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来的一篇文,关于于睫的《牧神的午后》 牧神的午后 北杜夫

其实是10月初写的一篇博客,因为是耽美文评,一直被我隐藏着,没放出来。结果现在编辑不能了,我只好重新发一遍了。

$$$$$$$$$$$$$$$$$$$$$$$$我是嘎吱嘎吱的分隔线$$$$$$$$$$$$$$$$$$$$$$$$$$$$$$

看耽美文不说一万也有八千了,不过大多数都是看过即忘,能够反复重温的更是凤毛麟角。这些能让我重温的,文笔未必是最好的,情节或许有些狗血,但总能切中我那虚无缥缈不可言说的萌点,让我在看文时如痴如醉,看罢还要掩卷YY,一想起小攻小受或别扭或互虐或河蟹的场景,就好像揪住了心尖上的一块,连带着全身的热血都咕噜咕噜起来,是酸疼的舒畅,晕眩的欢喜。唉,这话怎么说怎么不河蟹啊。

于睫的《牧神的午后》就是其中之一。这位我大爱的耽美作者,自己本身就是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管弦系小提琴专业的高材生,现在正在法国留学。于睫最开始的一批文章,都是以古典音乐为背景,主角都是小提琴手。到后来题材就跳出了她的生活环境,写过抗日战争时的特工,民国时期的小人物,以及现如今的小公务员。她的文笔清新动人,善于刻画细节,而且进步神速,几乎是每篇文上一个大台阶。
《牧神的午后》是她的处女作也是成名之作,当然,算是她所有的作品里,较为粗糙青涩的一篇了。故事很简单,是模式化的情节,但攻受二人的身份设定却很吸引人——中央音乐学院小提琴专业的学生。小攻齐歌开朗豪爽,有点暴躁,小受于睫则是温润疏离,却一肚子倔强脾气的那型。两个人由同学变好友,然后变质成滚床单。滚着滚着小攻就觉得大事不好,这小受是个爱面子又极敏感的,要是哪天这事闹得人尽皆知了,受同学还活不活?于是自作主张分手,结果弄得两人痛苦不堪。小受心灰意冷败走巴黎,小攻终于醒悟千里追妻,终于Happy Ending。
或许你要说,这么狗血的情节,有什么好的啊?好吧,我总是有本事把一件有趣的事情说得很无聊。我不否认这篇小说的青涩,尽管这不抹杀它在耽美圈子里的经典地位,以及给无数狼女带来的感动。相似的套路,有些人能写成雷,有些人就能写得读者满天萌小花。我也不是在推荐——我从不给不看耽美的人推荐耽美小说——只是自说自画一段萌史。不同的人,萌点大相径庭,而且我要是跟人说,“给你推荐一篇好文,作者叫于睫”,估计得到的回复也是“哦,我看过他的《火与冰》,还有《铁屋中的呐喊》,就是一愤青”。更何况我们上网刷文,不就是求一个消遣么?谁还真要找文学作品陶冶情操?抱着求消遣的心态,能找到一份感动,就已经是惊喜了。
回到《牧神的午后》这篇文章,它只是一个年轻女孩的简单书写,平铺直叙,文字还做不到收放自如,有些情节稍嫌矫情,有些对白太过文艺腔。但字里行间就是有一些质朴纯粹的东西,能够润物细无声。这篇文章或许还谈不上什么“写作技巧”,但有一点让我颇为羡慕,就是作者对于情节节奏的控制力,朴实平缓的文字之间,仍然能看到高潮迭起,于睫的潜质可见一斑。
其实,这篇文还有些平时比较雷我的要素,比如叙述视角是受君第一人称,且作者与小受同名,多少有点marysue的嫌疑;比如小受有为情割腕自杀的举动,放平时肯定让我不待见,但在此文中,一一被忽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或许一切都要归结到一个“萌”字。
萌点,可能来自攻受讨喜的性格设定,正是我那杯茶;可能来自小说与作者生活环境如出一辙的故事背景,让全文有了鲜活生动的色彩,即使我们离音乐学院遥远,也会被这温热的真实感所触动;可能来自我钟爱那些的小细节,除夕夜两人跑出去胡吃海塞,然后躺在雪地里唱歌,西藏酒吧里快意飞扬的二重奏,失恋后似乎漆黑的没有尽头的地铁车厢……也可能来自古典音乐这个贯穿全书的设定:交响乐,德彪西,小提琴,中央音乐学院,这些在我们头顶高悬,让我们多少有些陌生有些敬畏更有些遐想的元素,被科班出身的于睫使得游刃有余,怎能不让人兴趣大增?
当然,还有更多的萌点,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就如同一见钟情,说不出爱上的理由,这是一瞬间爆发的化学反应,电光火石之间,你对上眼了,你摔落坑底了,你萌了。

