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永教授谈英文经典学习

按:这篇分享来自本人跟随春永君学习英文经典时的笔记记录。因爲是笔记,也就没有整理成非常齐整的文章,很口语化。之前曾经录入过学习英文经典的三个理由,这里把更多内容补充进来。

本文提纲:
学习英文经典的三个理由

英语的定义

学习英文经典应该从哪里开始?
学习英文先读莎士比亚是最好的选择吗?

众所仰望之文学巨匠——斯宾塞

春永教授英文经典课程笔记

授课:春永

记录:怀仁

英语不是一种古典的语言,所以不像中文文言文,梵文,或者古典阿拉伯文有相对固定的语法。古典语言都有悠久的历史。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些古典语言的变化很小,语法的变动也非常少。因此即使是两千年前的文本,现代人在接受了一定的训练和学习后,也可以读懂。而英语,它一直是一种地方性语言(vernacular,白话),这就意味着随着时间的流变这种语言会有比较大的变化。所以即使接受了现代教育的人,要读200年前或250年前的英文,都会有点儿困难;如果读500年前的英文则会感觉奇怪;要是读到700年前的英文,一般人就需要翻译了。 与真正的古典语言相比,英语在语言传统上缺乏连续性。对于有机会学习中文文言文或者古典梵文的人,那么像英语这样一种相对来讲比较现代、也非古典的语言,是不是值得去学习呢?很多人会说学习英语出于实用的目的去学。对于希望学习古典文化的人来说,这算不上一个重要的原因,可以不做考虑。 那么似乎学习英文的必要性不大。
不过,在实用价值或者世俗价值之外,英语,特别是英文经典确实有学习的价值。原因有三。 学习英文经典的三个理由

第一,虽然英语作为一种地方性语言,它有随时间而流变的缺陷。但是用英文写作的诗人和作家在文学创作上,确实曾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可以和其他古典语言相媲美。这一点是超乎我们的想象的。
这当然不是说英语经典的成就完全等同于古代印度、中国、阿拉伯地区的经典。但是就英语文学史上的巅峰之作来说,的确是可以与其他古典语言的文学最高成就比肩的。而且因为这些高度成就的某种内在谐和性,学习英文经典,与其它文明有可以互相发明的地方。
第二个原因,学习英文经典,可以给予处于文化衰落时代的人们以重大启示。

这是一个非纯粹实用主义的原因。 虽然我们可以有机会浸淫在古典文化中,例如梵文文化,中文古典文化,但是很遗憾,无论如何我们还是生活在现在这个时代。如果人们在这个时代希望能够深入古典,探寻古典,那么就需要知道这个时代和古典时代之间有怎样的障碍,即是什么障碍会影响我们理解古典文化。我们都生活在这个并不古典的时代,完全不受现代社会影响地沉浸在古典文化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在现代和古典文献之间确实是有很大的阻隔。要想跨越这个阻隔,你其实要了解这种障碍本性是怎样的。要有这种了解,你必须了解我们的现代社会。虽然现代社会从很大程度来说,是一种混合文化的产物。但是你看不管是中国、印度还是日本的现代社会里,都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欧洲文化,或者说西方文化。无论你喜欢这个事实与否,也无论你在哪里出生,我们都吸收了很多来自当代西方或者欧洲文化中的观念、价值判断和成见。要了解这其中的问题所在,这些问题在多大程度上阻隔了我们和古典文献,这就有必要了解欧洲的历史。这样才能更好理解为什么二十世纪和二十一世纪的社会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那么英语和欧洲历史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就要了解欧洲的历史。

