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 五代十国 无绪杂谈


独家专访

  我曾对新婚不久的妻子说,“若然此稿不能出版,从此与文坛永绝”。

  运用档案来做学问已成为一种常识,但限于时易势转,当年的条件已不可能重现了。

  我研究陈寅恪最大的收获,是在寻找先生的好友、学生的过程中,从这些前辈追忆里看到了知识分子修身的作用。而这个作用半个世纪以来都被不屑一顾的。

  事实上,《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凝聚了康乐园几代人文学者的精神。

  陆键东

  王(贵忱)老有一段话也同样影响了我后来的人生,他说“以后你不要随便写东西,若没有超过《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的,你就不要写,你要对得起陈先生,你要对得起历史”。陆键东

  断市13年后,《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将于今年上半年再版。

  2013年1月,北京图书订货会期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总编辑李昕透露,作者陆键东同意对书中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加入了一些新的资料与研究成果。而他花费10年心血、近40万字的新作《历史的忧伤一个人与一个时代的痛史》年内也将由三联书店出版。该书以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为基本框架,讲述了中山大学教授董每戡后半生的历程。“在他的身上可以看到中国社会从1955年开始是如何一路演变过来。”

杂谈《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 五代十国 无绪杂谈
  值此之际,南都围绕《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的创作、“风波”前后以及此番修订、新书等话题对陆键东进行了独家专访。

  课题的选择:现代知识分子的命运

  2008年,陆键东在写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成立六十周年的回忆文章中,曾留下这样一段内心独白:“一九九二年与一九九三年之间,精神的困顿常令我备感痛苦,今日重检这段时期写下的一些心灵独语,其抑郁盖可见一个人与一个时代的茫然与哀伤。而某种如天籁般的召唤力总在心灵深处不断敲打。某日终于明白我所为何来。”

  其时,而立之年的陆键东在广州粤剧团任专职编剧。每月除去固定工资,还有三千多元的稿费收入,可以说生活无忧。而他口中的“痛苦”与“召唤”,皆由史而发。因为着手研究陈寅恪生平学术,他在故纸堆里,意外发现了一批珍贵的陈氏档案史料,“每掀动一页发黄的旧纸,手在微微颤抖,心在呯呯狂跳。”陆键东说,正是这“三十年只待一人”的使命感,促使自己“接上寅恪先生的命脉”,一心只为还原陈寅恪最后二十年的坎坷心路而付出。

  南都:最早接触到陈寅恪其人是什么时候?

  陆键东:1983年我进入中山大学中文系念书。读书期间就知道历史系有这么一位教授,但也仅此而已。真正引起注意,是在80年代中期,读到了几期《明报月刊》上美国余英时先生所写的论陈寅恪晚年的文章,于是找来陈先生的书一看。陈先生基本以文言体行文,到现在大部分人仍说读他的书很艰涩。现在回想,或许是因为我从小就在粤剧团,受传统中国戏曲唱词、对白的影响,第一次看陈先生的书一点不觉得困难。此外,跟我爱读古典文学也很有关系。陈先生那种忧郁的气质十分打动我,让我从精神上深深认同。

  南都:90年代初,你是如何开始“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命运”这一课题的研究?

  陆键东:(我)生平最喜欢读历史掌故、人物传记之类的书。谈到对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命运的研究,其实也是一个很长的人生体味过程。大学毕业以后我一直与中大的一些老师有来往,对于中山大学的熟悉反而是在离开了学校之后,尤其认识了一些前辈,比如端木正、刘少雄、李稚甫等,当时他们的年龄都在七十岁以上。老人们闲谈时往往会不自觉带出一些往昔中大或者岭南地区人文知识界悲惨的人和事,这时我会非常伤感,师生两人往往都会在伤感中结束谈话。在90年代初,我已对中山大学超过10位结局非常悲惨的教授留下印象,有心思慢慢去追寻他们的历史。当时立下决心要写出这些人的经历、以及他们所处的逃无可逃的时代。不过很可惜,写陈寅恪的书出版之后,这个计划就因为这本书引来“满校园争说”等原因而灰飞烟灭了。

  南都:当时跟老教授的聊天有没有笔录?

  陆键东:开始是没有的。在当初的阶段没有想到要把它们记录下来,只是听了就听了,仅觉得很过瘾而已。后来朦胧意识到这是难得的掌故,就有意识将老师的谈话记在心里,一跟他们道别即马上记录下来。再后来专心研究陈寅恪,就直奔主题,渴望老师专谈陈寅恪。那时侍师如侍父,很恭敬的,当场打开笔记本,自己先就不好意思起来,老师倒不介意。过了这一关,以后在他们身边侍谈,我就随时拿出笔记本,可以说日积月累,收获甚丰。可能也是这个习惯,直到现在我做采访的时候都不好意思带录音机。但当场笔录也有尴尬时,有些不太熟的老先生虽然对你有好感,不过你不掏本子还好,他谈意正浓,你一掏他马上变得谨慎多了,生动的表情立即消失,这种遗憾即使事后听录音,也无法获得当面交流时才能直接感知的那种极真实的历史原有气息。访谈是一门大学问,直到今天我仍然为它的魅力所吸引。

  南都:1993年,你辞去工作,“倾全力研治寅恪先生的史迹”。当时你已33岁,做出这样的选择着实不易。这次决定跟那场人文精神大讨论有无关系?

