者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
  6.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7.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应当准确清晰,还要注意:
  第一,在缺乏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业绩稳”“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表述;
  第二,不得使用“坐享财富增长”“安心享受成长”“尽享牛市”等易使基金投资人忽视风险的表述;
  第三,不得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第四,不得使用“净值归一”等误导基金投资人的表述。
  (三)对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规定
  1.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的过往业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除外。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过往业绩,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的,应当登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业绩;基金合同生效1年以上但不满10年的,应当登载自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宣传推介材料公布日在下半年的还应登载当年上半年度的业绩;基金合同生效10年以上的,应当登载最近10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
  2.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公认的准则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并登载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3.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对不同基金的业绩进行比较,应当使用可比的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和比较期间,并且有关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应当公平、准确,具有关联性。
  4.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附有统计图表的,应当清晰、准确;提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列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名称及评价日期。
  5.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
  6.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不得模拟基金未来投资业绩。
  7.有足够平面空间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四)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报送
  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应当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报告材料。
  
  三、基金销售费用规范
  (一)关于基金销售费用的一般规范
  1.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加强后台管理系统对费率的合规控制,强化对分支机构基金销售费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应通过协议约定双方在申购(认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的分成比例。
  3.基金销售机构的总部应在销售前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销售协议,约定支付报酬的比例和方式、销售费用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等。也可以约定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4.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签订销售协议或销售基金的活动中进行商业贿赂;
  (2)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
  (3)擅自变更向基金投资人的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或通过先收后返、财务处理等方式变相降低收费标准;
  (4)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的销售基金;
  (5)募集期间对认购费用打折;
  (6)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扰乱行业竞争秩序的行为。
  5.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份额发售公告中载明有关基金销售费用的信息。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年度报告中披露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管理费、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的金额,并说明管理费中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总额。
  (二)关于基金销售费用结构和费率水平方面的具体规范
  1.基金销售费用包括基金的申购费(认购费)和赎回费。其中,认购费和申购费可以采用在基金份额发售或者申购时收取的前端收费方式,也可以采用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扣除的后端收费方式。但费率不得超过认购或申购金额的5%
  2.除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品种外,赎回费率不得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同时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3.对于短期交易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按以下费用标准收取赎回费:
  (1)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
  (2)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75%的赎回费。
  收取的基金赎回费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除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品种外,基金销售机构通过互联网、电话、移动通信等非现场方式进行销售时,经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可以对自助交易前端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5.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之间进行转换时,应当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四、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
  三个方面:从审慎调查、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和评价等方面,对基金销售机构行为进行规范。
  四个原则:遵循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全面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实施基金销售适用性。
  
  五、基金营销中的投资者教育
  存在认识误区或错误观念。
  进行投资者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使投资者充分地了解基金、了解自己、了解市场、了解历史、了解基金管理公司。改变认识上的误区,根据自己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在适当的时机,选择合适的基金进行投资。
  基金投资者教育不是一次性的活动。
  
  

第六节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


  
  《规定》从总体上要求销售机构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应遵循安全性、实用性、系统化的原则
  一、前台业务系统(自助式和辅助式),要具备
  1.提供投资资讯功能
  2.对基金交易账户以及基金投资人信息管理功能
  3.交易功能
  4.为基金投资人提供服务的功能
  
  二、自助式前台系统
  
  三、后台管理系统
  后台管理系统主要实现对前台业务系统功能的数据支持和集中管理。
  1.应当记录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的相关信息,具有对基金销售分支机构、网点和基金销售人员的管理、考核、行为监控等功能。
  2.能够记录和管理基金风险评价、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产品信息、投资资讯等相关信息。
  3.后台管理系统应当对基金交易开放时间以外收到的交易申请进行正确的处理,防止发生基金投资人盘后交易的行为。
  4.后台管理系统应当具备交易清算、资金处理的功能,以便完成与基金注册登记系统、银行系统的数据交换。
  5.后台管理系统应当具有对所涉及的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对账作业的功能。
  
  四、监管系统信息报送
  
  五、信息管理平台应用系统的支持系统
  系统数据应当逐日备份并异地妥善存放,系统运行数据中涉及基金投资人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备份应当在不可修改的介质上保存15年。
  
  

第七节 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目标、原则
  1.概念
  根据2008 年1月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在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时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监控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2.目标:3 点。遵守法律法规、防范风险、查错防弊
  3.原则:4 条。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审慎性原则
  
  二、内部控制环境
  
  三、销售决策流程控制
  重大决策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供监察稽核部门及监管机关等单位核查。
  
  四、销售业务流程控制
  5.加强对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和发放的控制。宣传推介材料应事先经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检查,
  出具合规意见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建立完备的客户投诉处理体系。
  
  五、会计系统内部控制

  六、信息技术内部控制
  系统运行数据中涉及基金投资人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备份应当在不可修改的介质上保存15 年。

  七、监察稽核控制

第七章 基金的估值、费用与会计核算

第一节 基金资产估值


  一、基金资产估值的概念
  基金资产估值是指通过对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所有负债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估值,进而确定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过程。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基金负债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份额
  
  二、基金资产估值的重要性
  由于基金份额净值是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金额的计算基础,直接关系到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这就要求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必须准确。
  基金份额净值必须是公允的
  
  三、基金资产估值需考虑的因素
  1.估值频率
  即多长的时间间隔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目前,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于每个交易日估值,并于次日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封闭式基金每周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但每个交易日也进行估值
  海外的基金多数也是每个交易日估值,但也有一部分基金是每周估值一次,有的甚至每半个月、每月估值一次。
  2.交易价格
  当基金只投资于交易活跃的证券时,对其资产进行估值较为容易。这种情况下,直接采用市场交易价格就可以对基金资产估值。
  当基金投资于交易不活跃的证券时,资产估值问题则要复杂得多。在这种情况下,基金持有的证券要么没有交易价格,要么交易价格不可信。
  估值要慎重,其中证券资产的流动性是非常关键的因素。
  3.价格操纵及滥估问题
  要避免基金资产估值时出现价格操纵及滥估现象,需要监管当局颁布更为详细的估值规定来规范估值行为,或者由独立的第三方来进行估值。
  4.估值方法的一致性及公开性
  估值方法的一致性是指基金在进行资产估值时均采取同样的估值方法,遵守同样的估值规则。估值方法的公开性是指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需要在法律规定的募集文件中公开披露。假若基金变更了估值方法,也需要及时进行披露。
  
  四、我国基金资产估值实务(重点学习与掌握)
  (一)基金资产估值的责任人
  责任人:基金管理人
  复核责任人:基金托管人
  为提高估值的合理性和可靠性,行业还成立了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定期评估基金行业的估值原则和程序,并对活跃市场上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提出具体估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在进行基金估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及相关复核工作时,可参考工作小组的意见,但是并不能免除各自的估值责任。
  (二)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2.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
  3.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对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三)估值的基本原则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若以上两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公允价值,基金管理公司应与托管银行商量,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四)具体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权证是以收盘价估值,上市债券是以收盘的净价估值,期货合约是按结算价格估值,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交易所发行未上市品种的估值。
  (1)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2)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股票,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4)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下述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①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
  ②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按以下公式确定该股票的价值:
  
  式中:FV——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价值;
  C——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
  P——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Dl——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
  Dr——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3.交易所暂停交易等非流通品种的估值。
  (1)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2)对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一般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对于因重大特殊事项而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需要按估值基本原则判断是否采用估值技术。此类股票常用估值方法: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和估值模型法。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五)计价错误的处理及责任承担
  当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当计价错误达到0.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暂停营业。
  2.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对基金资产进行评估。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紧急事故导致无法进行基金资产评估。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QDII 基金资产的估值问题
  (一) 估值责任人
  责任人:基金管理公司
  复核责任人:基金托管人
  (二) QDII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及披露(8 点内容)
  1.基金份额净值应当至少每周计算并披露一次,如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在每个工作日计算并
  披露。
  2.基金份额净值应当在估值日后2 个工作日内披露。
  3.基金份额净值应当以人民币或美元等主要外汇货币单独或同时计算并披露。
  4.基金资产的每一买入、卖出交易应当在最近份额净值的计算中得到反映。
  5.流动性受限的证券估值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
  6.衍生品的估值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
  7.境内机构投资者应当合理确定开放式基金资产价格的选取时间,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中载明。
  8.开放式基金净值及申购和赎回价格的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基金、集合计划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明确小数点后的位数。
  
  

第二节 基金费用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经常提到的费用包括两大类。
  一类是基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基金投资者自己承担的费用,主要是申购费、赎回费及基金转换费。
  另一类是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有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信息披露费等,这些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对于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持续计提一定比例的销售服务费,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和对基金持有人的服务。
  两者的区别:一类是由投资者承担(直接)。一类则是由基金资产承担(变相的由投资者承担)。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8类费用: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三)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五)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七)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各种费用的计提标准及计提方式
  (一)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费
  基金管理费是指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而向基金收取的费用。基金托管费是指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提供托管服务而向基金收取的费用。基金销售服务费是指从基金资产中扣除的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方面的费用。
  1.计提标准
  基金管理费率通常与基金规模成反比,与风险成正比。基金规模越大,基金管理费率越低;基金风险程度越高,基金管理费率越高。不同类别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基金,管理费率不完全相同。
  但从基金类型看,证券衍生工具基金管理费率最高。如认股权证基金的管理费率约为1.5%~2.5%;股票基金居中,约为1%~1.5%;债券基金约为0.5%~1.5%;货币市场基金最低,管理费率约为0.25%~1%。目前,我国基金大部分按照1.5%的比例计提基金管理费,债券型基金的管理费率一般低于1%,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率为0.33%。
  基金托管费收取的比例与基金规模、基金类型有一定关系。
  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按照0.25%的比例计提基金托管费,开放式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比例计提,通常低于0.25%;股票型基金的托管费率要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目前只有货币市场基金和一些债券型基金收取。费率大约为0.25%
  2.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
  目前,我国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基金销售服务费均是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H——每日计提的费用;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费率。
  (二) 基金交易费
  基金交易费指基金在进行证券买卖交易时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
  (三) 基金运作费
  指为保证基金正常运作而发生的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发生的费用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法计入基金损益。发生的费用小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第三节 基金会计核算


  基金会计核算是指收集、整理、加工有关基金投资运作的会计信息,准确记录基金资产变化情况,及时向相关各方提供财务数据以及会计报表的过程。
  基金管理公司是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的责任主体,对所管理的基金应当以每只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财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我国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一、基金会计核算的特点
  (一) 会计主体是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会计核算以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则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的责任主要是对基金进行会计核算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其中前者承担主会计责任。
  (二) 会计分期细化到日。目前我国的基金会计核算均已细化到日,每日都要细化报表提供保值。
  (三)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的金融负债通常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基金以投资管理为主要业务,其目的是在承受风险的同时获取较高的资本利得收益,投资管理活动的性质决定了其取得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交易性的;同时,对于开放式基金而言,其持有的金融资产必须能随时变现,以应对基金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因此,除非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通常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二、基金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1.证券交易及其清算的核算
  2.持有证券的上市公司行为的核算
  3.各类资产的利息核算
  4.基金费用的核算
  5.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核算
  6.基金资产估值的核算
  7.本期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8.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9.基金会计核算的复核
  
  

第四节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分析


  一、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分析的目的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基金对外提供的反映基金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净值变动表。
  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分析可以达到以下目的:评价基金过去的经营业绩及投资管理能力;通过分析基金现时的资产配置及投资组合状况来了解基金的投资状况;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为基金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二、基金财务会计报表分析
  (一)基金持仓结构分析
  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的比例
  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的比例
  银行存款等现金类资产占基金净值的比例
  某行业投资占基金净值的比例
  在进行持仓结构的分析时应注意,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如果发生少量变动,并不意味着基金经理一定进行了增仓或减仓操作,因为市场波动也可能引起计算结果的变动
  (二)基金盈利能力和分红能力分析
  (三)基金收入情况分析
  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收入
  分析基金的收入结构可以了解基金的投资情况
  (四)基金费用情况分析
  (五)基金份额变动分析
  (六)基金投资风格分析
  持仓集中度,持仓股本规模分析,持仓成长性分析

第八章 基金利润分配与税收

  

第一节 基金利润


  一、 基金利润来源
  基金利润是指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基金收入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收入。基金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基金资产估值引起的资产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1.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指基金经营活动中因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按买入返售协议融出资金等而实现的利息收入。具体包括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等。
  2.投资收益:买卖价差
  投资收益是指基金经营活动中因买卖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等实现的差价收益,因股票、基金投资等获得的股利收益,以及衍生工具投资产生的相关损益。
  3.其它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赎回费扣除基本手续费后的余额、手续费返还、ETF替代损益,以及基金管理人等机构为弥补基金财产损失而支付给基金的赔偿款项等。这些收入项目一般根据发生的实际金额确认。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指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并于估值日对基金资产按公允价值估值时予以确认。
  
