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盟申请书(附:中国民主同盟概况

入盟申请书

尊敬的中国民主同盟组织:
 我是一名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律工作者,在上学时就熟知了张澜、闻一多、费孝通、陶行知、季慕林等一大批民盟杰出的先辈,他们一生追求真理、淡泊名利、不畏强权、乐于奉献的高贵品质与崇高美德深深地感染了我;参加工作后又在本职工作中接触到了众多在自己工作岗位上辛勤劳动、积极参政议政的普通盟员,由此对于民盟的向往随之产生。出于对民盟杰出先辈的敬仰及众多盟员先进事迹的感召,我自愿申请加入中国民盟组织。

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民主同盟是一个先进和光荣的参政党组织,无论是在抗日战争中华民族面临危亡时刻,还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和平建设时期;也无论是在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阶段,还是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期,六十年余年来,民盟均践行了自己的立盟宗旨,发挥出了应有的历史推动作用:为民族解放奔波、为和平建设献力,为改革开放献策、为建设和谐社会尽心;且始终与其他参政党同舟共济,共商国策,始终坚持与中国共产党及其他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对此,我作为一名民盟崇拜者倍感自豪。

中国民主同盟主要是由从事文化教育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极知识分子组成,特定的盟员造就了民盟所特有的参政党特色,我坚信:中国民主同盟今后在巩固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等诸多领域定能发挥出自己的特长及优势,并贡献出自身的智慧和力量。
作为一名维护社会公正,除恶扬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名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深深感悟到一个人是不能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无所作为的,而应该积极地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他人,做一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义务宣传员。一个具有正义感的法律工作者懂得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潜能,不仅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到兢兢业业,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还要积极主动地去带动大家去关心和维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而作为一名民盟的盟员所肩负的责任正在于此。我想,身为一个盟员我就有机会向更多的优秀盟员学习,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更好地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身为一个盟员我就会时刻告诫自己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深刻地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克服困难的勇气,更好地维护集体和国家利益,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添砖加瓦、保驾护航。

因此,在对民盟深入了解之后,我决心为建设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才智,并在此过程中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由此,我梦想与前贤先烈为同道,冀望与社会精英为同伴,申请加入这样一个具有光荣历史与光明未来的民主党派—中国民主同盟,愿继盟先辈之壮怀,尽后来者之绵力,积极遵守民盟章程,履行盟员义务,执行民盟协议!
望盟组织以中国民主同盟章程为标准,体察考验!
入盟申请书(附:中国民主同盟概况)


  申请人:唐树宝



  2009年12月26日

附:《中国民主同盟概况》

民盟概况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其时,由于“皖南事变”的发生,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合作遭到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国共两党以外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党和人士,迫切希望联合起来,为坚持团结民主抗日而斗争。于是,即以部分国民参政员于1939年11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参加者有: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的成员及其他人士,公推黄炎培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旋黄炎培辞去主席职务,推举张澜任主席。1941年10月10日,在香港的民盟机关报《光明报》发表《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宣言》和《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对时局主张纲领》(简称“十大纲领”)。1942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遂成为集合“三党三派”的政治党派。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最初的政治主张是“贯彻抗日主张,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并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宪政运动。

  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申请参加。同年10月,发表《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

  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中国民主同盟组织规程》。会议产生了第一届中央委员会,推选张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会议明确提出了“反对独裁,要求民主;反对内战,

老一代民盟领导人

要求和平”的政治主张。

  1946年1月,民盟参加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政治协商会议和国共两党和谈过程中,民盟与中共代表团密切配合,力促和谈成功。与此同时,参加和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一批优秀的民盟盟员如李公朴、闻一多、杜斌丞、杨伯恺、于邦齐等在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惨遭国民党反动派的杀害。尤其是在反对国民党非法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民盟与中共一致行动,拒绝出席,并先后将投靠国民党反动派的青年党、民社党清除出民盟。

  1947年10月,国民党政府悍然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11月,民盟总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组织和盟员转入地下斗争,民盟的海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继续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临时总部,公开宣布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同年5月,民盟与各民主党派一起,通电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口号”。

  1949年3月,民盟总部由香港迁到北平。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建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新中国人民政权工作和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56年2月,民盟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一切为了社会主义”的口号。为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盟积极发挥作用,就知识分子问题和文化教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远见的意见和建议。1957年,由于“左”的错误,特别是“反右”扩大化,使民盟受到严重挫折。