  陆键东:30岁前后,我精力非常旺盛,有多份写稿赚稿费的固定工作。当时报刊业、企业文化兴旺,只要我愿意,总有稿子可写,如果勤快的话,每月有三四千元的稿费收入。大概在1992、1993年,我已痛感这样的文字生涯对研究陈寅恪造成很大的影响,一下子决心抽身离去。

  这个时候由上海、北京的学者发起的“人文精神”大讨论还没有出现。我为什么要结束这种文字生涯?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自感已经发现了一个无人知道的宝藏。这时我已找到了很多有关陈寅恪的材料,这些材料的状况,正如后来出版社的评价那样,打开了一段“尘封的历史”,其惊心程度,多年后仍然让人记忆犹新:每掀动一页发黄的旧纸,手在微微颤抖,心在“呯呯”狂跳。很难想象,诸如陈寅恪提出即使以死相逼也不怕、不参加政治学习等在圈子内引起轩然大波的历史事件,最后竟然是全部尘封在这样毫不起眼的旧纸里面。当它们出现在我面前时,有一种落败、其生命快将消去的陈旧感。当阅读与摘录完毕,捧着这一堆装订不算完整的旧纸,我真的流下眼泪。我已将它看成是一个生命体。那种“三十年只待一人”的激情,变成强烈的使命感。我曾对新婚不久的妻子说,“若然此稿不能出版,从此与文坛永绝”。

  南都:在文体上,当时是如何考虑的?打算写传记还是非虚构?

  陆键东:20岁以前很喜欢读的书有《史记》、《三国志》,以及中译本《第三帝国的兴亡》、陶菊隐的《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等。尤其后两种,我能读出历史因素中的传奇性与生动性。一直很喜欢“传奇性”这个词,历史的演绎有许多种手法,这足以证明历史本身就具有传奇性的特质,我能够从上举书中看出这一本质。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再后来,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进入大陆,黄氏驾驭文字的能力,亦曾使我心领神会。

  南都:你写作的预设读者是怎样的一群人?

  陆键东:没有预设读者,只是想着如何将自己所知道的,写成真实的历史,以及自己对这种历史的看法,尽可能用公正、客观的笔调来写。这本书现在看来还有着一种比较纯粹的气质,这种气质并不因时代的变迁而改变,也使这本书两三代人读之皆宜。

  档案搜集、寻访当事人、写作

  聊起《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陈氏家族研究专家、广东省行政学院教授张求会对陆键东在90年代初就表现出的档案意识佩服不已。“从史料的挖掘和档案整理中还原历史,这原本是一个常识。历史档案就在那摆着,你干嘛不去找?让一个编剧出身的作家,或者说‘非真正历史专业研究’人士抢先做了这项工作,对专业研究者是一个讽刺,也是一个提醒。”

  陆键东说,《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是在超过千卷档案的积累上写就的。“四千字的书写背后,可能要准备20万字的档案资料。”尽管在档案调阅和口述采访过程中,遇到不少所谓的“惊人内幕”,却因孤证只能舍弃。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最为人称道的一个典型材料,是1953年12月1日汪篯记录的陈寅恪自述《对科学院的答复》。人们在评论晚年陈寅恪和《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时用得最多的两个成语惊世骇俗’和‘石破天惊’其实最适用的对象正是这份自述。”在张求会提到的这份《答复》中,陈寅恪提出了这两条要求:“允许中古史研究所不宗奉马列主义,并不学习政治”;"请毛公或刘公给一允许证明书,以作挡箭牌。’其意是毛公是政治上的最高当局,刘少奇是党的最高负责人。我认为最高当局也应和我有同样的看法,应从我说。否则,就谈不到学术研究。”

  “这也是后来的学者使用这本书,愿意把它相关一部分内容当作史料来使用最主要的依据,也是其史料价值所在。”张求会说。

  南都:有人统计过,“《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全书531页,引文的标注达524处,其中标明所引材料出自‘中山大学档案馆’的标注49处,标明所引材料出自‘广东省档案馆’的标注52处……此外标明引自‘复旦大学档案’与‘广州文化局档案’的各1处,还有将档案、资料原件直接影印在书上的地方8处。以上所用材料与档案馆藏直接相关的地方共205处。”能否谈谈当时你对档案的运用?

  陆键东:这是一段令人很难忘的历史,虽然距今只有20年,但已有了沧桑感。1987年中国颁布了第一部《档案法》。1990年“档案法实施办法”实行,十分有幸生逢其时。以我个人的感受,当时档案界最大的意识是服务。此“服务”与现在所说的服务有区别。当时的服务主要指为改革开放服务、为解放思想服务,尤其后一个服务是打开了禁区。其中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它是把档案作为一种历史的财产来看待。那几年我先后在多个档案馆查档案,受到馆中人们的欢迎,尤其知道我在做历史研究时,更获得他们的尊重。现在有关档案机构的对外宣传,大多突出在查房地产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等世俗事上,其实这些只是档案馆这座历史矿藏中极小的一部分功能。历史就是这样奇怪,在数十年难一遇的时期,有意识利用这个宝矿来做学术研究的人,在九十年代初非常罕有。就我的经历而言,许多时候整个阅览室从上班到下班就我一个人。二十年后,运用档案来做学问已成为一种常识,但限于时易势转,当年的条件已不可能重现了。如果这本书当年没有刊行的话,大概也就永远出不来了。

  南都:你当时怎么想到用档案这种方法入手去做调查?