  二、与基金利润有关的几个财务指标
  1.本期利润
  本期利润是基金在一定时期内全部损益的总和,包括记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该指标既包括了基金已经实现的损益,也包括了未实现的估值增值或减值,是一个能够全面反映基金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的指标。
  2.本期已实现收益
  该指标是将本期利润扣除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反映基金本期已经实现的损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该指标是指期末可供基金进行利润分配的金额。由于基金本期利润包括已实现和未实现两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
  4.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基金进行利润分配后的剩余额。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期分配。
  
  

第二节 基金利润分配


  一、基金利润分配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
  基金进行利润分配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的下降。进行了基金分配以后,只是一部分价值转换为现金或者其他的基金份额,总价值不变。
  
  二、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重要考点,请同学们加强记忆)
  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封闭式基金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利润的90%
  封闭式基金当年利润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然后才可以进行当年利润分配。
  封闭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分红
  
  三、开放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我国开放式基金按规定需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每年基金利润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
  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有两种:1、现金分红;2、分红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没有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四、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请同学们自己学习掌握)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节假日的利润计算基本与在周五申购或赎回的情况相同。
  
  

第三节 基金税收


  一、基金的税收
  (一)营业税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印花税
  从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时按照1‰的税率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交易不再征收印花税。
  历史上:
  从2008 年4 月24 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从2007 年5 月30 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3‰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从2005 年1 月24 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三)所得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所得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税收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法缴纳营业税、所得税。
  
  三、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的税收
  (一)营业税
  1.对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
  2.对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印花税
  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所得税
  1.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税收
  (一)印花税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所得税
  1.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股利收入、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4.对个人投资者从封闭式基金分配中取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封闭式基金代扣代缴
  5.对个人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第九章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一节 基金信息披露概述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含义与作用
  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进行的信息披露。
  其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
  在基金份额的募集过程中,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募集信息披露文件向公众投资者阐明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及有关募集安排,投资者能据以选择适合自己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的基金产品。
  (二)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传输
  相对于实质性审查制度,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本推论是投资者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买者自慎”,它可以改变投资者的信息弱势地位,增加资本市场的透明度,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增加对基金运作的公众监督,限制和阻止基金管理不当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三)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现实中证券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对称问题是指,信息没有完全公开,导致有的投资者利用有的人不知道的信息,从而获得一些超额的收益。
  (四)有效防止信息滥用
  如果法规不对基金信息披露进行规范,任由不充分、不及时、虚假的信息披露,会导致信息滥用。
  
  二、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披露内容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基金信息披露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它要求披露的信息应当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没有扭曲和不加粉饰的方式反映真实状态。
  2.准确性原则
  准确性原则要求用精确的语言披露信息,在内容和表达方式上不使人误解,不得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3.完整性原则
  所有的重要事项,都要进行披露。
  4.及时性原则
  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 日内披露临时报告。
  5.公开披露原则
  公开披露原则要求将信息向市场上所有的投资者平等公开地披露,而不是仅向个别机构或投资者披露。
  (二)披露形式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规范性原则
  规范性原则要求基金信息必须按照法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披露,以保证披露信息的可比性。2.易解性原则
  易解性原则是要求信息披露的表述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避免使用冗长、技术性用语。
  3.易得性原则
  易得性原则要求公开披露的信息易为一般公众投资者所获取。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行为
  (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或者基金发售机构
  
  四、基金信息披露的分类
  (一)基金募集信息的披露
  分为首次募集和存续期募集信息披露。
  首次募集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份额发售前至基金合同生效期间进行信息披露。
  存续期募集信息披露主要指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披露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运作信息的披露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报告、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三)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对重大影响事件进行披露。
  
  五、XBRL在基金信息披露中的应用
  (一)简介
  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Language),是XML(可扩展的标记语言,Extensible MarkupLanguage)于财务报告信息交换的一种应用,是目前应用于非结构化信息处理尤其是财务信息处理的最新标准和技术。
  一次录入,多次使用
  (二)意义
  有利于促进信息披露的规范化、透明化和电子化,提高信息在编报、传送和使用的效率和质量。
  (三)概况
  我国上市公司自2003年底开始尝试使用,基金从2008年开始信息披露的XBRL工作。
  
  

第二节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可分为国家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自律性规则四个层次。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国家法律
  我国法律对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主要体现在2004 年6 月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

  二、基金信息披露的部门规章
  基金信息披露的部门规章主要体现在于2004 年7 月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文件
  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文件分为3类:基金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版和相关标引规范(Taxonomy)。

  四、信息披露自律性规则
 
  

第三节 基金主要当事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当事人主要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他们应当依法及时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提示: 共10 点内容,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第三: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 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的报刊上,在公告的15日前,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第四:基金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向交易所提交上市交易公告书等上市申请材料。基金获准上市的,应在上市日前3个工作日,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
  第五: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开放式基金在开始办理申购或者赎回前,至少每周公告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放开申购赎回后,应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第六:在每年结束后90日内,在指定的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基金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的60日内。每季度结束的15日内。
  第七:当发生对基金份额持人有权益或者基金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就在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对于上市交易基金的临时报告,一般需在披露前送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审核。
  第九: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提示:共计6点内容,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第一: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前,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托管人网站上。
  第二:对基金管理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第三: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出具托管人报告,对报告期内托管人是否尽职尽责履行义务以及管理人是否遵规守约等情况作出声明。
  第四:当基金发生涉及托管人及托管业务的重大事件时,托管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内编制并披露临时公告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备案。
  第五: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30内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会议召开后,应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他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体现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的义务。当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而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时候,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此时,该类持有人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第四节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在基金募集信息披露中,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托管协议是三大法律文件
  一、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投资者缴纳基金份额认购款项时,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此时基金合同成立
  (一)基金合同的主要披露事项
  (二)基金合同所包含的重要信息
  1.基金投资运作安排和基金份额发售安排信息
  2.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包括基金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等方面的信息。
  (1)基金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2)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3)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程序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二、基金募集说明书
  编制原则是基金管理人应将所有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予以充分披露,以便投资者更好地作出投资决策。
  (一)招募说明书的主要披露事项
  (二)招募说明书包含的重要信息
  1.基金运作方式。
  2.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的种类、计提标准和方式。
  3.基金份额的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约定,特别是买卖基金费用的相关条款。
  4.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限制等。这是招募说明书中最为重要的信息。
  5.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6.基金风险提示。
  7.招募说明书摘要。该部分出现在每6个月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主要包括基金投资基本要素、投资组合报告、基金业绩和费用概览、招募说明书更新说明等内容。
  
  三、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包含两类重要信息:
  1.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核查。
  2.协议当事人权责约定中事关持有人权益的重要事项。
  
  

第五节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一、基金净值公告
  基金净值公告主要包括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等信息。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在披露净值公告的频率上有所不同。封闭式基金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对开放式基金来说,在其放开申购、赎回前,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放开申购、赎回后,则会披露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三、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与年度报告相比,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特点:(七条)
  1.半年度报告不要求进行审计。
  2.半年度报告只需披露当期数据和指标;而年度报告应提供最近3 个会计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半年度报告披露净值增长率列表的时间段与年度报告有所不同。半年度报告无须披露近5年每年的净值增长率,也无须披露近3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四、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是基金存续期信息披露中信息量最大的文件。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中的责任
  管理人是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者和披露义务人
  基金年度报告应经2/3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托管人职责相关的披露责任,包括负责复核年报、半年报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并出具托管人报告等。
  (二)正文与摘要的披露
  (三)关于年度报告中的“重要提示”
  (四)基金财务指标的披露
  净值增长指标是目前较为合理的评价基金业绩表现的指标。
  (五)基金净值表现的披露
  基金资产净值信息是基金资产运作成果的集中体现。
  目前,法规要求在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中以图表形式披露基金的净值表现。
  表9—1 基金净值表披露要求

披露项目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

列表显示过往特定期间基金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列表显示过往3个月、6个月、1年、3年、5年、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列表显示过往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3年、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列表显示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图示基金年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

柱状图显示基金过往3年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进行比较。

图示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变动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

  折线图显示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六)管理人报告的披露
  基金管理人就报告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等事项向投资者进行的汇报。
  (七)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披露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应披露以下信息: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明细、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5名债券明细、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等。
  基金股票投资组合重大变动的披露内容包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对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前20名的股票价值低于2%的,应披露至少前20名的股票明细;整个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披露该信息的意义主要在于反映金交易量较大的股票信息。
  (九)基金持有人信息的披露
  基金年度报告披露的持有人信息主要有:
  1.上市基金前10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2.持有人结构,包括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3.持有人户数、户均持有基金份额。
  披露上市基金前10名持有人信息有助于防范上市基金的价格操纵和市场欺诈等行为的发生。
  
  五、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披露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基金品种主要有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第六节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一、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
  各国信息披露所采用的“重大性”概念有两种标准:
  (一)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
  (二)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
  按照前一种标准,如果可以合理地预期某种信息将会对理性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则该信息为重大信息,应及时予以披露。按照后一种标准,如果相关信息足以导致或可能导致证券价值或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则该信息为重大信息,应予披露。
  我国的情况是结合这两种。
  
  二、基金临时报告
  对于重大性的界定,我国基金信息披露法规采用较为灵活的标准,即“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或者“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
  
  三、基金澄清公告

  

第七节 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披露


  一、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主要指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每日分配收益,其净值保持在1元不变,因此,货币市场基金没有必要像其他类型基金那样定期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信息,而是披露收益公告。
  按照披露时间段的不同,收益公告可分为三类,即封闭期的收益公告、开放日的收益公告和节假日的收益公告
  1.封闭期的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截至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
  2.开放日的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应至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节假日的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放开申购赎回后,在遇到法定节假日时,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二)偏离度信息的披露
  目前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估值。
  影子定价就是指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1.在临时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当“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就此事项进行临时报告,至少披露发生日期、偏离度、原因及处理方法。
  2.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重大案件揭示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重大事件揭示中,基金管理人将披露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信息。
  3.在投资组合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在投资组合报告中,货币市场基金应披露报告期内偏离度绝对值在0.25%~0.5%间的次数,偏离度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偏离度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等信息。
  
  二、QDII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信息披露所使用的语言及币种选择
  QDII基金在披露相关信息时,可同时采用中、英文,并以中文为准,可单独或同时以人民币、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计算并披露净值信息
  (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1.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托管人信息。
  2.投资交易信息。
  3.投资境外市场可能产生的风险信息,包括境外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的定义、特征及可能发生的后果。
  (三)净值信息的披露要求
  QDII 基金应至少每周计算并披露一次净值信息,如投资衍生品,应在每个工作日计算并披露净值。QDII 基金的净值在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
  (四)定期报告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1.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信息。2.境外证券投资信息。3.外币交易及外币折算相关的信息。
  (五)临时公告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三、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信息披露
  1.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需明确基金份额的各种认购、申购、赎回方式,以及对价种类;
  2.基金上市后,需按交易所要求,在每日开市前披露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当日不得修改),在交易时间内即时揭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
  (1)在每日开市前,基金管理人需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ETF的申购、赎回清单,并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予以公告。
  (2)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除了按规定于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披露外,也将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行情发布系统于次一交易日揭示。
  (3)在交易时间内,证券交易所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方式、申购和赎回清单中的组合证券等信息,实时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3.对ETF的定期报告,无特别的披露事项。
  第一节 基金信息披露概述
  第二节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第三节 基金主要当事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第五节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第六节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第七节 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披露

第十章 基金监管

第一节 基金监管概述


  一、基金监管的含义与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是指监管部门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基金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基金监管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均具有重大意义,是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监管体系由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机构、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手段等组成。
  
  二、基金监管的目标
  基金监管的目标是一切基金监管活动的出发点。
  证券监管的目标主要有三个:一是保护投资者;二是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三是降低系统风险。这三个目标同样适用于基金监管。
  我国基金监管的目标包括: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基金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投资者是市场的支撑者,保护和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是我国基金监管的首要目标。
  (二)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三)降低系统风险
  监管者应当要求基金管理机构满足资本充足率和一定的运营条件以及其他谨慎要求。
  监管者应当做的是:要求投资者将承担的风险限制在能力范围之内,并且监控过度的风险行为。
  (四)推动基金业的规范发展
  
  三、基金监管的原则
  (一)依法监管原则
  基金监管属于行政执法活动。监管机构作为执法机关,其成立由法律规定,其职权也是由法律所赋予的,因此,基金监管部门必须树立依法监管观念。
  (二)“三公”原则
  基金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基金市场。
  (三)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
  国家对于基金市场的监管是市场的保证,而基金从业者的自律是市场基础。
  (四)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原则
  基金监管应遵循连续性的原则,以避免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形,影响基金业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在基金监管中应坚持有效监管的原则。处理好监管成本与监管效益之间的关系,应做到市场能自身调节的,不监管;必须监管的,应当在保证监管效益的前提下做到监管成本最小。
  (五)审慎监管原则
  