谈论《牧神的午后》,古典音乐是绕不过去的一个话题。看题目就知道,《牧神的午后》前奏曲是贯穿全文的线索。这首德彪西根据法国诗人马拉美诗作改编的管弦乐曲,描绘了一个旖旎的故事:牧神在午后酣睡,梦中与水泽仙女交欢,醒来后发现是春梦一场,心下怅然。《牧神的午后》是文中攻受二人的最爱,两人常在一起听这首曲子,甚至爱将其作为河蟹时的BGM;也是这首乐曲,点燃了两人对于彼此间“非正常”关系的恐惧——老师讲课时说,痴迷这首曲子的人,一般都有同性恋倾向。作者将音乐所演绎的故事,作为文中二人关系的投射,甚至攻受二人都是以牧神与水精灵来定位彼此——这是一场春梦般际遇,双方的陷落都懵懂未明,但所幸的是,在齐歌和于睫的故事中,美梦最后成真了。
这样的设定,使小说呈现出一种奇妙的构架。这是故事中的故事,也是隔着一面镜子的真像与镜像。是线索,也是画龙点睛之笔。我和大多数读者一样,跑去下载了德彪西的《牧神的午后》前奏曲来听。惭愧得很,在这之前,我对德彪西的印象仅仅停留在《月光》和《亚麻色头发的少女》这两首小品式的钢琴曲上。这首十九世纪印象派音乐的代表作,可以说影响了齐歌和于睫的人生,但土人如我,第一次却是蹲在寝室凳子上吃面时听完的。唉,虽然我大爱印象派的画作,对这印象派的音乐倒真喜欢不起来。印象派音乐着力于对于乐曲色彩与气氛的烘托,旋律是否悦耳反倒退居其次。《牧神的午后》的曲调有些诡异,听得我一头雾水。可惜它不够长,不然催眠效果应该也是不错的。呵呵,看来我是直人中的直人啊。
无庸置疑,作者是印象派音乐的忠实拥趸,除了德彪西,拉威尔也占了重要“戏份”——掀起一个小高潮的小提琴比赛,于睫代替齐歌参赛,最后败在《茨岗》的比试中。此外,一些非印象派的法国音乐家,如柏辽兹、马斯奈,在文中也屡有提及。而在《牧神》的广播剧中,两人在西藏酒吧里合奏的《鸳鸯茶》,被换成圣桑的《骷髅之舞》。孕育了印象派音乐的法国对于于睫或许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情结,无论是文中那个逃去巴黎音乐学院的男孩于睫,还是现实中这个远赴梅兹留学的女孩于睫。不过,有点小遗憾,对于音乐的描写略嫌生硬,语词较为专业,不够唯美,更不够“印象派”。呵呵,这可能也是学院派的一点“职业后遗症”吧。
于睫为给小受起了跟自己一样的名字而深感懊悔,但也不难想象,写作时她某种程度的代入感。这毕竟是她最熟悉的生活,所以能信手拈来这么多活生生热腾腾的细节掌故:提琴手一般配两种琴,“瓜乃利”和“斯特拉第瓦里”;学校的琴房一格格好像鸽子笼;齐歌演奏的毛病是空弦带音和碰弦;学生常被拉去给啥啥单位演出还会被克扣演出费;最囧的是那里的学生还会因为争论莫扎特的《后宫诱逃》与德彪西的《牧神午后》谁更牛B而大动干戈(可我真觉得这两者没有可比性啊,一部是歌剧,一部是管弦乐),一般学校大多是因为打球抢地盘才大打出手的吧==||||||。
在我心目中,擅长乐器尤其是西洋乐器的人,要经过多年刻苦磨练,那一套本领,是庸常人等不能企及的。就是跟其他艺术种类相比,如绘画,雕塑,舞蹈,声乐,文学,更有一种高贵的艺术家气质。而能进入中央音乐学院的,更是牛人中的牛人,全国千万琴童中的佼佼者,比考上北大清华还让人佩服。《牧神的午后》满足了我的窥视欲,向门外汉透露了一点艺术殿堂的春光;齐歌和于睫的设定,也完全符合我对音乐学院帅哥的YY。由于书中场景太过真实,连带着一众角色也活了起来,这两次去北京,都想着如果有时间去中央音乐学院附近晃悠一下多好啊,说不定能看到一两只俊美的提琴少年,也算得上是一次《牧神》的“朝圣之旅”了。