  陆键东:我在中大的几个师长都是学历史、法律与图书馆专业的,他们谈论历史时的“证据意识”让我记忆深刻。他们即使对曾参与其事的往事回忆,最后总会慎重加多一句“此事应有记载可查的”。我当时就认为,老先生们不是让我去查档案(当时“档案”两字仍十分神秘),而是表明他们的回忆是可以有其他凭证证明的。后来我就明白,五六十年代陈寅恪家里发生了什么事,中大校方一般都会在有关会议上议一议,重要的会议还有可能存留记录。

  南都:请你也谈谈对高守真、邓广铭、王永兴等前辈或知情者的口述经历。

  陆键东:1993年,在掌握了一定的材料后,我将主要精力放在追寻知情者上。高守真是一个快将被淹没的普通中学老师,历史系的现职教授从未有人提起过她,我只是有一次听端木正老师说过一句“陈师母唐筼很喜欢一个叫高守真的女生”,便从此追寻她的下落。费了很大力气,才获得她在广东澄海县的情况。首先和她通电话,记得首提陈寅恪,我明显感到电话那边她要把在脑海里已经封存的记忆重新“拉回来”。我印象中她没有当场答复我,而是说你第二天再打电话来。她给自己留了一个时间,以便重新返回那个世界。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就完全不同了。一进入陈寅恪的世界,一生所感好像泉水一样汩汩而涌,才华在那一刻展现。让我最难忘的是,她只谈先生的好,其谦恭让我震惊。直到两人见面时,才知老人其实不太善言辞。再后来,少数与她中大同班的老人提起她,只说她是个普通的学生。但恰恰是在对陈寅恪老师的“谦恭”上,高守真是我在岭南地区见到的极少数人之一。

  邓广铭先生一提起陈寅恪,脸上就放着光,王永兴先生基本上也是这个情形。王、邓两老是名教授,陈先生是他们的学术指路人,他们谈先生是理所当然的。老师与学生都成就了学术史上的佳话。高守真却没有这些光环,但从她身上完全可以看出知识分子修身带来的烙印。为什么陈氏夫妇那么喜欢她,只有一个解释最接近真实:高守真非常忠厚。陈寅恪夫妇不一定看中所谓的才华,而是在她身上可以感触到传统家风与道德习气的优良。

  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有一套自我认知的价值标准,在这个标准里“修身”是第一位的。我研究陈寅恪最大的收获,是在寻找先生的好友、学生的过程中,从这些前辈追忆里看到了知识分子修身的作用。而这个作用半个世纪以来都被不屑一顾的。

  南都:能否简要回顾一下写作的过程?

  陆键东:1993年的夏天,我在重庆的假日酒店里,事前一点计划都没有,压抑不住的激情,很意外在这个酒店开始写出了第一、二章的初稿。现在想来,是胸中积累了太多的素材,虽然重庆不是我要决定开笔的地方。此后将近两年的时间里,(我)基本上活在陈寅恪的世界里。我本身是专业创作员,不用上班。我辞掉所有的兼职工作,每一天醒来就是在苦思冥想。后来有人说是不是夸张了一些,我一笑了之,没什么好解释的。

  开笔的前后两年,几难自拔,现在回忆,当时的心灵倾诉,尚有一个世界可相依。每当写作思路凝滞、焦灼不安时,(我)本能地马上回到中山大学康乐园。很奇怪,那真的是一块福地,一回到康乐园,头脑顿醒,思路顿开。好几次急不可耐就着身边的片纸录下思绪,很怕瞬间即逝,试过深更半夜回到中大,就在陈寅恪故居附近来回走。大部分时候,一觉得写不下去,即重新进入学校的图书馆与档案馆,图书馆是十多个小时都开门,档案馆则上班时间开门。又或者马上打电话给中大的师长,请求谒见。端木正、刘少雄、李稚甫,以及陈先生的女儿陈美延老师,这些长辈多年来对我都有很大的帮助。有记录可查,这些前辈在这段时间对我的耳提面命,多者达数十次,少者亦不下六七次。至于前后拜访两三次的中大学者,也有二三十位之多。另外比较特别的是历史系的教授姜伯勤先生,当年他大概50岁左右,时在壮年,身体尚佳。姜先生有一特点,我请求谒见,他总说我们在电话里交流吧。姜先生的谈话风格鲜明,他不提供具体的事件(而我最希望探寻的是众人不知道的历史),可是他对于历史事件的点评非常精彩,往往我告知又找到何种材料时,他即作评论。这样的经历让我明白,若没有“真材实料”,你就无法与大家对话。我是亲身感受到一个历史学家的睿智。

  事实上,《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凝聚了康乐园几代人文学者的精神。

  出版后引发的“陈寅恪热”与思考

  1996年初,《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由三联书店出版。一句“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无人不晓。

  据陆键东回忆,“一九九六年三月下旬,上海举行第十一届文汇书展,三联书店带着一批新版书参展,在三月中才印出少量样书的《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有数十册被带往上海随附上架,结果引起轰动,被评为‘没几分钟便被争购一空’。随后后四、五月间海内外出现了第一轮的热评。”随后的五年间,三联曾先后6次再版加印。

  在张求会看来,由此引发的“陈寅恪热”与90年代初那场“人文精神大讨论”的草草收场不无关联。“晚年陈寅恪近乎传奇的遭遇,经过作者的着意渲染,满足了各类读者的不同需求,更让苦苦寻觅中的知识界如获至宝原本模糊不清、苍白无力的‘人文精神’,终于因为‘晚年陈寅恪’的及时出现而变得具体生动、真实感人。”

  与此同时,评论界对陆作鲜明的语言风格、“非专业史学”的身份也提出了质疑。书评人止庵曾批评说“至少从态度上讲,不能不说它是一本非常浮躁的书”。时至今日,止庵依然坚持当年的观点,他特别强调,自己并非抹杀陆的学术贡献,但陆的语言过于煽情,有碍读者客观地审视历史本身。“时代需要‘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没有问题,但陈先生的话有具体所指,将其抽象化,并不符合陈先生的原意。”

  南都:最后的手写定稿曾失窃,为何没有保留副本?得知此消息后你什么心情?

  陆键东:当时是手写稿,誊清时没有做复写。因为抄的时候,一边抄一边寻找有什么值得改的地方,并直接在誊清本上加上去。唯一的一本正本寄往北京。当得知半部稿子丢失后,内心是格外平静。

  在此之前,我知道了太多知识分子的悲惨故事。1957年“反右”后,中大教授级的右派分子,有不少人没能熬过漫长的二十年,在“文革”前或“文革”中,都先后魂归泉壤,他们的书籍与手稿随即也就星散。

  南都:有没有想过书出版后的热销?