  四、基金监管法规体系
  基金监管的法规体系是基金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步形成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自律规则为补充的完善的基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第二节 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中国证监会是我国基金市场上的监管主体。
  中国证券业协会作为我国证券业的自律组织,对基金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证券交易所则对基金的上市交易、信息披露进行监管。
  
  一、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
  (一)基金监管部的职能及对基金市场的监管
  基金监管部主要通过市场准入监管与日常持续监管两种方式实现基金监管。市场准入监管主要指对基金从业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核,通过严格的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控制整个行业运作风险,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日常持续监管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二)中国证监会各地方监管局对基金的监管
  中国证监会各地方监管局主要负责对经营所在地在本辖区内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监管,并负责对辖区内异地基金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进行日常监管。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
  2001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成立。2007年更名为证券投资基金业专业委员会。同年,中国证券业协会设立了基金公司会员部,负责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特别会员的自律管理。
  (一)自律管理的方式与内容
  (二)基金公司会员部的职责
  
  三、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管理
  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均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其他类型基金的业务指引,通过制定这些规则,对基金当事人实行自律管理。
  (二)对基金投资行为进行监控
  证券交易所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监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投资者买卖基金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二是对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控。

  

第三节 基金服务机构监管


  基金服务机构的监管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评价机构等,都由中国证监会依法实施监管。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一、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
  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和日常持续监管。
  (一)市场准入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
  主要包括以下五类: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核、基金公司申请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基金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核、基金管理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审核和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处置监管。
  1.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在股东资格、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从业人员资格、内部制度、组织机构、营业场所等方面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以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审查,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采取的审查方式包括:
  (1)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2)采取专家评审、调查核实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3)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2.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审批
  3.基金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核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下列重大事项,需自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1)变更经营范围。
  (2)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
  (3)变更名称、住所。
  (4)修改章程。
  4.基金管理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审核
  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的分支机构。自2008年4月起,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到香港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从事资产管理类相关业务。
  5.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处置监管
  现行法规对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处置作出如下规定:
  (1)在股权出让或受让方面,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1年的股东,不得将所持股权出让;出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3年的机构,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2)在持股主体的规范方面,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不得为其他机构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持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基金管理公司资产。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该股东在10个工作日内容报告中国证监会。
  (3)在具体审核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转让申请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可能就股权转让是否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经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等征询独立董事意见,或者根据审慎鉴定原则要求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做出承诺。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的持续监管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基金公司的治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治理监管
  (1)在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及股权比例方面。监管法规要求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必须由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作为主要股东;一家机构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股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及权益,与其他股东不得同属一实际控制人;限制各类股东的持股比例,内资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上限为49%等。
  (2)在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划分清晰、制衡监督有效、激励约束合理的治理结构方面,监管法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经理层的职责权限明确,即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第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在审议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中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和基金审计事务、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半年报和年报等事项时,是否经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第七,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基本制度执行和监督。
  第八,建立有效制度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
  2.内部控制监管
  目前,法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每年聘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基金主要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进行核查,出具年度评价报告中国证监会。
  3.经营运作
  中国证监会从2006年开始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按现行法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使用后余额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的,基金管理公司应继续提取,直至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
  风险准备金:用于赔偿因公司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失误等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
  (三)日常监督的主要方式与处罚措施
  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对违规或存在较大经营风险的基金管理公司,证监会将依法责令整改,暂停业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二、对基金托管银行的监管
  对基金托管银行的监管主要也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和日常持续监管。
  (一)市场准入监管
  基金托管人资格由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核准
  QDII基金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才能进行托管业务。
  目前,我国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有17家银行。
  (二)日常监管
  商业银行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后,其日常基金托管业务活动主要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托管人的日常监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履行基金托管职责的监管;二是对基金托管部门内部控制的监督。
  1.对履行基金托管职责的监督。主要包括:
  (1)在监督基金投资运作中。
  (2)在办理基金的清算交割事宜中。
  (3)在复核、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时。
  (4)在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中。
  2.对基金托管部门内部控制的监督。
  与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监管一样,中国证监会主要通过审阅托管银行定期报送的报告以及对托管银行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等方式,实现对托管银行的日常监管。
  
  三、基金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监管
  (一)基金销售机构市场准入监管
  机构拟开办基金代销业务应当首先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和批准,取得基金代销资格。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和专业基金销售公司。
  (二)基金登记机构准入监管
  由于封闭式基金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内进行竞价交易,因此其登记业务同上市公司的股票一样,由中国结算公司办理。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从开放式基金实践的情况来看,目前具备办理开放式基金登记业务资格的机构主要包括:基金管理公司、中国结算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登记结算业务,是目前大多数开放式基金采用的模式。基金管理公司的该项业务资格无须另外批准。
  (三)基金销售机构的日常监管
  1.内部控制监管
  2.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
  

第四节 基金运作监管


  一、对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是基金运作的首要业务环节。各国的方式不同,主要分为核准制与注册制。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的主要程序和内容包括:
  (一)对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进行齐备性和合规性审查。
  合规性审查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1.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是否具备法规规定的条件。
  2.拟募集的基金具备法规规定的条件,至少包括6条。
  (二)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三)简化产品审核程序,实施分类审核制度。
  (四)办理基金备案
  QDII:
  1.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募集申请文件
  2.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额度规模上限等。
  
  二、基金销售活动的监管
  (一)基金销售监管关注的主要内容
  1.基金产品是否经核准、销售主体是否具备资格
  如果想进行代销,必须签订代销合同。
  未经签订书面代销协议,代销机构不得办理基金的销售。
  未经基金管理人或者代销机构聘任,任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
  从事基金宣传推介活动,必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2.适用性原则
  现行法规规定,基金销售过程中,基金销售机构应遵循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全面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通过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对基金产品风险和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客观评价,最后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3.宣传资料是否合规
  是否充分揭示相关投资风险。对于宣传推介材料的监管,法规规定,销售机构应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证监局报送以下材料:宣传推介材料的形式和用途说明、宣传推介材料、基金管理公司监察长出具的合规意见书、托管银行出具的基金业绩复核函等。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基金营销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对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4.规范基金销售费用结构和费率水平,维护基金销售市场秩序。
  2009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自2010年3月15日实施。按该规定,允许基金管理公司自主选择对1周、1个月内赎回的基金持有人设定较高的赎回费率标准,并将此类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另外,为了防止利益冲突,鼓励持续营销,该规定禁止基金管理公司向销售机构支付一次性奖励,而允许基金管理公司依据销售基金的保有量,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维护费,用于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5.规范基金评价业务。
  任何机构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并以公开形式发布评价结果的禁止行为,包括:
  (1)对不同分类的基金进行合并评价:
  (2)对同一分类中包含基金少于10只的基金进行评级或单一指标排名:
  (3)对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基金(货币基金除外)进行评奖或单一指标排名:
  (4)对基金(货币基金除外)、基金管理人评级的评级期间少于36个月:
  (5)对基金、基金管理人评级的更新间隔少于3个月:
  (6)对基金、基金管理人评奖的评奖期间少于12个月:
  (7)对基金、基金管理人单一指标排名(包括具有点击排序功能的网站或咨询系统数据列示)的排名期间少于3个月:
  (8)对基金、基金管理人单一指标排名的更新间隔少于1个月:
  (9)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评价。
  (二)基金销售监管的主要方式
  1.通过督察长监督、检查基金销售活动。
  2.对基金销售适用性原则应用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
  3.宣传推介材料的报备监管。
  
  三、基金信息披露监管
  (一)主要监管部门及其相应的职责
  目前对基金信息进行监管的部门主要是中国证监会及其各地方监管局、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则主要负责监管上市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监管的原则和目标
  基金信息披露监管的原则是以制度形式保证基金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最终实现最大限度保护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的监管目标。
  (三)基金信息披露监管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基金信息披露制度规范
  主要是依法监管
  2.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3.基金存续期信息披露监管
  4.信息披露违规处罚
  主要有: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或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四、基金投资与交易行为的监管
  (一)对投资组合遵规守信情况的监管
  1.投资范围的规定:
  (1)股票基金:60%投资股票;债券基金:80%投资债券。
  (2)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不得投资于股票、可转债、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国内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3)基金不得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货币市场基金、中短债基金不得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封闭式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锁定期不得超过封闭式基金的剩余存续期。
  (4)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必须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
  2.基金投资比例的规定
  (1)如果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应当有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不得有下列情形::第一,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第二,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能够超过该证券的10%;第三,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第四,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第五,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情形。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一二项目规定的比例限制。
  (3)开放式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4)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不符合比例的,10个交易日进行调整。
  (5)单只基金持有的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单只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单只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单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5‰,单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3%
  (7)1家基金通过1家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的30%
  3.对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的规定
  (1)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中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净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2)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4.投资限制方面的规定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8条)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等等
  5.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3)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4)不得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不得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5)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的净值的40%,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6)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8)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
  (9)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及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过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1)不得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等金融工具。
  (二)对基金公司内部投资、交易环节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执行情况的监管
  200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2008年3月,《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三)基金投资交易监管的方式及违规处罚
  首先,通过托管银行实现对基金投资的监管。
  其次,通过交易所实现对基金交易的实时监控。
  
  

第五节 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管理人员监管


  一、基金行业高管人员监管
  高管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一)加强对基金行业高管人员监管的重要性
  重要性表现在四个有利于:
  第一:有利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第二:有利于提高基金高管人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其自律意识的发挥。
  第三:有利于防范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风险,及时发现,堵塞经营管理中的漏洞。
  第四:有利于实现信息资源的高效集中与共享,为全面、科学、动态的监管决策提供依据。
  (二)对基金行业高管人员的资格管理
  通常的管理手段包括资格考试、注册制度、持续教育计划和建立高级管理人员档案等。
  1.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3)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督察长还应当具有法律、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
  (4)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5)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包括:
  (1)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的工作经历。
  (3)最近3年没有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与似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以任职。
  (4)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没有利害关系。
  (5)直系亲属不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任职。
  (三)基金行业高级高管人员的基本行为规范
  (四)对基金管理公司监督长的监督管理
  督察长是监督检查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1.职责
  2.执业素质和行为规范
  (五)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手段
  1.高管人员所在单位以及监管部门的考核
  2.督察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处中国证监会报告:
  (3)高级管理人员拟因私出境1个月以上或者出境逾期未归,投资管理人员拟离开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
  3.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
  4.暂停职务或者免除职务
  四种情况:
  第一: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年内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两次以上,或者在收到警示函、被监管谈话后不按照规定整改。
  第二:最近1年内受到行业协会纪律处分、证券交易所公开遗责两次以上。
  第三:擅离职守。
  第四: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大事项,或者拒绝配合中国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能的。
  第五: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银行不得聘用被免职末满两年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5.离任审计、离任审查
  高管人员离任,相应的机构要对其进行离任审查。
  6.违法违规处理
  
  二、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监管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负责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的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包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负责人,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等。
  (一)基金经理的任职资格
  基金经理的任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3.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
  4.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5.最近3年没有收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基金经理注册制度
  09年4月1日实施。任职前应通过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并申请注册
  (三)投资管理人员的基本行为规范
  (四)基金管理公司对投资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及离任管理制度
  公司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司离任未满3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年的,公司不得变更基金经理。
  2.建立健全投资和研究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
  3.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
  4.建立健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6.建立健全对外宣传管理制度。
  7.建立健全通信管理制度。
  相关资料应当保存5年以上。
  8.建立健全代理人制度。
  9.建立健全合规培训制度。
  每个投资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合规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10.建立健全代行职责制度。
  (五)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措施
  1.督察长遇到异常及时报告。按规定,投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1)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处理:
  (2)拟离开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
  (3)在其他非经营机构兼职:
  (4)其他可能影响投资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
  如基金经理有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暂停或免去其基金经理职务。
  2.日常监管及违规时的处理。
  (1)日常监管
  (2)投资管理人员违规时的行政监管措施

第十一章 证券组合管理理论

第一节 证券组合管理概述

  
  证券组合管理理论最早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哈理·马柯威茨于1952年系统提出
  
  一、证券组合的含义和类型
  “组合”一词通常是指个人或机构投资者所拥有的各种资产的总称。
  证券组合按不同的投资目标可以分为避税型、收入型、增长型、收入和增长混合型、货币市场型、国际型及指数化型等
  避税型证券组合通常投资于免税债券。
  收入型证券组合追求基本收益(即利息、股息收益)的最大化。能够带来基本收益的证券有附息债券、优先股及一些避税债券。
  增长型证券组合以资本升值(即未来价格上升带来的价差收益)为目标。
  收入和增长混合型证券组合试图在基本收入与资本增长之间达到某种均衡,因此也称为均衡组合。
  货币市场型证券组合是由各种货币市场工具构成的。
  国际型证券组合投资于海外不同的国家,是组合管理的时代潮流。
  指数化型证券组合模拟某种市场指数。有效市场,广大的市场指数和专业化或者成分指数。