  “文革”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民盟各级组织被迫停止活动。粉碎“四人帮”以后,民盟逐步恢复组织活动。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民盟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与中国共产

民盟前领导人张澜

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智慧和力量。1979年10月,民盟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把民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民盟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与经济建设、文教建设和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协商和讨论;参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同时,进一步调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组织和动员盟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智力开发为主要内容的面向社会、为“四化”建设服务的活动,同时民盟的组织也有了较大发展。1983年至2007年,民盟先后举行了的第五至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增强参政党机制,做了不懈的努力。在这期间,民盟中央提出了为经济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的号召。通过实践走出了一条开发民盟智力资源,参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的新路子,尤其是在参与教育改革和智力扶贫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历史内容。2007年12月举行的民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同盟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民主同盟(8张)

  民盟历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黄炎培、张澜、沈钧儒、杨明轩、史良、胡愈之(代主席)、楚图南、费孝通、丁石孙。现任主席蒋树声。

  截至到2007年底,民盟共有成员18.8万余人,其中高教界占25.2%,普教界占33.8%,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界占6.1%,科学技术界占10.3%,医卫界占8.2%。省级组织30个,市、县级组织403个。盟员中有1.7万余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800余人担任县处级以上政府部门的领导工作,还有一些人担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特约审计员、教育督导员。民盟成员中,有许多人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绩,享誉国际或获得国家表彰。

  民盟中央主办有向盟内发行的机关刊物《中央盟讯》和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月刊《群言》,设有群言出版社。

基本简介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其时,由于“皖南事变”的发生,国共合作遭到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国共两党以外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党和人士,迫切希望联合起来,为坚持团结民主抗日而斗争。于是,即以部分国民参政员于1939年11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参加者有: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的成员及其他人士,公推黄炎培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旋黄炎培辞去主席职务,推举张澜任主席。1941年10月10日,在香港的民盟机关报《光明报》发表《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宣言》和《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对时局主张纲领》(简称“十大纲领”)。1942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遂成为集合“三党三派”的政治党派。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最初的政治主张是“贯彻抗日主张,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并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宪政运动。[1]

  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申请参加。同年10月,发表《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

  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中国民主同盟组织规程》。会议产生了第一届中央委员会,推选张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会议明确提出了“反对独裁,要求民主;反对内战,要求和平”的政治主张。

  1946年1月,民盟参加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政治协商会议和国共两党和谈过程中,民盟与中共代表团密切配合,力促和谈成功。与此同时,参加和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一批优秀的民盟盟员如李公朴、闻一多、杜斌丞、杨伯恺、于邦齐等在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惨遭国民党反动派的杀害。尤其是在反对国民党非法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民盟与中共一致行动,拒绝出席,并先后将投靠国民党反动派的青年党、民社党清除出民盟。

  1947年10月,国民党政府悍然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11月,民盟总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组织和盟员转入地下斗争,民盟的海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继续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临时总部,公开宣布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同年5月,民盟与各民主党派一起,通电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口号”。1949年3月,民盟总部由香港迁到北平。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建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新中国人民政权工作和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56年2月,民盟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一切为了社会主义”的口号。为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盟积极发挥作用,就知识分子问题和文化教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远见的意见和建议。1957年,由于“左”的错误,特别是“反右”扩大化,使民盟受到严重挫折。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民盟各级组织被迫停止活动。粉碎“四人帮”以后,民盟逐步恢复组织活动。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民盟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智慧和力量。1979年10月,民盟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把民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民盟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与经济建设、文教建设和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协商和讨论;参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同时,进一步调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组织和动员盟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智力开发为主要内容的面向社会、为“四化”建设服务的活动,同时民盟的组织也有了较大发展。1983年至2002年,民盟先后举行了五至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增强参政党机制,做了不懈的努力。在这期间,民盟中央提出了为经济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的号召。通过实践走出了一条开发民盟智力资源,参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的新路子,尤其是在参与教育改革和智力扶贫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

  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历史内容。2002年12月举行的民盟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同盟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盟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促进大团结大联合。全盟要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与时俱进,在新世纪新阶段,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作出新贡献。

  民盟现有成员15.7万余人,其中高教界占24.8%,普教界占35.3%,文化艺术界占5.7%,科学技术界占11.2%,医卫界占7.7%。省级组织30个,市、县级组织384个。盟员中有近1.4万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近400人担任县处级以上政府部门的领导工作,还有一些人担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特约审计员、教育督导员。民盟成员中,有许多人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绩,享誉国际或获得国家表彰。民盟中央主办有向盟内发行的机关刊物《中央盟讯》和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月刊《群言》,设有群言出版社和群言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与中共中央领导人座谈