  陆键东:没有想过热销,此后两年更感孤寂。

  南都:围绕《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一书,出现了一些质疑,比如你“非史学专业人士”的身份,对此你怎么看?

  陆键东:没有很放在心上,当年已经很自信该书90%以上的内容都是独创的。仅此,就可以领略到写作者最大的欣慰了。

  开始听到讽刺的声音内心是有抵触的,后来慢慢释然,以后更加平静。有一件事一直萦绕心头,也让我顿悟世事。中大一直有声音对陈寅恪享受特殊照顾愤愤不平,直到现在这种观点依然存在。所谓愤愤不平,就是认为陈氏不配,陈不能造原子弹,也生产不了粮食,却被照顾得那么好,很难服人云云。我的书提到一个情节,没有展开,现在可以在这里展开:

  1962年7月,陈先生摔断了腿,住了半年医院,1963年1月回到家中。1963年是陈寅恪享受特殊照顾达到高峰期,他除了有牛奶、鱼肉、粮油、进口药物等补助外,广东省委书记陶铸另外给他安排了三个半护士,这在中国现代史上对一个知识分子的照顾是空前绝后的。这是常人的看法。偏偏就在这一年,陈寅恪夫妇常常抱头痛哭,这不但有档案记载,而且我访到了曾亲眼目睹这种情景的人。档案记载的是北京贵客来访陈宅的见闻。可知两处反映陈氏的“痛哭”,非指同一件事。陈寅恪享受着所谓最好的待遇,可是两夫妇却在为人生的悲哀而哭。陈先生是否哭“国事”我不敢肯定,但是陈氏是哭自身、哭一生的不幸,哭“业将不传”、“文化将毁”,则是可以肯定的。这个细节说明陈寅恪的精神世界,与平常众生迥然不同。它也表明,陈氏绝不苟且。

  不同的意见,可以不喜欢我这样写陈寅恪,但不断出现的一些新史料,只会令《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中的陈寅恪,其历史面目越来越清晰。

  南都:还有种说法是陈寅恪热热得没有道理,因为陈寅恪的学问冷门,史学不是显学。你又怎么看?

  陆键东:陈寅恪是一个历史学家,但历史中的陈寅恪实已超越了某门学问大师这一层面,而化成一种文化现象。有“史心”,是一个历史学家的很高境界,史心包括才学、通识、博大。陈寅恪不但有史心,而且有“人心”。人心者,包括善良、悲悯、豁达。对于人文学者来说,两者能得其一,已是难能可贵;而两者兼而有之,则是百年一遇了。

  再版、内容增补与课题的延续

  1997年3月,一桩突如其来的官司改变了《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的命运走向。书中陆曾称原中山大学副校长、党委书记龙潜留下了很多年后依然使“中山大学教工闻之胆战心惊‘豪语"。对于当时那段历史的讲述,招致龙潜两位女儿的不满。2000年,法院最终判决:在陆键东未对《陈寅恪的最后20年》一书中有关龙潜的部分内容进行删改之前,三联书店及陆键东不得重印、发行该书;陆键东及三联书店还应公开向龙潜的家属发表致歉声明。这也是《档案法》实施迄今,“因利用和引用档案而引发的唯一一起司法案件”(冯伯群语)。

  一晃13年过去。2012年7月,在三联书店的周年店庆上,《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的责编、现任三联副总编辑潘振平告诉陆键东,十多年来,三联一直受到读者有关“何时再版”的问询。双方就此拍板,今年推出修订版。出于种种顾虑,陆键东未对风波及修订透露更多内容,他强调一点,即“当今《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仍有社会需求,这是最大的正事”。而南都记者从他处了解到,原版中的“风波”部分此次得以保留,而人名则由“中山大学某领导人”做替换。

  陈寅恪的小女儿陈美延还告诉南都记者,陆著再版之际,她们姐妹向陆键东提出对相关人士补充采访的请求。据她回忆,由于当年下干校,不在父母身旁,“有一位我们家里请的护士朱佩贞,在我父母亲最困难的时候,她把两老视作家人一样照顾、护理。如果抬出去斗,她表示一定要以护理人员的身份在旁保护。你不会知道当时的气氛,她有这样的勇气,是常人所不能做到的。我们家属对她更是充满感激。”

  谈及陆键东的这本书,陈美延表示,陆键东花了很多精力去搜集资料,“这点我们作为家属的确很佩服他。他确实很尽心尽力。”

  对于修订版,张求会也提出两点期许“第一是把史料用得更加新鲜、完备一点,让证据链条更完整;第二是类似于“电视片解说词”那种文学语调少一点。”

  “其实也到了修订的时候。”张求会说:“1995年到现在接近20年的时间有足够历史材料的积累,厚度够了。有些问题可以破解谜团的;有些问题可以回过头来看看你当时的判断跟推测,跟后来披露的史料能否衔接。”他举例,根据台湾《传记文学》上刘广定《陈寅恪先生1949年的选择》、郭长城《陈寅恪有无来台意愿析论》两篇文章可以看出,“陈寅恪及其夫人曾细心筛选一批私人文物跟随中研院史语所搬迁到台湾。这批文物,对陈家来说,‘相当重要’而且‘十分珍贵’。”此外,修订版中对余英时“诗史互证”、“以陈释陈”,也该重新予以客观评价。

  南都:出版后相关部门曾正式调查,能否简要谈谈,当时三联书店是如何回应的?