  二、证券组合管理的意义和特点
  证券组合管理的意义在于:采用适当的方法选择多种证券作为投资对象,以达到在保证预定收益的前提下使投资风险最小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标,避免投资过程的随意性。
  证券组合管理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投资的分散性。证券组合理论认为,证券组合的风险随着组合所包含证券数量的增加而降低,尤其是证券间关联性极低的多元化证券组合可以有效的降低非系统风险,使证券组合的投资风险趋向于市场平均风险水平。因此,组合管理强调构成组合的证券应多元化。
  (2)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性。高风险,高收益


  三、证券组合管理的方法和基本步骤
  (一)证券组合管理的方法
  根据组合管理者对市场效率的不同看法,其采用的管理方法可大致分为被动管理和主动管理两种类型。
  被动管理,指长期稳定持有模拟市场指数的证券组合以获得市场平均收益的管理方法。
  主动管理,指经常预测市场行情或寻找定价错误证券,并借此频繁调整证券组合以获得尽可能高的收益的管理方法。
  (二)证券组合管理的基本步骤
  组合管理的目标是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也就是使组合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最大满足。实现这种目标有赖于有效和科学的组合管理内部控制。从控制过程来看,证券组合管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步骤:
  1.确定证券投资政策。证券投资政策是投资者为实现投资目标应遵循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包括确定投资目标、投资规模和投资对象三方面的内容以及应采取的投资策略和措施等。
  2.进行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分析的一个目的是明确这些证券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影响证券价格波动的诸因素及其作用机制;另一个目的是发现那些价格偏离价值的证券。
  3.构建证券投资组合。确定证券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
  4.投资组合的修正。投资者应该对证券组合在某种范围内进行个别调整,使得在剔除交易成本后,在总体上能够最大限度地改善现有证券组合的风险回报特性。
  5.投资组合的业绩评估。可以看成是证券组合管理过程上的一种反馈与控制机制。

  四、现代证券组合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一)现代证券组合理论的产生
  1952年,哈理·马柯威茨发表了一篇题为《证券组合选择》的论文。这篇著名的论文标志着现代证券组合理论的开端。第一次对证券投资中的风险因素进行了正规的阐述。思想是中庸之道,收益和风险的均衡。马柯威茨分别用期望收益率和收益率的方差来衡量投资的预期收益水平和不确定性(风险),建立均值方差模型来阐述如何全盘考虑上述两个目标,从而进行决策。推导出的结果是,投资者应该通过同时购买多种证券而不是一种证券进行分散化投资。
  (二)现代证券组合理论的发展
  缺点:计算量太大。
  夏普、林特耐、摩辛分别于1964、1965、1966年提出了著名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1976年,理查德·罗尔对这一模型提出了批评,因这该模型永远无法用经验事实来检验。史蒂夫·罗斯突破性地发展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提出套利定价理论(APT)。罗尔和罗斯在1984年认为这一理论至少在原则上是可以检验的。

第二节 证券组合分析

  
  一、单个证券的收益和风险
  (一)收益及其度量
  
  在股票投资中,投资收益等于期内股票红利收益和价差收益之和,其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期望收益率

  (二)风险及其度量
  风险的大小由未来可能收益率与期望收益率的偏离程度来反映。这种偏离程度由收益率的方差来度量。
  
  式中,Pi--可能收益率发生的概率;
  σ――标准差

  
  二、证券组合的收益和风险
  (一)两种证券组合的收益和风险
  E(rp)=XAE(rA)+XBE(rB
  
  式中:ρAB――相关系数
  σAσBρAB――协方差,记为COV(A,B)

  (二)多种证券组合的收益和风险
  
  式中: ――证券组合P的方差;
  ρij――ri与rj的相关系数(i、j=1,2,……,N)。
  在计算机技术尚不发达的20世纪50年代,证券组合理论不可能运用于大规模市场,只有在不同种类的资产间,如股票、债券、银行存单之间分配资金时,才可能运用这一理论。20世纪60年代后,马柯威茨的学生威廉·夏普提出了指数模型以简化计算。

  
  三、证券组合的可行域和有效边界
  (一)证券组合的可行域
  1.两种证券组合的可行域
  (1)完全正相关下的组合线;
  (2)完全负相关下的组合线;
  (3)不相关情形下的组合线;
  (4)组合线的一般情形。
  从组合线的形状来看,相关系数越小,在不卖空的情况下,证券组合的风险越小,特别是负完全相关的情况下,可获得无风险组合。在不卖空的情况下,组合降低风险的程度由证券间的关联程度决定。
  2.多种证券组合的可行域
  可行域的形状依赖于可供选择的单个证券的特征E(ri)和σi以及它们收益率之间的相互关系ρij,还依赖于投资组合中权数的约束。
  可行域满足一个共同的特点:左边界必然向外凸或呈线性,也就是说不会出现凹陷

  (二)证券组合的有效边界
  投资者的共同偏好规则:如果两种证券组合具有相同的收益率方差和不同的期望收益率,那么投资者会选择期望收益率高的组合;如果期望收益率相同而收益率方差不同,那么会选择方差较小的组合。
  对于可行域内部及下边界上的任意可行组合,均可以在有效边界上找到一个有效组合比它好。但有效边界上的不同组合,比如B和C,按共同偏好规则不能区分优劣。因而有效组合相当于有可能被某位投资者选作最佳组合的候选组合,不同投资者可以在有效边界上获得任一位置。A点是一个特殊的位置,它是上边界和下边界的交汇点,这一点所代表的组合在所有可行组合中方差最小,因而被称为最小方差组合。  

  
  四、最优证券组合
  (一)投资者的个人偏好与无差异曲线
  一个特定的投资者,任意给定一个证券组合,根据他对风险的态度,可以得到一系列满意程度相同(无差异)的证券组合,这些组合恰好形成一条曲线,这条曲线就是无差异曲线。

  无差异曲线都具有如下六个特点:
  1.无差异曲线是由左至右向上弯曲的曲线;
  2.每个投资者的无差异曲线形成密布整个平面又互不相交的曲线簇。
  3.同一条无差异曲线上的组合给投资者带来的满意程度相同。
  4.不同无差异曲线上的组合给投资者带来的满意程度不同。
  5.无差异曲线的位置越高,其上的投资组合带来的满意程度就越高。
  6.无差异曲线向上弯曲的程度大小反映投资者承受风险的能力强弱。
  (二)最优证券组合的选择
  最优证券组合是使投资者最满意的有效组合,它恰恰是无差异曲线簇与有效边界的切点所表示的组合

第三节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一、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原理
  (一) 假设条件
  假设一:投资者都依据期望收益率评价证券组合的收益水平,依据方差(或标准差)评价证券组合的风险水平,并采用上一节介绍的方法选择最优证券组合。
  假设二:投资者对证券的收益、风险及证券间的关联性具有完全相同的预期。
  假设三:资本市场没有摩擦。所谓“摩擦”,是指市场对资本和信息自由流动的阻碍。
  在上述假设中,第一项和第二项假设是对投资者的规范,第三项假设是对现实市场的简化。
  (二)资本市场线
  1.无风险证券对有效边界的影响
  图中,由无风险证券F出发并与原来风险证券组合可行域的上下边界相切的两条射线所夹角形成的无限区域,便是在现有假设条件下所有证券组合形成的可行域。
  现有证券组合可行域较之原来风险证券组合可行域,区域扩大了并具有直线边界。
  

  2.切点证券组合T的经济意义
  特征
  其一,T是有效组合中惟一一个不含无风险证券而仅由风险证券构成的组合;
  其二,有效边界FT上的任意证券组合,即有效组合,均可视为无风险证券F与T的再组合;
  其三,切点证券组合T完全由市场确定,与投资者的偏好无关。
  正是这三个重要特征决定了切点证券组合T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中占有核心地位。

  T的经济意义:
  首先,所有投资者拥有完全相同的有效边界。
  其次,投资者对依据自己风险偏好所选择的最优证券组合P进行投资,其风险投资部分均可视为对T的投资,即每个投资者按照各自的偏好购买各种证券,其最终结果是每个投资者手中持有的全部风险证券所形成的风险证券组合在结构上恰好与切点证券组合T相同。T为最优风险证券组合或最优风险组合
  
  最后,当市场处于均衡状态时,最优风险证券组合T就等于市场组合M。市场组合,是指由风险证券构成,并且其成员证券的投资比例与整个市场上风险证券的相对市值比例一致的证券组合,一般用M表示。

  3.资本市场线方程
  在均值标准差平面上,所有有效组合刚好构成连接无风险资产F与市场组合M的射线FM,这条射线被称为资本市场线。 
  资本市场线揭示了有效组合的收益和风险之间的均衡关系,这种均衡关系可以用资本市场线的方程来描述:
  
  式中:E(rP)、σP――有效组合P的期望收益率和标准差;
  E(rM)、σM――市场组合M的期望收益率和标准差;
  rF――无风险证券收益率。

  4.资本市场线的经济意义
  有效组合的期望收益率由两部分构成:
  (1)无风险利率rF,它是由时间创造的,是对放弃即期消费的补偿;
  (2) ,是对承担风险的补偿,通常称为“风险溢价”,与承担的风险大小成正比。其中的系数代表了对单位风险的补偿,通常称之为风险的价格。

  (三)证券市场线
  1.证券市场线方程。
  E(rP)=rF+[E(rM)-rFP
  无论是当证券还是证券组合,均可将其β系数作为风险的合理测定,其期望收益与由β系数测定的系统风险之间存在线性关系。这个关系在以E(rP)为纵坐标、βP为横坐标的坐标系中代表一条直线,这条直线被称为证券市场线。
  

  2.证券市场线的经济意义
  证券市场线公式对任意证券或组合的期望收益率和风险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十分完整的阐述。任意证券或组合的期望收益率由两部分构成:
  一部分是无风险利率,它是由时间创造的,是对放弃即期消费的补偿;
  另一部分则是[E(rm)-rFp,是对承担风险的补偿,通常称为“风险溢价”。它与承担风险βp的大小成正比,其中的[E(rm)-rF]代表了对单位风险的补偿,通常称之为“风险的价格”。
  (四)β系数的涵义及其应用
  1.β系数的涵义。
  (1)β系数反映证券或证券组合对市场组合方差的贡献率。  (2)β系数反映了证券或组合的收益水平对市场平均收益水平变化的敏感性。  (3)β系数是衡量证券承担系统风险水平的指数。

  2.β系数的应用。
  (1)证券的选择。重要环节是证券估值。在市场处于牛市时,在估值优势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投资者会选择β系数较大的股票,以期获得较高的收益。
  (2)风险控制。
  (3)投资组合绩效评价。
  
  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应用
  (一)资产估值
  
  我们可以将现行的实际市场价格与均衡的期初价格进行比较。当实际价格低于均衡价格时,说明该证券是廉价证券,我们应该购买该证券;相反,我们则应卖出该证券,而将资金转向购买其他廉价证券。

 

  (二)资源配置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一项重要应用,就是根据对市场走势的预测来选择具有不同的β系数的证券或组合以获得较高收益或规避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线表明,β系数反映证券或组合对市场变化的敏感性。当有很大把握预测牛市到来时,应选择那些高β系数的证券或组合。这些高β系数的证券将成倍地放大市场收益率,带来较高的收益。相反,在熊市到来之际,应选择那些低β系数的证券或组合,以减少因市场下跌而造成的损失。
  
  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有效性
  β系数作为衡量系统风险的指标,其与收益水平是正相关的,即风险越大,收益越高。
  

第四节 套利定价理论

  
  套利定价理论(APT),由罗斯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建立的。
  
  一、套利定价的基本原理
  (一)假设条件
  假设一:投资者是追求收益的,同时也是厌恶风险的。
  假设二:所有证券的收益都受到一个共同因素F的影响,并且证券的收益率具有如下的构成形式:
  