英格兰,或者说昂格鲁—萨克逊的英格兰文化只是欧洲文化中的一支。但是到至今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这种文化都在欧洲占有优势。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当我们去研究这段英语文学历史,会发现这也是一个令人伤感的历史。这段历史也是文化衰落的历史,但是研究这样的历史对我们也很有价值。我们也可以学习到,人们即使在这种文化衰落的历史当中,是怎样创造有价值的东西,这对我们现在的社会尤其有意义,因为我们现在面临的情况就是一个文化衰落的时代。当然,我们可以研究那种纯净时代的古典文化。但是通过研究过去几百年处在衰落过程中的文化,可以看到那时人们是怎样在文化急剧流失的情况下,保存有价值的文化的,从中获取经验。举例来讲,十四世纪的英语文学是非常有价值,也是非常灿烂的。其成就,或者说其价值远远高于十六世纪的英语文学。十六世纪的英语文学产生于非常动荡的社会当中,而且文化衰落很严重,不过那种文化状态和我们当代的情况非常相近,这些英语文学作家即使文化持续衰落的情况下,仍然做了古典文化的保留和传承工作,这对我们很重大的启示,我们可以从中吸取到很多的经验。
如果我们只是想读到完美无暇的古典文学,那当然是非常好的。不过在那种作品产生的历史条件下,当时的文学家或者伟大的诗人,他们面对的读者或者受众,水平也很高。文学家们他们通常不会设想去写一部作品,其预设的读者是处在这种文化崩溃的时代。因此这些作品对于身处文化衰落时代的我们,可能不能教给我们如何在这个堕落时代中寻找伟大价值的方法。可是你如果读十六、十七世纪的英语文学作品,那个时代的文字,其巨大的贡献恰恰在于,能给文化衰落时代的人们以力量。因为那个时代的伟大的文学家,他们就面临着这样的情况,而且他们预感到这种文化衰落的会愈演愈烈,他们的作品就是写给在文化衰落中生活的人们。因此这样的作品会给人一种力量,帮助你我在这样的时代,也像他们一样,寻找到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 综上所述,对于今天的人们,或许你们可以读懂中国古典文献,有些人也可以读懂梵文作品,或者古典日文作品,对这些可以接触到其他古典文化的人们来说,有必要去学习英文、英语文学或者英语经典的原因也在于:即使英语文学史实际上就是一部文化衰落史,但是理解这些衰落也是有价值的,因为正是这种文化衰落导致了我们当前世界的情况,我们正处在这个文化衰落的末端,理解衰落的历史则能够让我们更加了解目前的状况。而且在这个衰落过程中,也确实产生了一些伟大的英语文学作品,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些作品就是为这个文化衰落历史时代所作。因此对我们是有价值的。
第三点,在欧洲的其他地方,没有一个地方像英格兰这样同时融入了凯尔特、日尔曼和希腊罗马这三支欧洲文化支流的地方,这是英语文化非常独特的地方,因此英语文化是真正融入了欧洲的三个文化支流。

在众多欧洲语言中,相比德语、意大利语或者像法语,英语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呢?当然你如果想全面地了解欧洲文学和当代社会的状况,不仅要学习英语文学,也要学习其他语言的文学。就像你学习亚洲文化一样,不能仅仅学习中文。可是多数人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假如我们只选择学习一种欧洲的地方性语言,从一个简单的客观原因来说,英语也确实不失为一种很好的选择。 这个很简单的原因是从历史层面来讲的,大概两千五百~两千年前,欧洲文化主要分为三支。第一支是希腊-罗马文化。这个分类是非常宽泛的。希腊和罗马文化本身并不相同。罗马人其实是没有高度文明的。他们虽然征服了希腊人,但却仰慕希腊文化,所以他们传承了希腊文化。因此把希腊和罗马并为一支。第二支,条顿文化,或者说日耳曼族文化。日耳曼也有很多分支,但基本上是相近,大致可以划归一类。另外还有一支是凯尔特文化。这三支形成都属于印欧文明或者说雅利安社会,即据信在更早期他们是同属一个文明,最后形成了不同的分支。这三支之间从风俗、语言的很多方面都可以找到相关联的地方。
在欧洲文明的范围内,英格兰的独特之处在于,上述欧洲的三支文化都可以在英格兰文化中找到踪迹。从英语语言的特点看,也可以看到它融合这三支文化的特点。从理论上说,英语属于日耳曼语语系,盎格鲁-撒克逊的条顿文化,是日耳曼族群进入英格兰时带来的。但是其中所包含的拉丁词汇,几乎是日尔曼语系语言里最多的;还有凯尔特语文化,一直在英格兰,或者说是联合王国保存下来了。当然目前是非常弱势。不过还是有一些说凯尔特语的人们生活在苏格兰、爱尔兰和威尔士。比如爱尔兰语就是一种凯尔特语。显然英格兰社会,或者还是说大不列颠比较确切,存留了印欧语言文明的三支文化。
其中的凯尔特文化尤为强大和重要。相较于其他文化支流,它也格外独特,其中所保留的古老文明一直延续到现代。而其他文化传统的存留,像希腊罗马传统,可能已经很弱的。而日耳曼一系的文化,大概到20世纪中期的时候,还存有在一些小的村落里。但相比来讲,也弱了很多。总而言之,这三支文化中只有凯尔特文化一直保留着非常古老独特的印欧文明的特征,直到现代。 希腊罗马文化仍然在英语文化中存有,主要是罗马文化。大概在一世纪时,英国就被罗马人征服,他们的统治时间长达几个世纪。现在英国还有很多罗马地名,一些罗马征服时期的遗迹被发现。他们征服的范围很广,直到英国北部。他们建了像长城一样的防御墙横亘英格兰。虽然不可比拟长城,但也是一桩伟业。这座防御墙所及之处基本上即为他们在英国的征服势力所达之处。他们无法完全征服英国最北部——即现在的苏格兰。但因其曾征服英国几世纪,故遗留了深刻的痕迹。罗马人之后,又有第二波的诺曼征服——有时可以说,英国历史就是不断被他种文化征服的历史。1066年,诺曼人征服英国。乃至其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甚至英国法庭的主要语言都是法语。一段时间之后,英语呈现出对法语的模仿。就是因为诺曼征服,法语文化进入英格兰,而法语文化基本上直接承接罗马文化的。
可以说在欧洲的其他地方,没有一个地方像英格兰这样同时融入了凯尔特、日尔曼和希腊罗马这三支欧洲文化支流的地方,这是英语文化非常独特的地方,因此英语文化是真正融入了欧洲的三个文化支流。英语本身也有大量法语、拉丁语和其他外来词……所以英语确实是混合了多元文化的一种语言。