  陆键东:可以说没有三联,就没有这本书。首先也只有三联书店敢出这样的书。当时已经知道北京方面在做调查,但三联书店事后才以轻描淡写的语气告诉我这件事情。三联的意思很清楚,他们要保护作者。

  南都:此次再版增补了哪些内容?能否谈谈。

  陆键东:在我个人,似不好细说增补了哪些内容,这有自吹之嫌。可是作为一个后学,我可以说是终身受益于陈先生。

  本书这次重新刊布,在一些重要的历史内容上,新注入我历年来的研究心得与思考,并补入当年尚未知道的一些重要史迹,比如陈寅恪“文革”期间被允许留用的唯一一个护士的有关回忆等等。此外,我年轻时候读《三国志》,非常喜欢裴松之注释《三国志》的方式,以为裴注是将《史记》中的写作手段“互见法”有所发展,运用到精纯,创一新例。故此,亦较多运用了裴注的方式。私心以为,新刊本尚有可观之处。

  南都:回顾这些年陈寅恪热的产物,你觉得陈寅恪给予了最近二十年中国知识界哪些东西?

  陆键东:近十年来有关“陈寅恪热”的种种非议,其实这里面有一个历史现象被世人忽略了,那就是陈寅恪活着时一直都是“热”的。陈寅恪青中年时在学术界已经有大名,在民国年间,他的课就常常吸引好事者前来看热闹,陈寅恪晚年就对端木正笑言大多数人来“是来看耍猴的”(据端木正回忆)。陈氏双目失明后对此更在意了。故此1949年陈氏南来广州,对要求听他课的人(非学生)有一个“动机审查”,问明所谓何来。中老年时,陈氏已经确立了在中国学术界极为崇高的地位,学界以谈论陈氏的动向为谈资。在晚年,陈氏更以获得绝无仅有的特殊照顾而在世俗社会中被口口相传。所以,陈氏生前就是一个“热门人物”。

  以下谈我自己的思考,陈寅恪的一生,可以说浓缩了百年中国文化进程的某种有代表性的东西。这个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陈寅恪历经三朝,八十年人生动荡,他在三个朝代的人生特点,都从某些方面反映了所处时代最为鲜明的时代特征。这一点即使享有更大名气的胡适,也难与陈先生比拟。所以陈寅恪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化极为难得的一个历史标本。

  其二,最有学术价值的是,陈寅恪一生的追求八十年从来没有改变过,变化的只是围绕着他的时代。当二十世纪远去,陈寅恪所处的时代消失,可是陈氏从没有改变的著作,却以原来的面貌留传下来。即使陈氏那些借古讽今的文字,包括他的诗,似乎也为时事而发,但陈是以坚实的学术做基石,故此这些著作反而具有了更为广远的历史意义。这对中国现代学术的构建极具示范意义。

  南都:你在《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曾写到董每戡与陈寅恪的交往。那时是否就已计划写这本书了?

  陆键东:在90年代查阅历史档案时,满眼触目的都是一些岭南学界悲剧人物与悲情的历史记录,就随手记下了一连串的历史人物的名字。当时年轻,雄心万丈,想着写完陈先生晚年的历史后,再用十年的时间,写出一部知识分子痛史的大书。

  其中董每戡就是一个重点人物。或许开启我幼年人文情怀的正是戏曲,我天然对这位戏曲教授感到亲切。可是等到《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出版之后,昔日曾令我得心应手的外部研究条件,已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一直存于脑海间的宏图大计,遭到重挫。这是一件至今思之仍让人痛惜不已的事情。我痛感对不起那些沉冤已久、仍在尘封中的前人,因为我曾经抚摸过他们的灵魂,但我却未能写出他们的人生故事。唯可庆幸的是,董每戡教授进入我心底已经多年了,我对他的学术积累尚算深厚,故此在《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后,我将心血都倾注在《历史的忧伤》身上。

  南都:为何同样锁定董老的最后二十年?

  陆键东:如前所述,尽管早前的雄心大计受阻,但没有放弃关于知识分子的研究。这部书稿,是我中年人生倾力最多的一本著作,实际也是自己知识分子研究的又一次前行。这里有一个更广阔的背景,在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这一阶级出现了最大的分化,时代的剧变,演至世纪末,这一阶级开始渐失身份的认定。这是三千年来从未有过的奇变。尤其在1949年至1979年,中国知识分子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作了最后一次悲情的裂变。《历史的忧伤》全书选取董每戡教授在五十年代中至七十年代末的不堪人生,它展示一个裂变时代“社会与人”的悲剧。

  历史总会选择一二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将时代的种种不幸都凝聚其一身。董教授正是这样不幸的典型人物。

  南都:你怎么看待这两本书的关系?

  陆键东:若要说《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与《历史的忧伤》有关系的话,它们是我青中年时期探索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命运的历痕与成果,也是我对身历时代的两次描绘,寄寓了一个当代知识分子渴望文章能“经世致用”的梦想。我的一大心愿,是在未来能写一部上下三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的全史。

  南都:这十三年间你的态度、心路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陆键东:这十多年虽然经历了很多,就人生观与历史观来说,没有发生怎样的变化。在这点上很感激上苍的眷顾。回顾三四十岁这段时间,在人生的每一个重要节点上,好像都得到呵护。1996年,《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风行海内外,有一天姜伯勤教授在电话中对我说:“成名很困难,但成名后保持状态,更上一层楼,难上加难。陆先生你要好自为之。”借用一句佛家语,这个电话对我好像当头棒喝。同一年,我认识了广州文化界很传奇的一位老人王贵忱先生。认识王老的时候,也是《最后二十年》那些政治传言不断流播的时期,贵忱先生对我充满了一种师长、乃至父辈般的慈爱。每次与他见面,他的一个无意识的动作总是紧紧拉着我的手,叮嘱我不要在公开场合说话,不要接受采访。王老是老革命了,风声最紧时,贵忱先生甚至说过“不用怕,必要时我会找人的(保护你)”。