  假设三:投资者能够发现市场上是否存在套利机会,并利用该机会进行套利。
  三个假设各有各的功能:第一个假设是对投资者偏好的规范;第二个假设是对收益生成机制的量化描述;第三个假设是对投资者处理问题能力的要求。
  (二)套利机会与套利组合
  通俗地讲,套利”是指人们不需要追加投资就可获得收益的买卖行为。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套利”是指人们利用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间定价不一致,通过资金的转移而实现无风险收益的行为。
  套利组合行为,是指满足下述三个条件的证券组合:
  1.该组合中各种证券的权数满足w1+w2+……wN=0。
  2.该组合因素灵敏度系数为零,即w1b1+w2b2+……wNbN=0。
  3.该组合具有正的期望收益率,即w1Er1+w2Er2+……wNErN>0。
  (三)套利定价模型
  当市场上存在套利机会时,投资者会不断地进行套利交易,从而不断推动证券价格向套利机会消失的方向变动,直到套利机会消失为止,此时证券的价格为均衡价格。
  此时,证券或组合的期望收益率为:
  Eri0+biλ1
  式中Eri——证券i的期望收益率;
  λ0——与证券和因素无关的常数;
  λ1 ——对因素F具有单位敏感性的因素风险溢价。
  套利定价模型表明,市场均衡状态下,证券或组合的期望收益率完全由它所承担的因素风险所决定;承担相同因素风险的证券或证券组合都应该具有相同期望收益率;期望收益率与因素风险的关系,可由期望收益率的因素敏感性的线性函数反映。
  Eri0+bi1λ1+bi2λ2+…+ biNλN
  
  二、套利定价模型的应用
  1.事先仅是猜测某些因素可能是证券收益的影响因素,但并不确定知道这些因素中,哪些因素对证券收益有广泛而特定的影响,哪些因素没有。于是可以运用统计分析模型对证券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以分离出那些统计上显著影响证券收益的主要因素。
  2.明确确定某些因素与证券收益有关,于是对证券的历史数据进行回归以获得相应的灵敏度系数。
  

第五节 有效市场假设理论及其运用


  一、有效市场的基本概念
  有效市场假设理论(EMH)认为,证券在任一时点的价格均对所有相关信息做出了反应。股票价格的任何变化只会是由新信息引起的。由于新信息是不可预测的,因此股票价格的变化也就是随机变动的。在一个有效的市场上,将不会存在证券价格被高估或被低估的情况,投资者将不可能根据已知信息获利。
  
  二、有效市场形式
  市场不可能是严格有效的,也不可能是完全无效的,市场有效性只是一个程度问题。
  将信息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历史价格信息;二是公开信息;三是全部信息。
  在此基础上将市场有效性分为三种形式:弱势有效市场、半强势有效市场以及强势市场。
  弱势有效市场假设认为,当前的股票价格已经充分反映了全部历史价格信息和交易信息,如果市场是弱势有效的,那么投资分析中的技术分析方法将不再有效。
  半强势有效市场假设认为,当前的股票价格已经充分反映了与公司前景有关的全部公开信息。
  强势有效市场假设认为,当前的股票价格反映了全部信息的影响,全部信息不但包括历史价格信息、全部公开信息,而且还包括私人信息以及未公开的内幕信息等。这是一个极端的假设,是对任何内幕信息的价值持否定态度。
  
  三、反应不足与反应过度
  如果市场是严格有效的,一旦有新信息出现,证券价格就应立即做出一步到位式的正确反应。但实际上,市场不会是严格有效的,因此其对新信息的反应速度和程度就会存在不同。
  在有效市场下,证券价格对新利好信息进行了迅速调整。但在无效市场下,尽管证券价格的反应方向正确,但却会出现过度反应或反应延迟情况。


  四、市场异常现象
  (一)日历异常
  日历异常是一类与时间因素有关的异常现象。如,周末异常,指证券价格在星期五趋于上升,在星期一趋于下降;假日异常,指在某假日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有非正常收益等。(时点异常)
  (二)事件异常
  事件异常是与特定事件相关的异常现象。
  (三)公司异常
  公司异常是由公司本身或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程度引起的异常现象。如,小公司效应,指小公司的收益通常高于大公司的收益;封闭式基金,指折价交易的封闭式基金收益率较高;被忽略的股票,指没有被分析家看好的股票往往产生高收益;机构持股,指为少数机构所持有的股票趋于高收益。
  (四)会计异常
  会计异常是指会计信息公布后发生的股价变动的异常现象。如,盈余意外效应:实际盈余大于预期盈余的股票在宣布盈余后价格仍会上涨;市净率效应:市净率低的公司的收益常常低于高市净率公司的收益;市盈率效应:市盈率较低的股票往往有较高的收益率。

  五、有效市场理论对投资管理的影响
  有效市场理论是指数基金产生的哲学基础。

第六节 行为金融理论及其应用


  一、行为金融理论的提出
  该理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并在90年代得到较为迅速的发展。
  该理论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为依据,认为投资者行为常常表现出不理性,投资者实际的决策行为往往与投资者“理性”的投资行为存在较大的不同。

  二、投资者心理偏差与投资者非理性行为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常常会表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一)过分自信
  投资者总是过分相信自己的能力和判断。过分自信常常导致人们低估证券的实际风险,进行过
  度交易。
  (二)重视当前和熟悉的事物

  (三)回避损失和心理会计
  对于收益和损失,投资者更注重损失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而这将造成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主要按照心理上的“盈亏”而不是实际的得失采取行动。如,投资者总是选择过快地卖出有浮盈的股票,而将具有浮亏的股票保留下来。
  (四)避免后悔心理
  投资失误将会使投资者产生后悔心理,对未来可能的后悔将会影响到投资者目前的决策。因此,投资者总是存在推卸责任、减少后悔的倾向。委托他人代为投资、随大流、追涨杀跌等从众投资行为,都是力图避免后悔心态的典型决策方式。
  (五)相互影响
  社会性的压力使人们的行为趋向一致。

  三、行为金融模型
  (一)BSV 模型
  BSV 模型认为,人们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会存在两种心理认知偏差:一是选择性偏差,即投资者
  过分重视近期实际的变化模式,而对产生这些数据的总体特征重视不够;二是保守性偏差,即投资者不能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修正增加的预测模型。
  这两种偏差常常导致投资者产生两种错误决策:反应不足或反应过度。
  (二)DHS 模型
  该模型将投资者分为有信息与无信息两类。无信息的投资者不存在判断偏差,有信息的投资者
  则存在着过度自信和对自己所掌握信息过分偏爱两种判断偏差。证券价格由有信息的投资者决定。
  在这两种判断偏差作用下,就会导致股票价格短期过度反应和长期的连续回调。

  四、行为金融理论对有效市场的挑战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投资者受到信息处理能力的限制、信息不完全的限制、时间不足的限制、心理偏差的限制,将不能立即对全部公开信息做出反应。

  五、行为金融理论的应用
  知行合一,身体力行,不要以理夺事。
  第一节 证券组合管理概述
  第二节 证券组合分析
  第三节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第四节 套利定价理论
  第五节 有效市场假设理论及其运用
  第六节 行为金融理论及其应用

第十二章 资产配置管理

第一节 资产配置管理概述


  一、资产配置的含义
  资产配置是指根据投资需求将投资资金在不同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分配,通常是将资产在低风险、低收益证券与高风险、高收益证券之间进行分配。
  投资一般分三个阶段。
  1.规划阶段
  2.实施阶段
  3.优化管理

  二、资产配置管理的原因与目标
  资产配置是投资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也是决定投资组合相对业绩的主要因素。资产配置的目标在于以资产类别的历史表现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为基础,决定不同资产类别在投资组合中所占比重,从而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消除投资者对收益所承担的不必要的额外风险。

  三、资产配置的主要考虑因素
  资产配置作为投资管理中的核心环节,其目标在于协调提高收益与降低风险之间的关系,这与投资者的特征和需求密切相关。一般而言,进行资产配置主要考虑的因素有:
  (一)影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要求的各项因素
  包括投资者的年龄或投资周期、资产负债状况、财务变动状况与趋势、财富净值和风险偏好等因素。
  (二)影响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状况以及相关关系的资本市场环境因素
  包括国际经济形势、国内经济状况与发展动向、通货膨胀、利率变化、经济周期波动和监管等。一般只有专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会受到监管的约束。
  (三)资产的流动性特征与投资者的流动性要求相匹配的问题
  (四)投资期限
  投资者在有不同到期日的资产(如债券等)之间进行选择时,需要考虑投资期限的安排问题。
  (五)税收考虑

  四、资产配置的基本步骤
  1.明确投资目标和限制因素
  2.明确资本市场的期望值
  3.明确资产组合中包括哪几类资产
  4.确定有效资产组合的边界
  5.寻找最佳的资产组合

第二节 资产配置的基本方法


  一、历史数据法和情景综合分析法的主要特点
  (一)历史数据法
  历史数据法假定未来与过去相似,以长期历史数据为基础,根据过去的经历推测未来的资产类
  别收益。有关历史数据包括三类:资产的收益率、标准差衡量的风险水平以及不同类型资产之间的相关性等数据。
  (二)情景综合分析法
  与历史数据法相比,情景综合分析法在预测过程中的分析难度和预测的适当时间范围不同,也
  要求更高的预测技能,由此得到预测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也更有价值。
  一般来说,情景综合分析法的预测期间在3—5年左右。
  运用情景综合分析法进行预测的基本步骤包括:
  1.分析目前与未来的经济环境,确认经济环境可能存在的状态范围,即情景。
  2.预测在各种情景下,各类资产可能的收益与风险,各类资产之间的相关性。

  3.确定各情景发生的概率。
  4.以情景的发生概率为权重,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估计各类资产的收益与风险。

  二、两种方法在资产配置过程中的运用
  (一)确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对于不同投资者来说,只有那些可能导致长期策略发生变动的风险才是真正不受欢迎的。一般而言,划分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采用的是历史数据法。
  采用历史数据分析方法,一般将投资者分为风险厌恶、风险中性和风险偏好三种类型。
  明确了风险和收益的正相关关系之后,资产管理者必须进一步确定和量化风险。可采用的方法包括方差度量法、收益预期范围度量法和下跌概率法。其中,方差度量法是最常见、最简便的风险度量方法。确定方差的主要方法包括历史数据法和情景综合分析法。
  (二)确定资产类别收益预期
  确定资产类别收益预期的主要方法包括历史数据法和情景综合分析法两类。

  三、构造最优投资组合
  在考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之后,资产管理人就可以确定能够带来最优风险与收益的投资组
  合。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将选择较高风险的投资组合,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将选择较低风险的投资组合。
  (一)确定不同资产投资之间的相关程度
  1.历史数据法
  2.情景综合分析法
  (二)确定不同资产投资之间的投资收益率相关程度
  收益率的相关度分为正相关、负相关、不相关
  (三)确定有效市场前沿
  

第三节 资产配置主要类型及其比较


  一、资产配置的主要类型
  从范围上看,可分为全球资产配置、股票债券资产配置和行业风格资产配置等;
  从时间跨度和风格类别上看,可分为战略性资产配置、战术性资产配置和资产混合配置等;
  从配置策略上可分为买入并持有策略、恒定混合策略、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和动态资产配置策略
  等。
  (一)买入并持有策略
  买入并持有策略是消极型的长期再平衡方式,适用于长期计划水平并满足于战略性资产配制的投资者。
  买入并持有战略的投资组合价值与股票市场价值保持同方向、同比例的变动,并最终取决于最初的战略性资产配置所决定的资产构成。投资组合价值线的斜率由资产配置的比例决定。

  (二)恒定混合策略
  恒定混合策略是指保持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固定。也就是说,在各类资产的市场表现出现变化时资产配置应当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持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变。
  当风险资产收益率上升时,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随之上升,如果风险资产市场继续上升,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将取得优于买入并持有策略的结果。

  (三)投资组合保险策略
  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是在将一部分资金投资于无风险资产从而保证资产组合最低价值的前提下,
  将其余资金投资于风险资产,并随着市场的变动调整风险资产和无风险资产的比例,同时不放弃资产升值潜力的一种动态调整策略。

  当风险资产收益率上升时,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随之上升,如果风险资产市场继续上升,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将取得优于买入并持有策略的结果。
  
  (四)动态资产配置策略
  1.动态资产配置是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经济条件对资产配置状态进行动态调整,从而增加投资组合价值的积极战略。

  大多数动态资产配置一般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一般是一种建立在一些分析工具基础之上的客观、量化的过程。
  (2)资产配置主要受某种资产类别预期收益率客观测度的驱使,因此属于以价值为导向调整的过程。
  (3)资产配置规则能够客观地测度出哪一种资产类别已经失去市场的注意力,并引导投资者进入不受人关注的资产类别。
  (4)资产配置一般遵循回归均衡的原则,这是动态资产配置中的主要利润机制。
  一般来说,一些更为详细的办法经常比单纯的价值驱动模型更为优越。动态资产配置的目标在于,在不提高系统性风险或投资组合波动性的前提下提高长期报酬。
  2.当市场行情上涨时,投资组合的财富也会增加。在最近的市场波动之后,不同投资者对适当资产分配反应也不同。
  (1)一些投资者未受财富变动的影响。在财富变动时,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发生变化。这些人是真正的长期投资者。
  (2)其他投资者对财富的近期变化稍微敏感。这些投资者是简单机械调整战略的自然候选人。
  (3)另一类投资者则对近期市场行为较为敏感。
  (4)一些投资者对近期市场行为做出剧烈的反应。