英语的定义

先定义一下我们要谈的到底是哪种语言。一些人经常会把更早期的英语,从乔叟甚至到莎士比亚时期的英语认为是中古英语,实际那只是早期现代英语(earlymodernEnglish),和现代英语并非是两种语言,只是现代英语比较老的形式而已。其实是并不需要翻译为现代英文才能理解。像乔叟的作品,对于所有英语母语者都是可读的。当然这并非说英语在这几百年当中没有变化。但是这种变化没有剧烈到失去延续性的程度,仍然是可以看作一种语言。其实是并不需要翻译为现代英文才能理解,人们只是需要习惯于这种阅读这样的英文,不过经过一定的阅读训练之后, 像乔叟的作品,对于所有英语母语者都是可读的。现代人有做这样的区分通常是出于从历史学语言的角度而言。这从英语诗的传统中可以看出来。有些戏剧化的是,英文诗歌的历史大概在二十世纪初结束,在那之前,英语写作诗人他们都把从乔叟到他们那时的英语当作一种语言。他们认为乔叟是一个以英语写作的诗人,他们也是,从这点上并没有差别,到上个世纪初还是普遍这样认为,乔叟不过是写作语言中用一些古老的形式而已。所以理论上,不应该把乔叟那时的英语和我们现在的英语真的区分为两种语言。

当然这并非说英语在这几百年当中没有变化。英语作爲非古典语言,和中文文言文和梵文不同,它一直在变(中文文言文和梵文的变化相对是很少的),但是这种变化没有剧烈到失去延续性的程度,仍然是可以看作一种语言。就好像我们现代人看100多年前的英语,你觉得其中确有不同;但是我们也都承认,100多年前的英语跟当代英语都是英语。再早到16世纪17世纪甚至到乔叟那个时代,其实还是我们现在这种英语。

如果我们谈到那种oldEnglish,古英语,比如写作Beowulf的语言,那个确实是另外一种语言,是另外一种日耳曼语。它和我们后来提到的中古英语,像乔叟、莎士比亚、斯宾塞那不是一个概念,那个英语是日耳曼英语,与英语有很大的差异,我们现在提到的英语文学是从1200年左右,即13世纪开始。所以我们现在谈到英语文学的历史,大概就是800年左右,跟世界上真正的古典语言文学历史,当然无法相比。

上述言及英语文化是融合了印欧文化中的三支,此外,还有一种文化后来影响到它的,那就是基督教文明,是犹太的基督教。基督教是有闪米特起源的。基督是犹太人,虽然现代的美国基督徒不乐于承认这个观点,但这是事实。所以犹太-基督教是闪米特传统,这些人是说闪米特语的。这是和印欧语言不同的语族,和欧洲文化非常不同。这种文化进入欧洲大陆,最初是一种破坏者的角色来,似乎是要来破坏印度雅利安文明——他们视其为异教。基督教进入后似乎就是要消灭原来的欧洲文化。虽然后来日尔曼和斯堪的纳维亚文化都督教化后,仍然还保留了很强的古老的印欧文明非基督教特点。但是从九世纪开始,随着天主教的出现,基督教开始扮演一种不同于以往的角色——虽然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这种文化强烈地受到穆斯林文化的影响——另一种闪族文化传统。要想很好地理解现在的欧洲文化,就要意识到穆斯林文化对欧洲文化的巨大影响,当然现在西方社会人们都很害怕穆斯林,有的时候他们会忘记,其实他们的印欧文明在历史上从穆斯林文化获益良多。