  王老有一段话也同样影响了我后来的人生,他说“以后你不要随便写东西,若没有超过《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的,你就不要写,你要对得起陈先生,你要对得起历史”。这些话我受益至今。无论任何人或事,都必须经历岁月的磨洗。时光是最无情的,可以冲刷掉任何东西;可是时光也是有情的,它可以留得下经得起检验的东西。略可安慰的是,《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在十多年来初步经受了第一轮的磨洗。以后它的命运怎样,只能留待后来者评说了。

  图片出自陈美延、陈小彭、陈流求著《也同欢乐也同愁》。

  南都记者 邵聪

附录:

引用档案惹出的一场官司

■ 冯伯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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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春秋》2006年第03期  浏览 人次

  [编者按]用档案用出了一场官司,这已经是六年前发生的一件事了。然而,这却是《档案法》实施迄今,因利用和引用档案而引发的唯一一起司法案件。出于“对档案法制建设的关心”和“一种沉重的责任感”,本文作者冯伯群始终关注着此案,并于三年前撰写过有关本案的报道。有关方面也曾专门组织档案和法律专家,展开过专题讨论。又是三年过去了,可是,于此案中凸现出的一些法律问题,依然看不到解决的迹象。本刊同样出于“对档案法制建设的关心”和“一种沉重的责任感”,再次邀请冯伯群同志重撰此文,刊载于此,以期激发起更为广泛的社会责任感,使更多的人关心和重视档案法制建设。
  
  青年作家陆键东写了一本书
  
  1995年12月,全国知名的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了广东青年作家陆键东撰写的一本书——《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全书30万字,记述了这位蜚声中外的重量级国学大师,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至1969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含冤去世,20年来任中山大学教授期间的生活。书出之后,一时间,在知识界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震动,两次印刷,均告脱销,笔者还是拜托一位开书店的同学才买到这本书的,那已经是半年之内的第3次印刷了。
  人们看好这本书,大概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个原因是出于对大师人格、品性的景仰和对其学识、文章的崇拜,因此急于了解在解放以后政治运动不断的20年里,特别是在疯狂的“文化大革命”中,这位性格耿介的老知识分子的生命历程。再一个原因是想知道“文革”前在全国学界暗地流传的关于陈寅恪“逆流而动”的一些传说的真相,如在郭沫若力邀其出任中科院中古史研究所所长时,陈竟提出这样两个条件:一、允许研究所不宗奉马列主义,并不学习政治,二、请毛主席或刘主席写一书面证明,以做挡箭牌;与周扬、胡乔木辩论;托病将前来拜访的康生拒之门外等等。第三个原因是作者陆键东在本书的写作中采访厂大量的当事人,查阅了大量的书报资料,特别是作者还到档案馆利用了大量的档案,这在其他人物传记的写作中是较少见的,因此也大大增强了本书内容在读者心日中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档案,成了本书所用材料的重点
  
  突然有一位作家,扎到档案馆里查阅、摘抄、复印了大量档案,又利用这些档案写出一本挺有影响的书来,社会上多数人不甚了了的档案,居然也能发挥这么大的作用,确实是让档案工作者挺有面子的一件事。
  青年作家陆键东,对多数人来说,还比较生疏,但他在撰写陈寅恪最后二十年的人生传记时,能想到去档案馆利用档案,用档案工作者的话来说,应该是具有较高的档案意识了。《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全书531页,引文的标注达524处,其中标明所引材料出自“中山大学档案馆”的标注49处,标明所引材料出自“广东省档案馆”的标注52处。有些标注中虽然未出现“档案馆”字样,但所用材料显系出自“中山大学档案馆”的档案资料为83处,出自“广东省档案馆”的档案资料为11处。此外标明引自“复旦大学档案”与“广州文化局档案”的各1处,还有将档案、资料原件直接影印在书上的地方8处。以上所用材料与档案馆藏直接相关的地方共205处。多达500余处的引文,其中200余处出自“档案馆”,而且,在书后所列“主要参考书目”中赫然开列着“广东省档案馆有关档案”、“中山大学档案馆有关档案”、“北京大学有关档案”、“复旦大学有关档案”,这就使这本文学性的人物传记,看起来,似乎更像史学著作。
  
  利用档案,用出了麻烦
  
  毫无疑问,书出版了,几年的心血结出了果实,作者陆键东是高兴的。书出之后即告热销,印数不断增加,三联书店是高兴的。书中利用了大量的档案资料,一向寂寞的档案工作者搭上这班快车,跟着风光了一回,当然也是兴奋的。但是一个让以上三方意想不到的问题也随之发生了。
  1997年3月,有人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此书的出版者——三联书店和作者陆键东告上了法庭。自此至1999年9月,一场涉及到档案利用的官司整整打了两年半。经过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最后以原告胜诉而结案。
  原告所诉名誉受到侵害的人是1954年9月至1956年6月期间在广州任中山大学副校长、党委书记,1979年去世的龙潜同志。原告是龙潜的两个女儿。
  问题出在这本书第144页至152页的第五章第四节。
  原告在一审起诉状中提出,该书作者陆键东在这一节里,70多次指名道姓,丑化我们已故父亲龙潜的形象,明显构成对父亲的侮辱、诽谤,严重侵害了龙潜的名誉权。
  被告三联书店在一审中辩称,该书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而写的,是尊重历史事实的,作者没有侵害龙潜名誉权的故意,因此该书不构成对龙潜名誉的侵害。
  被告陆键东在一审中辩称,书中关于龙潜的描写是有史实根据的,主观、客观上都没有诽谤龙潜的意思,不承认侵害了龙潜的名誉权。
  孰是孰非?一审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做出了如下判决:
  “本院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一书中有关龙潜的描述是以有关历史资料为依据的,虽然作者使用了带有批评性的语句,但不存在作者捏造事实,对龙潜进行污辱、诽谤的情节和内容,故不应认定上述有关龙潜的描述构成对龙潜名誉权的侵害。但应指出,被告在该书中引用了档案中的原话并注明有关内容的出处,属于擅自公布档案的行为,违反了《档案法》关于公布档案的规定,是错误的,应予批评。对其违反档案法的行为,本院将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关于原告所提该历史资料不真实一节,没有证据,本院不予采信。”据此,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坚持上诉
  