  二、买入并持有策略、恒定混合策略、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之比较
  资产配置策略特征  

资产配置策略

市场变动时的行动方向

支付模式

有利的市场环境

要求的市场流动性

买入并持有策略

不行动

直线

牛市

恒定混合策略

下降时买入, 上升时卖出

凹型

易变,波动性大

适度

投资组合保险策略

下降时卖出,上升时买入

凸型

强趋势

对市场流动性要求最高的是投资组合保险策略。

  三、战术性资产配置与战略性配置之比较
  (一)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和风险偏好的认识和假设不同
  与战略性资产配置过程相比,战术性资产配置策略在动态调整资产配置状态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重新预测不同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情况,但没有再次估计投资者偏好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动态资产配置实质上假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效用函数是较为稳定的,在新形势下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于是只需要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情况变化。因此,动态资产配置的核心在于对资产类别预期收益的动态监控与调整,而忽略了投资者是否发生变化。
  在风险承受能力方面,动态资产配置假设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随市场和自身资产负债状况的变化而改变。这一类投资者将在风险收益报酬较高时比战略性投资者更多地投资于风险资产。因而从长期来看,他们将取得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二)对资产管理人把握资产投资收益变化的能力要求不同
  动态资产配置的风险收益特征与资产管理人对资产类别收益变化的把握能力密切相关。因此,运用动态资产配置的前提条件是资产管理人能够准确地预测市场变化,并且能够有效实施动态资产配置投资方案。

第十三章 股票投资组合管理

第一节 股票投资组合的目的


  组合管理是一种区别于个别资产管理的投资管理理念。组合管理理论最早由马柯威茨于l952年系统地提出,他开创了对投资进行整体管理的先河。目前,在西方国家大约有l/3的投资管理者利用数量化方法进行组合管理。构建投资组合并分析其特性是职业投资组合经理的基本活动。在构建投资组合过程中,就是要通过证券的多样化,使由少量证券造成的不利影响最小化。

  一、分散风险
  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二、实现收益最大化
  减少收益波动性的基础上,在较长时期内获得最大收益。

第二节 股票投资组合管理基本策略


  市场有效性就是股票的市场价格反映影响股票价格信息的充分程度。如果股票价格中已经反映了影响价格的全部信息,我们就称该股票市场是强势有效市场;如果股票价格中仅包含了影响价格的部分信息,我们通常根据信息反映的程度将股票市场分为半强势有效市场和弱势有效市场。基金管理人按照自身对股票市场有效性的判断采取不同的股票投资策略:消极型管理和积极型管理。

  一、消极型管理是有效市场的最佳选择。
  如果股票市场是一个有效的市场,股票的价格反映了影响它的所有信息,那么股票市场上不存在“价值低估”或“价值高估”的股票。市场永远是对的
  不应当尝试获得超出市场的投资回报,努力获得与大盘同样的收益水平,减少交易成本。

  二、积极型管理的目标:超越和战胜市场。
  市场存在错误定价的股票。通过买入“价值低估”的股票、卖出“价值高估”的股票,获取超出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率。

第三节 股票投资风格管理


  一、股票投资风格分类体系
  ——就是按照不同标准将股票划分为不同的集合,具有相同特征的股票集合共同构成一个系统的分类体系。
  1.按公司规模分类
  分为:小型资本股票、大型资本股票
  小型资本股票的流动性较低,而大型资本股票的流动性则相对较高。从长期来看,小型资本股票的回报率实际上要比大型资本股票更高。
  混合型战略的收益和风险都介于中小型资本股票战略和大型资本股票战略之间。
  2.按股票价格行为的分类
  分为:增长类、周期类、稳定类和能源类
  3.按公司成长性分类
  分为:增长类、收益类
  描述公司的成长性:(1)持续增长率,(2)红利收益率。
  高增长率的公司只会支付较低的红利。


  二、股票投资风格指数
  ——股票投资风格指数是对股票投资风格进行业绩评价的指数。

  三、股票风格管理
  1.消极的股票风格管理及应用
  ——指选定一种投资风格后,不论市场发生何种变化均不改变这一选定的投资风格。
  2.积极的股票风格管理及应用
  ——指通过对不同类型股票的收益状况做出的预测和判断,主动改变投资风格的管理方式。

第四节 积极型股票投资策略


  一、以技术分析为基础的投资策略
  以技术分析为基础的投资策略是在否定弱式效率市场的前提下,以历史交易数据为基础,预测单只股票或市场总体未来变化趋势的一种投资策略。

  (一)道氏理论
  道氏理论的最具历史价值之处并不在于其完整的技术体系,而在于其精确的科学化的思想方法,这是成功投资的必要条件。
  道氏理论的主要观点:
  1.市场价格指数可以解释和反映市场的大部分行为。目前世界资本市场应用最广泛的道-琼斯工业指数、标准普尔500指数、金融时报指数、日经指数等都是源于道氏理论的思想。
  2.市场波动具有三种趋势
  主要趋势、次要趋势和短暂趋势。三种趋势的划分为其后出现的波浪理论打下了基础。
  3.交易量在确定趋势中的作用
  在对股票价格未来走势进行预测时,趋势反转点是做出判断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在长期的实践中,人们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辅助参考指标—交易量指标。通过对交易量放大或萎缩的观察,再配合对股票价格形态的分析,增加了对趋势反转点判断的准确性。

  4.收盘价是最重要的价格
  一般一天有几个比较重要的价格:开盘价、收盘价、全天最高价、全天最低价。道氏理论认为在所有价格中,收盘价最重要。从操作效果来看,道氏理论对大的趋势判断有较大的作用,对短期波动的预测则显得无能为力。
  (二)超买超卖型指标
  1.简单过滤器规则
  简单过滤器规则是以某一时点的股价作为参考基准,预先设定一个股价上涨或下跌的百分比作为买入和卖出股票的标准。
  另外,在投资领域广泛应用的“止损定律”与简单过滤器规则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即股价下跌10%或者某一个预先设定的百分比就卖出所持股票,从而达到将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的目的。

  2.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其实质是简单过滤器规则的一种变形。它是以一段时期内的股票价格移动平均值为参考基础。
  移动平均法可以参考乖离率(BIAS)的计算公式来测定股价的背离程度。乖离率是描述股价与股价移动平均线距离远近程度的一个指标。
  有关BIAS的书籍给出了依据乖离率确定买卖时机的一些参考数值,仅供参考。
  (1)BIAS(5)>3.5%、BIAS(10)>5%、BIAS(20)>8%、BIAS(60)>10%是卖出时机;
  (2)BIAS(5)<-3%、BIAS(10) <-4.5%、BIAS(20) <-7%、BIAS(60)<-10%是买入。
  (三)价量关系指标
  一般买卖双方对价格的认同程度通过成交量的大小得到确认,认同程度大,成交量大;认同程度小,成交量小。双方的这种市场行为反映在价、量上就往往呈现出这样的一种趋势:价升量增、价跌量减。

  通常认为,交易量和价格都上升是投资者对某只股票感兴趣而且这一兴趣将持续下去的信号。反之,价格上升而交易量下降则是股票价格随后将下跌的信号。由此,人们总结出逆时针曲线理论的八大循环,即价稳量增、价量齐升、价涨量稳、价涨量缩、价稳量缩、价跌量缩、价格快速下跌而量小以及价稳量增。葛兰碧在对成交量[]和股价趋势关系研究之后,总结出九大法则,被称为葛兰碧九大法则。

  二、以基本分析为基础的投资策略
  基本分析是在否定半强式效率市场前提下,以公司基本面状况为基础进行分析。
  (一)低市盈率 (P/E比率)
  选择双低股票作为自己的目标投资对象是目前机构投资者普遍运用的投资策略。
  所谓双低就是低市盈率、低市净率(P/B)。市净率是股票价格与每股净利润的比值,市净率则是股票价格与每股净资产的比值。选择市盈率和市净率较低股票的理论基础在于,这两类股票的股价有较高的实际收益的支持。因此,低市盈率指标受到普遍欢迎正是股市过热之后,投资理念向价值回归的一种表现。

  (二)股利贴现模型(DDM)
  股利贴现模型就是将未来各期支付的股利通过选取一定的贴现率折合为现值的方法,考察即期资产价格与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现值之间的差异,即净现值(NPV),据此判断股票是否被错误定价。

  如果净现值大于0,即股票价值被低估,应买入;如果净现值小于0,即股票价格被高估,就卖出。按照对未来股利支付的不同假定,DDM可演化为固定增长模型、三阶段DDM或随机DDM等具体表现形式。

  三、市场异常策略
  1.小公司效应
  是以市场资本总额衡量的小型资本股票,它们的投资组合收益通常优于股票市场的整体表现。
  2.低市盈率效应
  低市盈率效应是指由低市盈率股票组成的投资组合的表现要优于由高市盈率股票组成的投资组合的表现。
  3.日历效应
  人们在长期的投资实践中发现,在每一年的某个月份或每个星期的某一天,市场走势往往表现出一些特定的规律。
  4.遵循内部人的交易活动
  有些投资者采取跟随内部人的方式实施其投资策略,在有些时候也可以分享一部分超额收益。

  四、各投资策略的比较及主流变化
  技术分析策略与基本分析策略的区别在于:
  1.对市场有效性的判定不同
  技术分析策略以否定弱式有效市场为前提,
  基本分析策略以否定半强势有效市场为前提。
  2.分析基础不同
  技术分析策略以历史交易数据为研究基础,认为市场上的一切行为都反映在价格的变动中。
  基本分析策略以宏观经济、行业和公司的基本经济数据为研究基础,通过对公司业绩的判断确定其投资价值。
  3.使用的分析工具不同
  技术分析策略以历史交易数据的统计结果为基础,通过曲线图的方式描述价格运动的规律。
  基本分析策略以宏观经济、行业和公司的基本经济数据和公司财务指标等数据为基础进行综合分析。投资策略发展到今天,以基本分析为主,辅以技术分析,目前也是投资策略的主流。以基本分析作为判断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以技术分析观察股价市场走势判断买卖时机,两种分析方法的结合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优势。

第五节 消极型股票投资策略


  一、简单型消极投资策略
  简单型消极投资策略一般是在确定了恰当的股票投资组合之后,在3~5年的持有期内不再发生积极的股票买入或卖出行力,而进出场时机也不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二、指数型消极投资策略
  指数型消极投资策略的核心思想是相信市场是有效的,任何积极的股票投资策略都不能取得超过市场的投资收益。,因此,复制一个与市场结构相同的指数组合,就可以排除非系统性风险的干扰而获得与市场相同或相近的投资回报。
  (一)指数型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基础
  按照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一个有效的市场中,“市场投资组合”为每单位风险提供了最大的收益。
  从国外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指数投资基金的收益水平总体上超过了非指数基金的收益水平,而这主要得益于两点:
  一是市场的高效性。二是成本较低。
  (二)跟踪误差问题
  复制的投资组合的波动不可能与选定的股票价格指数的波动完全一致。成分股的权数也会因为公司合并、股票拆细和发放股票红利、发行新股和股票回购等原因而变动,而复制的投资组合不能对些自动调整,更不用说复制的投资组合中包含的股票数目少于指数的成分股了。所以,跟踪误差是难以避免的。
  (三)加强指数法
  基金管理人试图将指数化管理方式与积极型股票投资策略相结合,在盯住选定的股票指数的基础上做适当的主动性调整,这种股票投资策略被成为加强指数法。
  虽然加强指数法的核心思想是将指数化投资管理与积极型股票投资策略相结合,但是加强指数法与积极型股票投资策略之间仍然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也就是风险控制程度不同。

第十四章 债券投资组合管理

第一节 债券收益率及收益率曲线


  一、债券收益率的衡量
  (一)单一债券收益率的衡量
  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为了使债券的支付现值与债券价格相等的贴现率(内部收益率)。