穆斯林文化对印欧文化曾经起的作用,第一点,对于欧洲人重新发现希腊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欧洲人了解它们之前的希腊文明的重要管道。因为在中世纪的早期,人们几乎没有任何关于古希腊文的知识了。受过教育的人学过拉丁文,但是都不懂希腊文。大概在15世纪,人们才重新开始学习古希腊文,而且是通过来被翻译为阿拉伯文的拉丁文,而这个拉丁文又是来自希腊文翻译。之前因为这种文明消失,欧洲人通过拉丁文翻译学习了解希腊文明;然而拉丁文的资料是怎么保留的呢?是通过阿拉伯人的翻译。所以欧洲人是辗转通过阿拉伯人记住他们早期的希腊文明,他们了解自己祖先的文明,等于文艺复兴之前,穆斯林给他们保留了很多的文化。在翻译过程中,欧洲人也学习了阿拉伯的哲学。

第二点也是非常有戏剧化的一点,从这一点可以看到穆斯林对欧洲文化的巨大影响。欧洲现代语言——即非古希腊和拉丁语的诗歌,大概从12世纪以后,法语或者英语的文学都开始用韵,就是押韵,而且押韵非常重要。这点中国人很容易理解,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差别。因为只要我们去看莎翁的作品,假如说他写的戏剧,还是无韵的诗,只要写像十四行诗这种“诗”,都是有韵的。莎翁的两部伟大的长篇叙事诗和十四行诗,都是用韵的。但是在印欧文明当中,本身它那三支,包括印欧文明另外一大支,梵语文明,他们的诗歌都是无韵的。用韵,这本不是印欧语言诗歌的特点,这是闪米特语诗歌的特点。这就是说,后来主宰了英语以及其他欧洲文学诗歌的重要特点,是来自于闪族文化特别是从阿拉伯传统。从历史变化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文学演进中的革新,包括诗歌用韵,正是从欧洲和穆斯林文化开始接触时大规模产生。

第二点也是非常有戏剧化的一点,从这一点可以看到穆斯林对欧洲文化的巨大影响。欧洲现代语言——即非古希腊和拉丁语的诗歌,大概从12世纪以后,法语或者英语的文学都开始用韵,就是押韵,而且押韵非常重要。在印欧文明当中,本身它那三支,包括印欧文明另外一大支,梵语文明,他们的诗歌都是无韵的。用韵,这本身不是印欧文明诗歌的特点,这是闪米特语诗歌的特点。这就是说,后来主宰了英语以及其他欧洲文学诗歌的重要特点,是来自于闪族文化特别是从阿拉伯传统。从历史变化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文学演进中的革新,包括诗歌用韵,正是从欧洲和穆斯林文化开始接触时大规模产生。这些交流主要从西班牙和南部意大利那些和穆斯林文化有直接接触的地方开始。现在很多人可能不希望承认,但是实际上,穆斯林文化正是我们了解九世纪之后欧洲文明的那个“关键”。

当然这种伊斯兰文明在九世纪之后对欧洲文明的影响,现在似乎是一个秘密。然而这个秘密之后还有一个秘密,就是伊斯兰的观念涌入欧洲的背后,是印度文明的观念涌入欧洲。因为伊斯兰文化就像一个桥梁一样,在两端连接着印度文明和欧洲文明。可以说印度文明大大地影响了阿拉伯文化,阿拉伯文化又大大地影响了欧洲的文化。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大量的印度文化通过伊斯兰文化这个桥梁,极大地影响了欧洲的文化。

举个例子来看印度文明是怎样通过阿拉伯来影响欧洲文明的。这个实例在天主教教会里。天主教教会有很多封圣的记录,有几百位圣者,他们其中一位圣人叫Josaphat,他的生平大致如是:他年少时是个衣食无忧的王子,有一次因为出游,看到老人、死人、病人,最后他决定去修行然后成圣,其实追究这个故事的来源,就发现这位中世纪的圣者的故事就是佛陀的故事。Josaphat的故事就是Bodhisattva(菩萨)的故事,最初从梵语文学翻译到了阿拉伯文,然后从阿拉伯文又翻译成了拉丁文。现在这个故事的拉丁文本还存有。然后从拉丁文又翻译成了中古法语(也仍然有文本保存)和中古时期英语里。实际上有大量的印度神话和故事就是通过这样一个秘密的通道——伊斯兰文明这个通道进入了欧洲文化。