  从笔者手头的文字材料看,一审前,原告的起诉状中并没有提到“档案”二字。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叙述的被告的辩词里也没有“档案”这两个字。三联书店辩称,该书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的。而陆键东只是说,关于龙潜的描述均是有史实依据的。倒是东城法院的判决书中有4句与“档案”相关的话语:1、书中对龙潜进行了描写,“并在书中注明有关内容引自广东省档案馆、中山大学档案馆。”2、“书中关于描写龙潜的有关内容,是作者查阅了广东省档案馆、中山大学档案馆所收藏的档案材料后,以上述档案为依据而进行的写作。”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上述档案材料属于向社会公开的历史资料。但公布档案应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否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公布。”4、“被告在该书中引用了档案中的原话并注明有关内容的出处,属于擅自公布档案行为,违反了《档案法》关于公布档案的规定,是错误的,应予批评。对其违反《档案法》的行为,本院将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原告表示不服。
  在陆的书中,有关龙潜的描写是这样的:
  “1954年10月,豪气的龙副校长第一次向中山大学师生作报告,在说到‘国民党’三字时,冲口而出一句‘他妈的’,全场震动。
  “1955年初,在全校批判胡适思想的会议上,龙副校长作报告,形象化地将胡适称为‘美国天字第一号奴才’。5月,全校进入揭批胡风分子罪行高潮,龙副校长来到中文系,毫不掩饰其嫉恶如仇的感情,直言‘胡风分子不在你们中文系找,到哪里去找?’‘中文系活像大观园,除了石狮子之外,没有一个干净的’。此言一出,吓得中文系的老夫子们一声也不敢声辩。
  “7月,又迎来‘肃反运动’。龙潜再作惊人之语,‘有人企图使岭南大学复辟,如有风吹草动,我在国民党回来之前先把你们杀光还来的及’。
  “也正因为他几乎随口而出的‘你不坦白,就枪毙你’;‘你不作特务,哪里会有钢琴、酸枝家私’等话语,令人敬畏的副校长,到最后变成了一个众人提起皆怒火满腔的‘粗人’。”
  上述引文的第一段结尾有一处标注,内容是:“见1957年《关于龙潜所犯错误的材料》,中山大学档案馆及广东省档案馆藏。本章史实均来自同一‘材料’,以后有关引文不再特别标出。”
  书中关于龙潜的描写还有一些,如在一次会议上点名批判陈寅恪思想陈旧腐朽,做诗讽刺陈寅恪等等。
  而在1979年1月,龙潜在北京逝世后,刊载于北京各大报的新华社关于龙潜追悼会的报道是这样的:五届政协常委、国家出版局顾问龙潜同志追悼会在京举行,叶剑英、邓小平、汪东兴副主席等送了花圈,宋任穷等出席追悼会,胡耀邦主持追悼会,康克清致悼词。悼词中说:
  “龙潜同志1930年参加革命,1932年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被国民党逮捕,在关押期间同敌人进行了英勇的斗争,并在狱中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龙潜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好干部,是无产阶级忠诚的革命战士。他的逝世,是我们党的文化事业的一大损失。
  “解放后,他长期从事文化教育和出版工作,对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教育和出版事业,做出了优异成绩。”
  书中的描写与悼词的评价,如果重叠在同一个人身上,确实是让人难以理解的。
  作为龙潜的女儿,无论如何不能接受书中对父亲的描述,也难以服从一审法院的判决,她们要上诉。上诉的主要理由是:龙潜同志是1954年9月调人中山大学,又于1956年4月调离中山大学的。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经历了肃反,以及批判胡风等运动。1957年已身为高等教育部科学研究司司长的龙潜,仍然受到中山大学整风反右运动中大鸣、大放、大字报群众运动的冲击。从群众运动大鸣、大放、大字报所反映的材料看,龙潜在对待一些人和事上,是有不当的言论,但作者将未经审查核实的群众鸣放材料原始照抄地写进该书,并加以渲染、描述,并且在该书的脚注中一再声称,材料均来自某某档案馆,以证实其所写内容的真实性,其效果只能是误导读者,严重侵害了龙潜的名誉权。
  原告认为,整风反右中大鸣、大放、大字报所揭发的材料不应作为历史的真实加以肯定。1980年4月16日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议案,取消了1978年宪法中“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这是因为:“四大”无助于人们对各种问题进行冷静的、切实的民主讨论,很容易被少数人利用,为其提供诽谤、诬陷、侵害他人人格的工具。被告利用1957年中山大学整风反右中“大鸣大放”的材料侵害龙潜名誉权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档案利用,出了什么问题吗?
  