  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可以被看作是债券自购买之日起一直到到期日为止的一个平均收益率。
  它的含义是将未来的现金流按照一个固定的利率折现,使之等于当前的价格,这个固定的利率就是到期收益率。
  付息式债券的投资回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本金、利息与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在到期收益率的计算中,利息的再投资收益一般情况下都是倾斜的,而且市场时刻都在变化之中,票息的再投资利率是变动的。另外,到期收益率的计算没有考虑税收的因素,当债券收益需要计算缴税时,要在票息中扣除税款再进行折现。
  对于持有一定期限的债券来说,可以根据假定的再投资利率计算该债券的总的息票支付以及再投资收益,同时根据计划投资期限到期时的预期的必要收益率计算该时点上的债券价格,二者之和即为该债券的总的未来价值,代入书P347的公式就可以得出现实复利收益率。
  (二)债券投资组合收益率的衡量
  一般采用两种常规的方法来计算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即加权平均投资组合收益率和投资组合内部收益率。
  1.加权平均投资组合收益率
  2.投资组合的内部收益率
  债券投资组合的内部收益率是通过计算投资组合在不同时期的所有现金流,然后计算使现金流的现值等于投资组合市场价值的利率,即投资组合内部收益率。
  与加权平均投资组合收益率相比,投资组合内部收益率具有一定优势,但投资组合内部收益率的计算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假定,这一假定也是使用到期收益率需要满足的假定,即:
  (1)现金流能够按计算出的内部收益率进行再投资;
  (2)投资者持有该债券投资组合直至组合中期限最长的债券到期。

  二、影响收益率的因素
  债券投资收益可能来自于息票利息、利息收入的再投资收益和债券到期或被提前赎回或卖出时所得到的资本利得三个方面。
  (一)基础利率
  基础利率是投资者要求的最低利率,一般使用无风险的国债收益率作为基础利率的代表。
  (二)风险溢价
  1.发行人的种类
  2.发行人的信用度
  债券发行人的信用度越低,投资者所要求的收益率越高;反之则较低。
  3.提前赎回等其他条款
  如果条款对债券发行人有利,比如提前赎回条款,则投资者将要求相对于其他债券来说较高的利差;反之,如果条款对债券投资者有利,比如提前退回期权和可转换期权,则投资者可能要求一个小的利差。
  4.税收负担
  5.债券的预期流动性
  一般来说,债券流动性越大,投资者要求的收益率越低;反之,则要求的收益率越高。
  6.到期期限
  由于债券价格的波动性与其到期期限的长短相关,期限越长,市场利率变动时其价格波动幅度也越大,债券的利率风险也越大。

  三、收益率曲线
  将不同期限债券的到期收益率按偿还期限连接成一条曲线,即是债券收益率曲线,它反映了债券偿还期限与收益的关系。对于收益率曲线不同形状的解释产生了不同的期限结构理论,主要包括预期理论、市场分割理论与优先置产理论。

  (一)预期理论
  预期理论假定对未来短期利率的预期可能影响市场对未来利率的预期,即远期利率。根据是否承认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远期利率的因素,可以将预期理论划分为完全预期理论与有偏预期理论两类。

  其中,有偏预期理论相信还存在可以系统地影响远期利率的因素。
  完全预期理论认为,远期利率相当于市场参与者对未来短期利率的预期,流动性溢价为零;而长期债券的收益率可以直接和远期利率相联系。
  有偏预期理论中,最被广泛接受的是流动性偏好理论。它认为市场是由短期投资者所控制的,一般来说远期利率超过未来短期利率的预期,即远期利率包括了预期的未来利率与流动溢价。这种理论的基础是,投资者在收益率相同的情况下更愿意持有短期债券,以保持资金较好的流动性。

  集中偏好理论是另一种有偏预期理论。它认为债券期限结构反映了未来利率走势与风险补贴,但并不承认风险补贴也一定随期限增长而增加,而是取决于不同期限范围内资金的供求平衡。
  (二)市场分割理论与优先置产理论
  市场分割理论认为:长、中、短期债券被分割不同的市场上,各自有独立的市场均衡状态。根据市场分割理论,利率期限结构和债券收益率曲线是由不同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
  优先置产理论(preferred habitattheory)认为:债券市场不是分割的,投资者会考察整个市场并选择溢价最高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第二节 债券风险的测量


  一、风险种类
  (一)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由于利率水平变化而引起的债券报酬的变化,它是债券投资者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所有证券价格趋于与利率水平变化成反向变动。在利率水平变化时,长期债券的变化幅度大于短期债券价格的变化幅度。
  (二)再投资风险
  一般而言,期限较长的债券和息票率较高的债券的再投资风险相对较大。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用于衡量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变现难易程度。一般来说,买卖差价越大,流动性风险就越高。
  (四)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与公司经营活动引起的收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有关。经营风险被分为外部经营风险和内部经营风险。内部经营风险通过公司的运营效率得到体现;外部经营风险则与那些超出公司控制的环境因素相联系。低质量债券要求的收益率接近于权益所有者所要求的回报率,因此又被称为高收益债券。
  (五)购买力风险
  债券投资的名义收益率包括实际回报率和持有期内的通货膨胀率。由于通货膨胀率处于变化过程中,因此,投资者并不总能预料到通货膨胀率的变化程度。
  (六)汇率风险
  当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利息及本金以外币偿还,或者以外币计算但换算成本币偿还的时候,投资者就面临着汇率风险。
  (七)赎回风险
  对于有附加赎回选择权的债券来说,投资者面临赎回风险。这种风险来源于三个方面:首先,可赎回债券的利息收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次,债券发行人往往在利率走低时行使赎回权,从而加大了债券投资者的再投资风险;最后,由于存在发行者可能行使赎回权的价位,因此限制了可赎回债券的上涨空间,使得债券投资者的资本增值潜力受到限制。

  二、测算债券价格波动性的方法
  (一)基点价格值:应计收益率每变化1个基点时所引起的债券价格的绝对变动额。
  (二)价格变动收益率值:投资者使用的另一个估算债券价格波动率的指标是价格变化的收益率值。要计算该指标,首先需要计算当债券价格下降X元时的到期收益率值。新的收益率值与初始收益率的差额即债券价格变动X元时的收益率值。其他条件相同时,债券价格收益率值越小,说明债券的价格波动性越大。
  (三)久期:测量债券价格相对于收益率变动的敏感性指标。
  麦考莱久期与修正的麦考莱久期
   附息债券的麦考莱久期和修正的麦考莱久期小于其到期期限。对于零息债券而言,麦考莱久期和到期期限完全相同。

  我们知道,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久期越大,则到期期限越长,债券价格的波动性越大。对于普通债券而言,当其他因素不变时,票面利率越低,麦考莱久期及修正的麦考莱久期应越大。麦考莱久期表示的是每笔现金流量的期限按其现值占总现金流量的比重计算的加权平均数,它能够体现利率弹性的大小。因此,具有相同麦考莱久期的债券,其利率风险是相同的。这样,麦考莱久期就可进一步用于对债券价格利率风险的管理。债券投资者可以选择到期期限与目标投资期不同的债券进行投资,只要麦考莱久期与目标投资期相同,就可以消除利率变动的风险,这被称为利息免疫。
  (四)凸性
  大多数债券价格与收益率的关系都可以用一条向下弯曲的曲线来表示,这条曲线的曲率就被称作债券的凸性。
  当收益率变动时,用修正期限来计算的债券价格变动与实际的价格变动总是存在误差。当收益率降低时,估算的价格上升幅度小于实际的价格上升幅度;当收益率上升时,估算的价格的下降幅度又大于实际价格的下降幅度。凸性的作用在于可以弥补债券债券价格计算的误差,更准确地衡量债券价格对收益率变化的敏感程度。凸性对于投资者是有利的,在其他情况相同时,投资者应当选择凸性更大的债券进行投资。

  三、流通性价值的衡量
  流通性较强的债券在收益率上往往有一定折让,折让的幅度反映了债券流通性的价值。要衡量债券的流通性价值,需要结合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将期限结构、信用等级等相似债券的收益率水平进行比较,得出近似值,然后通过观察债券市场的波动情况不断加以修正。

第三节 积极债券组合管理


  一、水平分析
  水平分析是一种基于对未来利率预期的债券组合管理策略,一种主要的形式被称为利率预期策略。在这种策略下,债券投资者基于其对未来利率水平的预期来调整债券资产组合,使其保持对利率变动的敏感性。由于久期是衡量利率变动敏感性的重要指标,这意味着如果预期利率上升,就应当缩短债券组合的久期;如果预期利率下降,则应当增加债券组合的久期。
  利率预期策略运用的关键点在于能否准确地预测未来利率水平。

  二、债券互换
  债券互换就是同时买入和卖出具有相近特性的两个以上债券品种,从而获取收益级差的行为。
  在进行积极债券组合管理时使用债券互换有多种目的,但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债券互换提高组合的收益率。
  一般而言,只有在存在较高的收益级差和较短的过渡期时,债券投资者才会进行互换操作。收益级差越大,过渡期越短,投资者从债券互换中获得的收益率就越高。
  债券互换的估价方法相当复杂。一种较简单的估价方法是投资期分析法。投资期分析法把债券互换各个方面的回报率分解为四个组成部分,时间成分;票息因素;资本增值或损失因素;票息的再投资收益。前两种是确定性的,后两种是不确定性的。
  总回报=时间成分+票息+收益成分+票息再投资收益
  (一)替代互换
  替代互换是指在债券出现暂时的市场定价偏差时,将一种债券替换成另一种完全可替代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
  替代互换也存在风险,其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1)纠正市场定价偏差的过渡期比预期的更长;(2)价格走向与预期相反;(3)全部利率反向变化。
  (二)市场间利差互换
  市场间利差互换是不同市场之间债券的互换。与替代互换相区别的是,市场间利差互换所涉及的债券是不同的。例如,这种互换可能在国债和企业债券之间进行。
  市场间利差互换有两种操作思路。其一,买入一种收益相对较高的债券,卖出当前持有的债券。其操作依据是预期市场间的债券利差会缩小,新购买的债券价格相比于原先持有的债券具有更快的上升速度。其二,买入一种收益相对较低的债券而卖出当前持有的债券。其操作依据是市场间的债券利差会延续原来的趋势继续扩大,这样新购买的债券的价格会继续上升,其到期收益率还将下降,通过债券互换就能够实现更高的资本增值。
  (三)税差激发互换
  税收对债券投资收益具有明显影响。其影响的主要途径有:债券收入现金流本身的税收特性不同(如国债与企业债券的投资收益适用于不同的税率)、现金流的形式(如资本增值和利息收入作为不同形式的现金流要承担不同的税负)、现金流的时间特征(相同税率条件下,越晚支付税款越好)。税差激发互换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债券互换来减少年度的应付税款,从而提高债券投资者的税后收益率。

  三、应急免疫

  四、骑乘收益率曲线
  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又称收益率曲线追踪策略,可以视作水平分析的一种特殊形式。
  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方式有平行移动和非平行移动两种。非平行移动又分为两种情况:收益率曲线的斜度变化和收益曲线的谷峰变化。一般认为,较平缓的收益率曲线说明长期债券与短期债券之间的收益差额趋于递减;而较陡峭的收益率曲线预示长短期债券之间的收益差额是递增的。
  常用的收益率曲线策略包括子弹式策略、两极策略和梯式策略三种。其中,子弹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收益曲线的一点;两极策略则将组合中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两极。
  子弹组合是否能够优于两极组合将取决于收益率曲线的斜率,当收益率曲线很陡时,子弹组合的业绩才会经常优于两级组合。
  当收益率曲线有正的斜率,并且预计收益率曲线不变时,长期债券的收益率较短期债券的收益率更高。这样,骑乘收益率曲线的投资者可购买比要求期限更长的债券,然后在债券到期前售出,从而获得超额投资收益。

第四节 消极债券组合管理


  消极的债券组合管理者通常把市场价格看作均衡交易价格,因此,他们并不试图寻找低估的品种,而只关注于债券组合的风险控制。在债券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通常使用两种消极管理策略:
  一种是指数策略,目的是使所管理的资产组合尽量接近于某个债券市场指数的表现;另一种是免疫策略,这是被许多债券投资者所广泛采用的策略,目的是使所管理的资产组合免于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它们的区别在于处理利率暴露风险的方式不同。

  一、指数化投资策略
  (一)指数化的目标和动机
  指数化投资策略的目标是使债券投资组合达到与某个特定指数相同的收益。
  债券指数化投资的动机:第一,经验证据表明积极型的债券投资组合的业绩并不好;第二,与积极债券组合管理相比,指数化组合管理所收取的管理费用更低;第三,选择指数化债券投资策略,有助于基金发起人增强对基金经理控制力,因为指数化债券组合的业绩不能明显偏离其基准指数的表现。
  (二)指数的选择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投资范围等条件选择相应的指数作为参照物。
  (三)指数化的方法
  分层抽样法:将指数的特征排列组合后分为若干个部分,在构成该指数的所有债券中选出能代表每一个部分的债券,以不同特征债券在指数中的比例为权重建立组合。
  优化法:在满足分层抽样法要达到的目标的同时,还满足一些其他的条件,并使其中的一个目标实现最优化。
  方差最小化法:债券组合收益与指数收益之间的偏差称为追随误差,并求得追随误差方差最小化的债券组合。
  以上三种方法中,分层抽样法适合于证券数目较小的情况。当作为基准的债券数目较大时,优化法与方差最小化法比较适用;但后者要求采用大量的历史数据。
  (四)指数化的衡量标准
  跟踪误差是衡量资产管理人管理绩效的指标。
  指数构造中所包含的债券数量越少,由交易费用所产生的跟踪误差就越小;但由于投资组合与指数之间的不匹配所造成的跟踪误差就越大;反之,如果投资组合中所包含的债券数量越多,由交易费用所产生的跟踪误差就越大;但由于投资组合与指数之间的配比程度的提高而可以降低跟踪误差。
  (五)指数化的局限性
  指数化策略可以保证投资组合业绩与某种债券指数相同;但该指数的业绩并不一定代表投资者的目标业绩,与该指数相配比也并不意味着资产管理人能够满足投资者的收益率需求目标。
  (六)加强的指数化
  加强的指数化是通过一些积极的、但是低风险的投资策略提高指数化组合的总收益。