也因此可以看到为什么梵文这么重要,以梵文经典来传承的印度文化为什么这么很重要。印度恰好在东西方交汇的地方,而我们东方的文化受到印度的影响也非常多,所以印度确实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地方,同时对东西方文化有着巨大的影响。另,作爲同源的语言,梵文和古希腊文有很多相近之处,即使和现代德语,也和梵文有不少共同点。


学习英文经典应该从哪里开始?

两个选择,从古代作品学起,渐至当代,还是反过来从当代经典作品开始?分别讨论之。
其一.先学距离我们时代较近的英文文本,再回溯上去。
这样做的问题是:英语文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又有巨大衰落,二十世纪值得学习的英语经典屈指可数,则这根英语文学的历史之绳,在其末端的连续性不佳,几乎散开,如此则无法从末端回溯上去。
举例来看,最严重的是“诗”的传统的失落。
在印欧文明中,“诗”是最古老的文学形式,恐怕在世界诸文明中也都如此。英语中的poet(诗人)一词源于古希腊语,意思是maker,制造者,创造者——因为诗人对世界有着完美的洞察力,而诗作这种形式本身就说明他们是“主人”、是“大师”(master),对语言有完全的掌控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说,诗是表明一个社会健康程度的精确指征。诗人也是社会中最重要的人群,因为真正的诗可以让社会尽量保持在健康状况之中——这是诗的功能之一。诗是那些拥有完美洞察力的诗人所作,当读者阅读这些作品时,也可渐趋这种状态,而这正是我们一般人欠缺的。整个英语文学史中英语诗地位卓著。在十八世纪和之前,诗对整个英语社会的人都十分重要。自十九世纪末叶以降,英语诗在英语社会中已经无足轻重,现在更是几乎无人问津。
远离诗,这是一个值得惊醒的标志。
远离诗的传统,就意味着远离任何前现代社会的传统,或者说古典社会的传统——farfrompre-moderntime.
因此从英语文学史的近端开始幷非佳选。

其二,从英语文学史的源头开始学习,从乔叟开始。

对英语母语者而言,从乔叟学起是最佳选择,直到二十世纪初期,这点在英语文学学习者中依然是人人皆知。


上面曾经谈到在一个传统的健康的印欧文明社会中,诗人被认爲有超越一般人的洞察力,所以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人们认爲拥有超越一般人洞察力的人就应该受到最高统治者的重视——即诗人应该受到君王的重视。乔叟很幸运,他确实是这样的诗人,也得到了应有的重视。。

从乔叟的作品当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欧洲多种文化融入于英语文学的过程和特点。他在年轻时被派到意大利做使者,所以他和当时意大利很伟大的诗人,也是十四行诗诗人彼德拉克都有接触。他也很仔细地读过但丁的作品,虽然他不太喜欢但丁的作品。他也以诗的形式来翻译过十三世纪古法语的诗作,今天我们叫罗兰之歌。他还用散文的方式翻译了五世纪一部很重要的拉丁语哲学著作——《哲学的抚慰》(当时在罗马时代的一位作家是被投入监狱,他很苦闷,想象哲学化身为一个女神去抚慰狱中的他,这部作品当时很有名),乔叟把它翻译成中古英语。可见乔叟接触到了欧洲文学的很多语言和支流,并且也在自己的作品当中融合了多种的欧洲文化支流。

英语文学史的后世作家,可谓都仰赖乔叟。特别是乔叟之后一百五十年左右的文学家,都直接仰赖乔叟。

乔叟在十四世纪写作。在乔叟之前一百五十年的那些英语诗人或者文学家,他们也是同样伟大,但是乔叟和他们的差别就在于,在乔叟之前一百多年的那些伟大的诗人,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种文化即将衰落,而乔叟已经清楚地意识到了,则其写作时的着眼点和方式会有不同。乔叟也是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当然和斯宾塞(Spenser)也不一样。斯宾塞的时代不是即将衰落,而是已经处在急剧的衰落当中。乔叟作为一个诗人,他有在他的作品中表现了这样的预见力。假如后人可以模仿他或者学习他,就能够找到这样一种渠道,或者说他的作品中给出了一种方法,能够帮助后来的文学家或者诗人,他们也能够以此写出有价值的东西。这可谓一个锦囊妙方。

   然而英语不是那种语法、形态相对固定的古典语言,对非母语者来说,从开端处,从乔叟学起额外困难。所以对于英语非母语者,乔叟不一定是最佳的起点。

   那麽,对于非英语母语者从哪里开始学习英文经典最好呢?