[2]

  2002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走访民盟中央机关,同民盟中央领导人丁石孙、罗涵先等座谈,共商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大计。陪同走访的有贾庆林、曾庆红、王刚、刘延东等领导同志。

  民盟具有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是中国共产党久经考验的亲密友党。长期以来,民盟同我们党团结合作,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以上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考察民盟中央的讲话内容。

中国非国有经济年鉴

  1998年,中国非国有经济年鉴在得到江泽民、李鹏等同志的关怀下,由民盟中央名誉主席费孝通担任名誉主编、王光英担任名誉理事长、陈俊生担任总顾问、张梅颖等担任顾问、民盟中央副主席罗涵先担任主编、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担任理事长等,由国家统计局联合主编,群言出版社出版。1999年,中国非国有经济年鉴由国家统计局联合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担任理事长。2011年12月,中国非国有经济年鉴2000-2011电子刊在京发布,名誉主编罗涵先、主编兼秘书长张晓东。据新华网消息,中国非国有经济年鉴在北京大学召开了中国非国有经济发展年会,主题,十二五开局实体经济的转型与升级。中国非国有经济年鉴刊名由费孝通题写。

[3]

历届机构

第十届中央委员会

  (2007年─ )

  名誉主席:丁石孙

  名誉副主席:叶笃义、陶大镛、马大猷、康振黄、罗涵先、孔令仁、吴修平、厉以宁、江景波、冯克熙

  主席:蒋树声

  副主席:张梅颖(女,第一,副)、张宝文(常务,副)、吴正德、张圣坤、李重庵、郑兰荪、张平、索丽生、丁仲礼、陈晓光、徐辉、温思美、欧阳明高

第九届中央委员会

  (2002年─ )

  名誉主席:费孝通(2005年4月24日逝世)、钱伟长(2010年7月30日逝世)、谈家桢(2008年11月1日逝世)、苏步青(2003年3月17日逝世)、丁石孙(2005年12月推举)

  名誉副主席:叶笃义、陶大镛、马大猷、康振黄、罗涵先、孔令仁、吴修平、厉以宁、江景波、冯克熙

  主席:蒋树声(2005年12月选举)

  副主席:张梅颖(女,常务)、冯之浚、袁行霈、卢强、吴正德、张宝文、王维城、张圣坤、李重庵、郑兰荪、张平、索丽生(2004年12月增选)

第八届中央委员会

  (1997年10月23日─)

  名誉主席:费孝通 、钱伟长、谈家桢、苏步青

  名誉副主席:闻家驷、叶笃义、陶大镛、马大猷、康振黄

  主席:丁石孙

  副主席: 罗涵先、冯之浚、张毓茂、袁行霈、卢强、俞泽猷、吴正德、张宝文、王维城、张梅颖(女,常务)、张圣坤、李重庵、郑兰荪、张平、蒋树声、索丽生(2004年12月增选)

  秘书长:高拴平

第七届中央委员会

  (1992年12月—)

  名誉主席:费孝通(1996年11月七届五中全会辞去主席职务)、钱伟长、谈家桢(1996年11月民盟七届五中全会推举产生,1996年11月在民盟中央七届五中全会辞去副主席职务)、楚图南(1992年12月民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主席:费孝通、丁石孙(1996年11月民盟七届五中全会选举)

  副主席:钱伟长、高天、谈家桢、陶大镛、罗涵先、马大猷、冯之浚、丁石孙、康振黄、孔令仁(女)、谢颂凯、吴修平、张毓茂(1992年12月民盟七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厉以宁(1994年6月高天去世,1995年12月民盟中央七届四中全会补选产生)、江景波、袁行霈(1996年11月民盟七届五中全会选举产生)、钱伟长(辞)、谈家桢(辞)

  秘书长:俞泽猷(1992年12月民盟七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注:1994年7月民盟中央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丁石孙任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