《牧神的午后》,记得是靴子同学推荐我看的。我后来也投桃报李地向她推荐了dnax的《浪曲三千》以及穆卿衣的《杀人动机》。后两者无论从文笔还是情节都要比《牧神的午后》更为纯熟。但算下来,我看得最多的却是《牧神的午后》,以致于里面一些句子都已经烂熟于心。这就是萌的力量吧,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
去年年底,我追看交响乐题材的爆笑日剧《交响情人梦》,萌发了对于古典音乐的极大兴趣,整理硬盘,下了好几G的古典音乐,听得不亦乐乎,自然重燃了我对《牧神的午后》的热爱。巧的是,不久之后,网上的一个广播剧社团开始动手制作《牧神的午后》。这部广播剧比较粗糙,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制作班子的用心与进步还是有目共睹的。我追了半年,经过无数挠墙捶地、苦等不得的日子,尝尽了坑底冤魂的痛苦,终于在九月底迎来了完结篇。老天,我追20th的时候都没这么大干劲啊。更大的惊喜,是广播剧中安插了不少作者于睫亲自演奏的乐曲:拉威尔的《茨岗》,圣桑的《骷髅之舞》(于睫和她的先生一起合奏录制的),以及《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的主题曲《禁色》,水准令人叹服。广播剧要出OST,于睫说,千万不能刻碟卖钱,因为她觉得自己的演奏还没到要让大家掏钱买碟的水准,谦虚又有原则的姿态,让我对她的好感又多了一层。
说到作者于睫,她拉得一手好琴,写得一手好文,才华了得。而且罕见地在XQ也是好评一边倒,可见RP实在不错,是个令人心生亲近之感的可爱作者。她的作品我基本上看了个遍,尤其是《两个人一回事》,《特工》,《像是一把刀子》,这每一篇的进步几乎都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大概是去年的时候,于睫的短篇小说《二爷厉害》被主流文学杂志《小说月刊》刊登,并且与苏童等文学大家一道,入选了当年的杂志选集。《二爷厉害》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发生在北平城中的一个小故事,仍然是耽美小说,但其笔法娴熟老道,人物丰满生动,在有限的篇幅内,情节跌宕起伏,更有着超越情爱、关乎家国的崇高立意,隐隐有了老舍的风范。《小说月刊》的编辑给予这篇作品极高的评价,甚至把当下女性网络写手创作的、关于男男之间情感的小说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提上了台面。在我印象中,耽美写手登堂入室的途径,不外乎是从BL到BG,挂上青春小说作家的头衔,在书商的操持之下进入市场,(最近也有书商打打擦边球,用“另类文学”的面具遮掩一下出书),但其中真正能成气候的畅销作者,却是闻所未闻。于睫是令人吃惊的,她直接越过了低端的青春、言情小说,一步跨入主流严肃文学的队伍——当然,相信她也只是玩票,脚尖沾了点水就退回来了,毕竟,小提琴才是她的最爱吧。