学习英文先读莎士比亚是最好的选择吗?

现在的英文读经里面涉及最多的作品可能是莎士比亚的作品。

莎士比亚是当代英文经典学习的一个选择。相比任何现代英文文本学习而已,学习莎士比亚已经很好了。然而从精益求精的角度而言,可以有更好的选择。

这两百年来,大家都会认为莎士比亚是最伟大的英国文学家,或者说是诗人——然而这个说法是有些问题的。莎士比亚在英语文学史上地位的迅速提升,只是从十八世纪下半叶或者十九世纪开始,人们开始认为莎士比亚突出于其他同时代的或者更早的英语文学作家。但其实在莎士比亚那个时代,他的作品广受欢迎,这个没有问题。但是当时没有人认为他是最伟大的文学家,或者最伟大的诗人,在他死后150年内,也没人这样认为。

在莎士比亚的时代,剧作家的地位并不很高,因为那时的戏剧只是给大众观看的流行作品,能去英国剧院看戏的观众不需要很有钱,甚至穷人、学徒都可以花很少的钱,在剧院里面待一天,去看戏。基本上莎士比亚当时写戏剧的一大动因是为了谋生,有时候为了一些特别的原因,他才可能花较多的精力认真写一些戏剧。就他个人而言,他在文学上的诉求是希望自己成为一名诗人,而不是戏剧家,写戏剧对于他来说基本只是一个谋生的手段,而他在诗作上,他确实愿意花很多精力。他的第一部诗集VenusandAdonis大概是1590年写于伦敦。那时因为一场大瘟疫的爆发,所有的戏院都关闭,他就有了比较多的时间,当时他就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写了这个诗集。

1592~1594年,莎翁写的两部长诗,前一部Venusandadonis和后面的TheRapeofLucrece都是他自己出资印刷出版的,颇费心血。而他从来没有主动去出版之前他写的任何戏剧,那些以前出版的莎士比亚戏剧都是别人盗版而出,他也不想去发表这些剧本。不过有人认识到这些剧本可以赚钱,于是就结集起来去出版,但都非出自莎士比亚本人的意愿。现在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十四行诗作品,也不是他要求出版的。这些十四行诗陆陆续续写于1580年代或1590年代,最后出版是1605年,但不是他要求出版的。莎士比亚曾经要求出版商给他出版的只是这两首长诗,这也是他自己个人最看重的作品。

我们现在看这两部莎士比亚自己最欣赏的长诗作品,跟拉丁语文化都有关系,里面涉及到早期罗马神话或者历史。前面的一部Venusandadonis是罗马神话里的神,后面的TheRapeofLucrece露克丽斯受辱记是取材罗马历史,也即莎士比亚最看重的这两首长诗都是和古典文化相关的主题。

莎士比亚一个非常令人惊异的才华是,他写的戏剧题材广泛,跨度极大。我们来看其中有一部戏《仲夏夜之梦》,现在有很多读经儿童也在读。这部戏有特别不同的价值,举其两点:第一点,这部戏几乎可以肯定他是为一个非公开的私人演出所写,大概是为宫廷婚礼所写,他当时大约是倾尽心血去完成这部作品的;第二点,这出戏剧的场景是放在古希腊时代国王Theseus的宫廷中,这点可以说其中表现了欧洲文化中希腊-罗马文化这一支的主题。同时我们要注意到这个Theseus也是乔叟的作品《坎特伯雷故事》中第一个故事里面的人物。由此可见,在莎士比亚最为重视也最用尽心力写作的戏剧中,他直接用这个人物建立起他的戏剧和乔叟的作品的联系。我们再回顾刚才所提到的莎翁诗作:莎士比亚最喜欢的这两部长诗,其中用到的诗律也是乔叟特别使用过的一种诗律——即使从最表面的层次而言,莎士比亚同时代的作家、评论家都会从这种形式和他戏剧的主题一眼看出,莎士比亚本人是希望以此把自己归属于乔叟这一学脉,他最重要的作品中都与乔叟的作品发生某种直接的关联。