  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时间未补全) 丁石孙、马大猷、马梅荪、王健、王丹凤(女)、王启宏、王积涛、孔令仁(女)、冯之浚、冯克熙、厉以宁、卢强、叶大年、江景波、池际尚(女)、刘诗白、刘佩瑛(女)、刘德海、关世雄、朱宣人、邬沧萍、沈晋、杨明、杨奎章、吴汉家、吴克清、吴修平、吴富恒、张芝联、张存浩、张纪域、张厚粲(女)、张楚琨、张毓茂、陈心铭、陈癸尊、范濂、林金铭、林宗彩、罗涵先、岳书仓、洪伯铿、祝汝方(女)、赵一明、胡政光、俞泽猷、费孝通、高天、高景德、高擎洲、谈家桢、袁行霈、聂卫平、钱伟长、倪保珊、徐鹏、徐景星、翁曙冠、陶大镛、康振黄、曾孝箴、谢颂凯、彭少逸、韩毅之、戴树和 端木正(1992年12月民盟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许柏年、周宜兴、谢佑卿(1995年12月民盟中央七届四中全会补选产生)第六届中央委员会(1988年10月—1992年12月) 名誉主席:楚图南

  主席:费孝通

  副主席:钱伟长、高天、叶笃义、谈家桢、陶大镛、千家驹、关梦觉、罗涵先、马大猷、冯之浚、丁石孙、康振黄、孔令仁、谢颂凯

  秘书长:吴修平(1998年10月民盟六届一中全会产生)

  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时间未补全) 丁石孙 千家驹 马大猷 马梅荪 王健(京) 王健(冀)

  王丹凤 王启宏 孔令仁 卢乐山 叶君健 叶笃义 叶培大

  冯之浚 冯亦代 冯克熙 江景波 朱宣人 朱德熙 邬沧萍

  庄明理 刘克静(女) 刘佩英(女) 刘诗白 刘德海

  关世雄 关梦觉 池际尚(女) 杨明 杨奎章 吴汉家

  吴克清 吴作人 吴修平 吴富恒 沈晋 张芝联 张毕来

  张纪域 张远谋 张楚琨 陈心铭 陈癸尊 陈新民 范 濂

  林 英 林宗彩 林金铭 罗涵先 赵一明 洪伯铿 祝汝方(女)

  费孝通 俞泽猷 钱伟长 倪保珊 徐鹏 徐景星 翁曙冠

  高 天 高景德 高擎洲 谈家桢 聂卫平 陶大镛 肖乾

  康振黄 谢颂凯 彭少逸 韩毅之 戴树和 戴爱莲(女) 端木正

第五届中央委员会

  (时间未补全)

  名誉主席:楚图南(1987年1月9日五届四中全会选出)

  主席:史良(女)(1983年12月27日五届一中全会选出)、胡愈之(代)(1985年9月6日史良逝世。1985年9月27日民盟五届中央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推选)、楚图南(代)(1986年1月16日胡愈之逝世。1986年1月30日民盟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推选)、楚图南 (1986年12月31日民盟五届三中全会推举产生)、费孝通(1987年1月9日五届四中全会选出)

  副主席:胡愈之、楚图南、苏步青、华罗庚、彭迪先、萨空了、李文宜(女)、费孝通、闻家驷、钱伟长、高天、叶笃义、谈家桢、陶大镛(1983年12月27日五届一中全会选出)、千家驹、关梦觉、罗涵光、马大猷、冯之浚(1987年1月9日五届四中全会选出)

  秘书长:叶笃义(1983年12月27日五届一中全会选出)、吴修平(1987年1月9日民盟五届四中全会选举产生)

  执行局主任:高天(1983年12月27日民盟五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第四届中央委员会

  (时间未补全)

  主席:史良(女)

  副主席:胡愈之、邓初民、楚图南、苏步青、华罗庚、彭迪先、萨空了、李文宜(女)、费孝通(1979年10月24日四届一中全会选出)、闻家驷(1981年12月16日至20日民盟四届二中全会增选)

  秘书长:高天(1979年10月24日民盟四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第三届中央委员会

  (时间未补全)

  主席:沈钧儒、杨明轩(1963年沈钧儒去世,12月民盟三届四全会选举杨明轩为民盟中央委员会主席)

  副主席:杨明轩、马叙伦、史良(女)、高崇民、胡愈之、邓初民、陈望道、吴晗、楚图南

  中央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闵刚侯、胡愈之(1963年闵刚侯因病辞去秘书长职务,胡愈之兼任秘书长)

  (1958年12月6日民盟三届一中全会选举主席、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举了秘书长)

第三届中央参议委员会

  (1992年12月—)