于睫现在似乎不动笔了,真是一大憾事。最近,她在单行道贴出了闲置两年的《牧神》番外,我无比惊喜,一个字一个字抠着,慢慢读,兴奋着,又舍不得,害怕一下子看完,就再没有下文享用了。磨完最后一个字,忽然有点惆怅,仿佛自己变成了那个美梦初醒的牧神。我希望《牧神的午后》就这么一直继续下去,就好像齐歌、于睫等等都是活生生地、在我们身边人海中沉浮的人,或许能在电视节目中惊鸿一瞥,或许能在下个街角擦肩而过。他们提着琴盒,面容英俊,却又行色匆匆;他们的生活绵长静好,不再是虚无的梦境,而是与我们一样,掺和平常的喜怒哀乐,被岁月携带着奔走向前,就像一首未央的歌。


12月20日的ps:
前两天,一次无意的搜索让我发现了于睫的博客。小姑娘已经嫁作人妇,老公是她音乐学院的同学,也是拉小提琴的,在法国另一座城市留学。她的博客里满是让人乐不可支的生活片段,自己的糗事,老公的毒舌,打听来的趣闻,对N多耽美文的评论或HC,充溢着北京人特有的幽默。看于睫的博客,会觉得快乐,并羡慕她的幸福。于睫自己也说,写博客,是怕忘了那些好玩的事情,得赶紧记下来;而不高兴的事情就不写了,忘了正好。我不由大汗一记,这位同学的世界观跟我完全相反啊!我是惯于在博客里发牢骚,开心的事情,乐过乐就乐过了,懒得记下来。大家看我的博客一定看得很苦闷吧……orz
以前听说过一些传闻,于睫在最初的《牧神》后记里也提过,这个故事,基本上是由她和她男友的经历改编的。这事儿曾经让许多粉丝含恨,尽管于睫后来也辩解过,但我翻着她的博客一路看下来,不得不承认,《牧神》里有太多她生活的影子。小攻小受的性格、身份、家庭出身……甚至各自的演奏风格,都跟于睫两口子极为相似。于睫的父母是资深的媒体工作者,她从小就很懂事,有点早慧,从来不让父母操心。她老公呢(似乎名字就叫“齐歌”,是我的幻觉吗?),似乎是一个从小在父亲棍棒底下长大的皮孩子,但是粗中有细,没齐歌那么脾气暴躁,却无比之贫,平时极爱跟老婆抬杠——看着博客里的那些“经典语录”,我的嘴角一直呈咧开上翘的状态,由于持续时间太长,几乎有了中风的征兆。照理说,有着BG影子的BL是我的天雷,可这回我就是乐在其中。没错,这小两口太可乐了,简直就像一对说相声的,让我从BL小说萌到BG真人。
粘来的一篇文,关于于睫的《牧神的午后》 牧神的午后 北杜夫
《牧神》这篇让于睫在耽美圈扬名的小说,也早已被她抛至脑后,说是以现在已婚妇女的心态看待自己小姑娘时期写的文,怎么看怎么肉麻。《牧神》广播剧的最后一期,她也没敢再听下去,理由是那些曾经出自自己笔下的对白让她起鸡皮疙瘩,“作者也是要脸的!”泪,看来也不指望她会继续我们这批《牧神》迷的美梦了……

pps:
还顺藤摸瓜摸到了于睫的音乐主页,放了几首她拉的曲子,竟然给我发现我超爱的萨拉萨蒂的《流浪者之歌》。不由感慨,如此高难度的炫技小提琴曲,这姑娘还真不简单哪……
另一个发现是,于睫写得一手好字。老天啊,你怎么能让优点都由一个人占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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