莎士比亚戏剧写作风格的重大转变,一般而言是在《哈姆雷特》之后,或者从《哈姆雷特》已经开始。大概在1600年的时候,哈姆雷特里面以及他之后的戏剧里面,就有了更多的更黑暗的,或者是更令人迷惘/迷惑的成分,这种成分跟现代人有很多吻合,我们所处的时代也是这样地令人迷惘。我们看到在莎士比亚早期写的一些悲剧,罗米欧与朱丽叶,虽然它最后也是一个悲剧,大家可能也会流泪,但是这种流泪不完全是因为悲伤,而在悲伤之外更有一种灵魂上的升华与感动,让人感觉到人性的完美。但到莎翁后期的这种悲剧,从哈姆雷特之后,像麦克白,里尔王,读后你真觉得这个世界怎么如此混乱,简直是灾难。

我们如何来理解莎士比亚的成就以及他作品在1600年之后的变化呢?

众所仰望之文学巨匠——斯宾塞


春永教授谈英文经典学习


为什么莎士比亚的作品在1600年之后一下子有这么多暗色?这不是只读莎士比亚的作品能够了解的,如果你只是看莎士比亚,就好比管中窥豹,不得其解。你需要了解莎士比亚生活的背景,他所处的社会情况,因为他作品风格的变化反应了整个社会变化的大背景。

莎士比亚只是伊丽莎白时期众多作家之一,而并非那个时代独一无二的文学人物。作家们互相阅读彼此的作品,也都受到社会的影响。所以应该结合整个社会历史背景去看莎士比亚,才能对莎士比亚本人的成就以及他的作品有更好的理解。

这里我们来回顾那段时期的历史。大概在1600年之后,莎士比亚的文学作品里好像改换了色调,从明亮变得晦暗。这样的变化不仅仅在莎翁的作品里发生,在他同时代的作家里都有类似的现象。

再来通观看看伊丽莎白时代,大概从1580年或者再早一点开始,出现了文学作品的大繁荣,有大量的戏剧、诗歌以及散文产生,一共持续约25年左右,这被称为伊丽莎白文学繁盛时期。

我们说伊丽沙白文学的繁荣是和之前的境况相比。从1470/1480到1550年之间的都铎时期[英国的艺术和建筑从中世纪转入文艺复兴的时期]英语文学也是很繁荣。大概十六世纪中叶,英国面临巨大的危机,当时的危机和一个人有关——这就是享利八世。从英国历史中大家会了解到,亨利八世结了很多次婚。但当时教会是不允许离婚的,除非得到教皇的同意。因此他决定把教会驱逐,做教会的首领,他就可以自己去做教皇。然而这导致了英国社会急剧的宗教冲突。当时基督教新教也开始进入欧洲大陆和英国。当时在英国社会有内部,在天主教和新教之间,在天主教和英国公教之间,产生了可怕的宗教分裂于冲突。

从1525-1550年之间,英国整个社会很多人非常绝望。从文学和艺术的创作中都可以看到这个痕迹。几十年间,文学艺术确实出现滑坡。很多英国音乐家都放弃了创作。因为他们很多人信仰天主教,他们希望保有传统所以就离开英国前往欧洲大陆。

这不仅是一个文学艺术衰落的时代,而且这是一个血腥的时代,亨利八世自己的两个妻子都是被他亲自下令斩首,只是因为他想娶新的妻子。而当时两位重要的宗教领袖反对他的作法,他也将他们斩首。而这两位领袖同时也是伟大的英语文学作家,擅长写作散文,ThomasMore男爵和JohnFisher牧师,和这两人后来都被教会封圣。

之后,大概是1560年左右伊丽莎白女王登基,而她为了成为君主也杀掉了一个表姐。这显然不是一个很美好的开始。到1579年之后,开始出现伊丽莎白时代文学的繁荣,因为那时主要的宗教战争大概都结束了。1580年时,虽然还有天主教徒——就像现在还有一样,但是继续做天主教徒就要忍受迫害,并且常常只能秘密举行宗教仪式,大部分的英国人都是新教徒。

我们要注意到,在1580年之后,人们开始做一种新的文学作品上的尝试,当然是从个体开始。要知道在此之前的英语文学百分之百是天主教背景,有深深的天主教痕迹。像乔叟的作品就有强烈的天主教气息。这一点是不可以忽视的,这种差别是非常大的,这意味着新的创作要和曾经的传统决裂。