  主任:苏步青

  副主任:叶笃义、冯素陶、刘开渠、李文宜(女)、吴作人、陈敏之、林亨元、闻家驷、萧乾

  秘书长:吴春选(1992年12月民盟第三届中央参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举产生)第三届中央参议委员会常务委员(时间未补全) 丁聪、王金陵、石兆棠、卢乐山(女)、叶春、叶君健、叶笃义、叶笃庄、叶培大、田一平、冯亦代、冯素陶、阳含熙、刘开渠、刘克静(女)、江泽涵、寿进文、苏延宾、苏步青、李柱、李文宜(女)、杨维骏、吴作人、吴廷、吴春选、吴绍骥、余瑞璜、张百庵、张乔啬、张远谋、陆诒、陈彦之、陈敏之、陈碧笙、林英、林亨元、尚丁、罗雄才、季镇淮、金锡如、赵今声、赵访熊、赵汝翼、赵敏学、闻家驷、唐哲 唐弘仁、常任侠、萧乾、章振乾、韩学章(女)、曾呈奎、蒋书楠、蒋阜南、戴爱莲(女)(1992年12月民盟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届中央委员会

  (时间未补全)

  主席:沈钧儒

  副主席:章伯钧、罗隆基、马叙伦、史良(女)、高崇民(1956年2月21日民盟二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第二届中央参议委员会(时间未补全) 主任:苏步青

  副主任:冯素陶、李文宜(女)、沈兹九(女)、陈敏之、林亨元、闻家驷、彭迪先、潘大逵

  秘书长:吴春选第二届中央参议委员会常务委员(时间未补全) 田一平 冯素陶 刘开渠 许 杰 江泽涵 苏延宾 苏步青

  李文宜(女) 李何林 吴 廷 吴春选 佘瑞璜 沈兹九(女)

  张乔啬 陈彦之 陈敏之 陈碧笙 林亨元 罗雄才 金锡如

  赵今声 赵访熊 赵汝翼 赵超构 胡一声 闻家驷 贺 麟

  莫乃群 原政庭 顾敬心 钱端升 徐铸成 郭翘然 唐 哲

  常 迥 章振乾 彭迪先 韩学章(女) 潘大逵

第一届中央委员会

  (时间未补全)

  主席:张澜(1949年12月20日一届四中全会扩大会议补选后产生)、沈钧儒(代)(1955年2月9日张澜逝世。1955年2月10日民盟中央常务委员会临时扩大会议一致通过)

  副主席:沈钧儒(1949年12月20日一届四中全会扩大会议补选后产生)、章伯钧、罗隆基、马叙伦、史良、高崇民、(1953年6月8日民盟一届七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央政治局秘书长:章伯钧

民盟章程

目录

  · 民盟历史--导言

  · 第一章中国民主同盟的建立,坚持民主,团结抗日

  · 第二章争取和平民主,反对内战,反对独裁

  · 第三章同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参加筹建新中国

  · 第四章 为实现共同纲领而奋斗

  · 第五章 团结教育知识分子,走社会主义道路

  · 第六章 在反右派斗争和十年内乱中经受考验

  · 第七章 拨乱反正,民盟恢复活动

  · 第八章 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心转移,民盟工作进入

  · 第九章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 第十章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理论为指导,开拓民盟工作的新

  ·第十一章 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大步迈向新世纪

绪言

  中国民主同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中国民主同盟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影响下,在民族危机空前严重时刻,由主张“团结、民主、抗日”的政团,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组成的,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民主同盟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抗战,争取民主,反对内战,为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英勇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民主宪政运动、政治协商会议、国共两党和谈、反对国民党当局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与中国共产党密切配合,共同战斗,锻炼了自己,纯洁了组织。1947年,中国民主同盟被国民党当局宣布为“非法团体”,总部被迫解散。中国民主同盟在艰苦环境中,坚持斗争。1948年1月,在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三中全会上,制定了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的政治路线,与中国共产党一道为建立和平、民主、统一的新中国而斗争。1949年1月,中国民主同盟公开宣告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民盟的历史揭开了新的篇章。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民主同盟遵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员和民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参加各项民主改革,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民主同盟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广大盟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民主同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确立了中国民主同盟参政党的性质、地位、作用,实现了工作重点转移;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中国民主同盟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著名盟员

  闻一多、李公朴、张澜、沈钧儒、陶行知、章伯钧、罗隆基、马叙伦、史良、胡愈之、楚图南、苏步青、钱伟长、费孝通、易振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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