  二、满足单一负债要求的投资组合免疫策略
  在投资者买入特定债券之后,如果市场利率下降,将导致债券价格上升,但同时再投资收益率下降;而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债券价格将下降,但再投资收益率上升。债券的价格波动风险与再投资风险的替代关系。
  投资者构造债券投资组合的目的就是在最大限度避免市场利率变动影响的同时,使实际收益低于目标收益的风险最小化。
  为使债券组合最大限度地避免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组合应首先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等于负债的久期
  (2)投资组合的现金流量现值与未来负债的现值相等
  零息债券的规避风险为零,是债券组合的理想产品。在实践中,零息债券的组合收益往往要低于附息债券的组合收益,因此它要求有一个较低的目标收益率。

  三、多重负债下的组合免疫策略
  多重负债下的组合免疫策略要求达到以下条件:
  (1)债券组合的久期与负债的久期相等;
  (2)组合内各种债券的久期的分布必须比负债的久期分布更广;
  (3)债券组合的现金流现值必须与负债的现值相等。

  四、多重负债下的现金流匹配策略
  现金流匹配策略是按偿还期限从长到短的顺序,挑选一系列的债券,使现金流与各个时期现金流的需求相等。
  与多重免疫策略相比,现金流匹配没有持续期的要求,但要求在利率没有变动时仍然需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五、投资者的选择
  (一)经过对市场的有效性进行研究,如果投资者认为市场效率较强时,可采取指数化的投资策略
  (二)当投资者对未来的现金流量有着特殊的需求时,可采免疫和现金流匹配策略
  (三)当投资者认为市场效率较低,而自身对未来现金流没有特殊的需求时,可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实施积极的投资策略的关键在于投资者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能力。

第十五章 基金业绩衡量与评价

第一节 基金评价概述


  一、基金评价的目的与意义
  基金评价是对基金经理投资能力的衡量,其目的在于将具有超凡投资能力的优秀基金经理鉴别出来。狭义的基金评价涉及业绩衡量、业绩评价与业绩归因分析三个方面。

  二、基金评价需要考虑的因素
  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对基金经理的真实表现加以衡量并非易事。基金评价的基础在于假设基金经理比普通投资大众具有信息优势。
  第一,基金的投资表现实际上反映了投资技巧与投资运气的综合影响。
  第二,对绩效表现好坏的衡量涉及到比较基准的选择问题。采用不同的比较基准,结论常常会大相径庭,而适合基准的选取并不一目了然。
  第三,投资目标、投资限制、操作策略、资产配置、风险水平上的不同往往使基金之间的绩效不可比。
  第四,评价的一个隐含假设是基金本身的情况是稳定的,但实际上基金经理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自己的操作策略、风险水平做出调整,从而也就会使衡量结果的可靠性受到很大的影响。
  此外,衡量角度的不同、绩效表现的多面性以及基金投资是投资者财富的一部分还是全部等,也都会使评价问题变得复杂化。
  作为绩效考核来讲,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基金的投资目标
  基金的投资目标不同,其投资范围、操作策略及其所受的投资约束也就不同。
  (二)基金的风险水平
  需要在风险调整的基础上对基金的绩效加以衡量。
  (三)比较基准
  在基金的相对比较上,必须注意比较基准的合理选择。
  (四)时期选择
  计算的开始时间和所选择的计算时期不同,衡量结果也就不同。
  (五)基金组合的稳定性

  三、开展基金评价业务的原则
  1.长期性
  2.公正性
  3.全面性
  4.客观性
  5.一致性
  6.公开性

第二节 基金净值收益率的计算


  一、简单(净值)收益率
  简单(净值)收益率的计算不考虑分红再投资时间价值的影响,其计算公式与股票持有期收益率的计算类似:
  R=[(NAV t +D-NAVt-1)/NAVt-1]×l00%
  式中:R——简单收益率;
  NAV t、NAV t-1——期末、期初基金的份额净值;
  D——在考察期内,每份基金的分红金额。

  二、时间加权收益率
  时间加权收益率由于考虑到了分红再投资,更能准确地对基金的真实投资表现作出衡量。
  时间加权收益率的假设前提是红利以除息前一日的单位净值减去每份基金分红后的份额净值立即进行了再投资。分别计算分红前后的分段收益率,时间加权收益率可由分段收益率的连乘得到:R=[(1+R1)(1+R2)…(1+Rn)-1]×100%
  时间加资在不取出的情况下(分红再投资)的收益率,这样更科学一些。

  三、算术平均收益率与几何平均收益率
  算术平均收益率法与几何平匀收益率法的区别:算术平均收益率法将所有的收益率加起来除以收益率的个数;几何平均收益率是将所有收益率相乘再开N次方,所以几何平均收益率更科学一些。
  假设某基金第一年的收益率为50%,第二年的收益率为-50%,该基金的年算术平均收益率为0,
  年几何平均收益率为-13.40%,所以如果前一年有收益,前一年投资所得在第二年也损失了相应的百分比,如果前面亏损后面赢利也是这个道理。
  一般地,算术平均收益率要大于几何平均收益率,每期的收益率差距越大,两种平均方法的差距越大。

  四、年(度)化收益率
  有时需要将阶段收益率换算成年收益率,这就涉及到年度化收益率的计算,年化收益率有简单年化收益率与精确年化收益率之分。

第三节 基金绩效的收益率衡量


  一、分组比较法
  分组比较法是根据资产配置的不同、风格的不同、投资区域的不同等,将具有可比性的相似基金放在一起进行业绩的相对比较,其结果常以排序、百分位、星号等形式给出。
  首先,在如何分组上,要做到“公平”分组很困难。第二,很多的分组是模糊的,投资者并不清楚与何比较。第三,分组比较隐含地假设了同组基金具有相同的风险水平,但实际上同组基金之间的风险水平可能差异很大。第四,如果一个投资者将自己所投资的基金与同组中中位基金的业绩进行比较,由于在比较之前,无法确定该基金的业绩,而且中位基金会不断变化,因此也就无法很好的比较。最后,投资者更关心的是基金是否达到了其投资目的,如果仅关注基金在同组的相对比较,将会偏离绩效评价的根本目的。

  二、基准比较法
  基准比较法是通过给被评价的基金定义一个适当的基准组合,比较基金收益率与基准组合收益率的差异来对基金表现加以衡量的一种方法。
  一个良好的基准组合应具有如下5个方面的特征:(1)明确的组成成分;(2)可实际投资的;(3)可衡量的;(4)适当的;(5)预先确定的
  与分组比较法一样,基准比较法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在如何选取适合指数上,投资者常常会无所适从。二是基准指数的风格可能由于其中股票性质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三是基金经理常有与基准组合比赛的念头。四是公开的市场指数并不包含现金余额,但基金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进行全额投资,这也会为比较增加困难。五是公开的市场指数并不包含交易成本,而基金在投资中必定会有交易成本,也常常引起比较上的不公平。

第四节 风险调整绩效衡量方法


  一、对基金收益率进行风险调整的必要性
  风险调整衡量指标的基本思路就是通过对收益加以风险调整,得到一个可以同时对收益与风险加以考虑的综合指标,以期能够排除风险因素对绩效评价的不利影响。

  二、三大经典风险调整收益衡量方法
  (一)特雷诺指数
  1.特雷诺指数给出了基金份额系统风险的超额收益率。
  2.特雷诺指数越大,基金的绩效表现越好
  3.特雷诺指数用的是系统风险而不是全部风险
  4.特雷诺指数的问题是无法衡量基金经理的风险分散程度。

  (二)夏普指数
  1.夏普指数以标准差作为基金风险的度量,给出了基金份额标准差的超额收益率。
  2.夏普指数越大,基金的绩效表现越好
  3.夏普指数调整的是全部风险

  (三)詹森指数
  1.詹森指数是在CAPM模型基础上发展出的一个风险调整差异衡量指标。
  2.詹森指数是管理组合的实际收益率与具有相同风险水平的消极投资组合的期望收益率的差额。
  3.詹森指数小于零时,表示基金的绩效表现差强人意。


  三、三种风险调整衡量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一)夏普指数与特雷诺指数尽管衡量的都是单位风险的收益率,但二者对风险的计量不同。
  夏普指数考虑的是总风险(以标准差衡量),而特雷诺指数考虑的是市场风险。
  (二)夏普指数与特雷诺指数在对基金绩效的排序结论上可能不一致。
  两种衡量方法评价结果的不同是由分散水平的不同引起的。
  (三)特雷诺指数与詹森指数只对绩效的深度加以了考虑,而夏普指数则同时考虑了绩效的深度与广度。
  深度是指基金经理所获得的超额回报的大小,而广度是指组合的分散程度。
  (四)詹森指数要求用样本期内所有变量的样本数据进行回归计算。夏普指数与特雷诺指数只用整个时期全部变量的平均收益率。

  四、经典绩效衡量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CAPM的有效性问题
  (二)SML误定可能引致的绩效衡量误差
  (三)基金组合的风险水平并非一成不变
  (四)以单一市场组合为基准的衡量指标会使绩效评价有失偏颇

  五、风险调整收益衡量的其他方法
  (一)信息比率
  信息比率以马柯威茨的均异模型为基础,可以用以衡量基金的均异特性。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是基金与基准组合的差异收益率;
   ,是差异收益率的均值;
   ,是差异收益率的标准差。
  基金收益率与基准组合收益率之间的差异收益率的标准差,通常被称为“跟踪误差”,反映了积极管理的风险。信息比率越大,说明基金经理单位跟踪误差所获得的超额收益越高。因此,信息比率较大的基金其表现要好于信息比率较低的基金。
  (二)M2测度
  
  这一方法的基本思想就是通过无风险利率下的借贷,将被评价组合的标准差调整到与基准指数相同的水平下,进而对基金相对基准指数的表现作出考察。由于M2测度实际上表现为两个收益率之差,因此也就比夏普指数更容易为人们所理解与接受。不过,M2测度与夏普指数对基金绩效表现的排序是一致的。

第五节 择时能力衡量


  一、择时活动与基金绩效的正确衡量
  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可以分为股票选择能力(简称“选股能力”)与市场选择能力(简称“择时能力”)两个方面。
  选股能力——指基金经理对个股的预测能力。
  择时能力——指基金经理对市场整体走势的预测能力。

  二、现金比例变化法
  ——就是一种较为直观的、通过分析基金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现金比例的变化情况来评价基金经理择时能力的一种方法。
  择时损益=(股票实际配置比例-正常配置比例)×股票指数收益率+(现金实际配置比例-正常配置比例)×现金收益率

  三、成功概率法
  ——是根据对市场走势的预测而正确改变现金比例的百分比来对基金择时能力进行衡量的方法。
  设P1表示基金经理正确地预测到牛市的概率,P2表示基金经理正确地预测到熊市的概率,成功概率可由下式给出:
  成功概率=P1+P2-1

  四、二次项法
  一个成功的市场选择者,能够在市场处于涨势时提高其组合的β值,而在市场处于下跌时降低其组合的β值。因此,对一个成功的市场选择者而言,其β值可表示为:
  
  如果 >0,表明基金经理具有成功的市场选择能力。二次项法又被称为“T—M模型”。

  五、双贝塔方法

第六节 绩效贡献分析


  一、资产配置选择能力与证券选择能力的衡量
  1.基金在不同资产类别上的实际配置比例对正常比例的偏离,代表了基金经理在资产配置方面所进行的积极选择。因此,不同类别资产实际权重与正常比例之差乘以相应资产类别的市场指数收益率,就可以作为资产配置选择能力的一个衡量指标。
  2.基金在不同类别资产上的实际收益率与相应类别资产指数收益率之差乘以基金在相应资产的实际权重,就可以作为证券选择能力的一个衡量指标。

  二、行业或部门选择能力的衡量
  是指更细类资产的选择能力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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