伊丽莎白时期的文学繁荣和一位独一无二的人物相关,这就是斯宾塞(E.Spenser)我们刚才提到的第二个人物,他比莎士比亚大十二岁。斯宾塞的作品TheShepheardesCalender《牧羊人日历》就是伊丽莎白文学繁荣时代到来的一个标志。这部作品大概是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发表的,非常精彩。Spenser比莎士比亚大十二岁,

斯宾塞真可谓是现代英语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诗人和文学家(如果把乔叟归为中古英文的传统的话),尤其是在伊丽莎白时代,他是毫无疑问的文学巨匠。像莎士比亚这样的作者,他们的写作几乎都是仰仗于斯宾塞的成就。

  在斯宾塞之前的诗人,他们都追随乔叟;在斯宾塞之后的诗人,当然他们也都追溯乔叟的传统,但是他们几乎都是仰仗于依赖于斯宾塞的作品去追溯这样的传统,或者说是直接依赖于斯宾塞。在那个时代,很显然,每个人都在追随斯宾赛。莎士比亚也在试图追随斯宾赛。斯宾赛个人对此也非常清楚。

 虽然,从某个角度来看,莎士比亚也有非常令人惊异的才能,他也非常非常聪明。但遗憾的是,他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他的写作主要依靠直觉和灵感,而且斯宾赛在学问上的高度和深度都是莎士比亚所不能及的。
  
以斯宾塞的不朽名作“AmorettiandEpithalamion”(《小爱神》和《喜颂》)为例。像所有杰出的诗作一样,这部反映私人情感的作品在非常个性化的同时又超越了“小我”的限制,诗句间闪烁的纯美光芒让所有读者都感到心灵的震颤。斯宾塞经常有意地使用一些古老的英语用法,以表明他对传统的追溯和向往。他非常崇敬英语文学的开创者乔叟,在作品中时常提及乔叟是他的文学上的精神导师。

   我们为什么可以这样评价斯宾塞呢?因为他的出类拔萃,他能超于其他诗人之上是因为他诗作本身的力量。当时的诗人对斯宾塞都有这种认识。

我们可以作这样的一种小结,谈到斯宾塞和莎士比亚的区别,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区别是斯宾塞在头脑当中很清楚他是一个伟大的诗人,他也认为当时的皇后应该听他的话——像所有传统的君王一样尊重一位有洞彻力的诗人。他一生中一直有这样的期待,期待社会能够从走下坡路的状态回升。因为印欧古典文明中有这样的观点:听从一位真正的诗人的教导,整个社会能够从一种下滑的状态恢复到逐渐健康的状态。这种诗人对自己的社会责任感的认识其实非常接近于传统的、古老的印欧文明中正常的诗人应该有的状态。相比之下,莎士比亚一方面他是写戏剧谋生,他或许也希望对社会有些影响,比如通过写诗,但是他没有一种这样的概念或者感觉,“自己要作为一个诗人要去拯救这个社会,国君因为我是一位诗人就应该听从我的建议。”他没有这种想法,从我们现代人来讲,如果听到一个诗人有这种想法,可能觉得也是很疯狂的。但实际上这正是古老的印欧文明的特点。

1600年之后,斯宾塞的去世导致了英国文学史上的重大转折。作家中普遍呈现低落的情绪,原因只是一个,因为斯宾塞去世了。因为当时所有人都在仰望着他,追随他。然而如今大师已逝,无人可以追随。所有人都陷入迷茫与低谷中。

假如你真的可以读懂斯宾塞的作品。他绝对不仅仅是他所在的“那个时代”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他就是——那个——最伟大的——文学家,在他那个时代,或者在整个英语文学史上,当时的诗人或者文学家,他们都仰望他,都追随他。

 当然英文读经最终的理想状态,还是要去阅读乔叟的作品。乔叟的文学成就几乎可以比拟其他文化中古典文化里面最高的成就。但因为英语本身并非古典语言,因此乔叟的语言比较难以作为一个起点。而斯宾塞的语言是早期现代英语,和现在差别不大的。从某种角度来讲,斯宾塞的作品也可以说有类似与乔叟那样的文化高度,而且他是一个非常接近古典的作者。对于现代人而言,这几乎无法企及的。

   结语
   曾有朋友问春永老师,我们为什么要让我们的孩子学习西文经典,英文经典,这有什么用?春永先生的回答是:如果你的孩子现在开始学习这些经典,待他长大,也就不会问和你一样的问题了。因为他对于这个世界所谓有用无用的判断标准已经和你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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