  也就是在本案一审结束以后,二审宣判之前,笔者了解到这条信息,并开始了采访。
  最先接触到的是时任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的司长段东升、副司长郭嗣平,他和她此前已接受过原告龙潜女儿的咨询。他们认为,陆键东在其公开出版的书中摘录档案里的内容,属于擅自公布档案的行为,是违反《档案法》的。《档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段东升还出示了1991年9月,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据此文件,凡“涉及公民隐私的,对社会开放会损害公民声誉和权益的档案”,“应当控制使用”。郭嗣平补充说,档案馆在提供利用时,应该向利用者说明以上规定,这是档案馆必须履行的义务,否则,一旦打起官司来,人家可以控告你“不作为”,档案部门要承担连带责任。她还说,无论是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都有隐私权,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干部档案里有,文书档案里也有,档案部门在提供利用时要注意依法保护。
  郭还指出,只有国家档案馆才有向社会开放档案的义务,像中山大学档案馆这样的部门,实质上还是机关档案室的性质,可以提供利用,但法律没有规定其承担向社会开放档案的义务。
  段还强调,利用者到档案馆、室查阅档案,必须说明自己真实的利用目的,陆键东所持介绍信上开具的利用目的是“研究岭南文化”,实际上是写了一本关于陈寅恪的书,这是错误的。他还说,有的人以组织名义去利用档案,然后以个人名义出书,这是不适当的,或利用组织名义查材料,搞个人的副产品,严格地说,是属于欺诈行为。
  根据段、郭两位提供的线索,笔者与原告方见了面。在父亲去世17年后,一本大量利用档案后写成的书里,父亲竟是这样一种形象,她们的气愤是显而易见的。
  原告在辩词中提到,龙潜在国民党的监狱里坐过五年半牢,与国民党进行过生死较量,对国民党深恶痛绝,骂国民党一句“他妈的”,正说明龙潜疾恶如仇,爱憎分明。原告还向笔者说起,1950年代,美蒋特务潜入大陆搞破坏的案例很多,电影《羊城暗哨》反映的就是当时的真实情况。原告认为把一个人的言行,脱离当时的具体环境,以40多年后今天人们的认识标准去评议,是有失公平的。
  原告还认为,陆键东在书中引用的档案材料,全部是40年前整风反右大鸣大放期间形成的,而“文革”后,中央有明文规定,这种运动中形成的材料不能作为真实的依据。
  原告在咨询了国家档案局段、郭两位司长后,得知,陆键东在书中大量引用档案的做法,属于擅自公布档案,是违反《档案法》的行为,而违法得来的材料在法庭上是站不住脚的。
  1998年9月,原告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理由有三:
  其一,被上诉人公布档案是违法的,违法的书证是无效的;
  其二,原审法院事实上肯定了大鸣大放这种已被否定的群众运动形式;
  其三,坚持该书对龙潜的名誉权构成了侵权。
  
  档案馆方面是这样说的
  
  在二审法院宣判之前,笔者通过电话与广东的两家档案
馆取得了联系。
  中山大学档案馆的李少真副馆长在电话里接受了我的采访,听得出来,她的情绪有点激动。她告诉我,陆键东来馆利用档案是有合法手续的,他本人是党员,他是接受广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岭南文化研究”的创作项目来利用档案的,属于工作查考性质。我们向他提供利用,也是完全按规定程序进行的,决不是非法利用。得知此事陷入了一场官司后,弄得他们非常紧张,龙潜女儿的律师几次打来电话,口气一次比一次不客气。他们的老馆长即将退休,身体也不太好,受此刺激,已发病在家休息,不能上班了。我赶忙告诉她,我已与原告有过接触,龙的女儿已明确向我表示过,她们只想为父亲的名誉挽回损失,要告的是陆键东和三联出版社,不会找档案馆的麻烦。听到这句话,对方似乎平静了下来。李副馆长接着说,她们很担心,出了这样的事,以后还敢不敢提供利用了,会不会再惹上麻烦。本来档案部门的人就很保守,整天立卷、整理,累得要命,又不让用。她坚持认为,陆键东来利用档案是好事。
  应笔者的询问,第二天,李副馆长来电话回答了我提出的问题:
  陆键东来馆利用的时间是1993年6月至1995年;
  陆查阅的都是文书档案,没有龙潜个人的干部档案,干部档案都在组织部门。陆看过的档案,其中许多在当时就是公开的,如简报等,而且文件的形成时间,大多已满30年;
  陆复印的量比较大,复印件上没有加盖“不得公布”的章子。
  李副馆长还说,陆查阅档案查得很认真,我们很感动,热情地接待了他。
  广东省档案局(馆)的副局长张平安在电话里介绍了陆键东在广东省馆利用档案的情况并谈了他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据张介绍,陆来馆利用档案的时间是1993年3月至1994年5月,其间共来过20次,利用档案的数量达262卷,复印的数量已无统计数字。可以肯定的是,省档案馆的接待人员曾明确地向陆讲过,这些档案材料只供研究参考,或在著述中引用,不得擅自出版公布,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了说明此义的印章。
  张平安强调说,陆键东来档案馆利用档案,写的书在社会上引起了反响,我们保管的档案被利用,这些都是好事。不要因为出了这件事,影响了档案的利用工作,我们还要一如既往地热情服务,当然,我们的服务要规范。他特别指出,从以前讲,档案馆公布档案的意识比较差,什么叫“公布”,它与“引用”的区别是什么?界限是什么?在自己写的书里,摘录一两句档案上的话,算不算公布?我们应该交给档案馆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
  
  二审判决,一审的结论被推翻
  
  1998年9月20日,原告不服一审判决的结果,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法庭辩论、法庭调查之后,1999年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宣布一审法院判决不当,依法予以改判,结果原告胜诉。
  二中院的民事判决书中写道:
  “本院认为,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人格不受侵犯。本案中所涉及的中山大学档案馆及广东省档案馆的部分档案材料为整风运动中背对背所提意见,不应作为事实依据加以使用。上述档案材料,依据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公布,陆键东虽未原文引用该档案,但其利用上述在运动中形成的不得擅自公布的档案材料作为《陈寅恪》一书有关描写龙潜言行的事实依据是不妥的。……尤其陆键东在参照档案材料的基础上还加入了自己带有批评性的评论及贬意的修饰来描写龙潜在中山大学工作时的所作所为,……给其造成了名誉损失的结果,对此陆键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联书店出版发行了《陈寅恪》一书,也应对龙潜的名誉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二被告给龙潜家属造成的精神损害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中院判决,在陆未对该书有关龙潜的部分内容进行删改之前,该书不得重印发行;陆及三联书店在全国性报纸上向龙的家属致歉;陆与书店分别赔偿原告4千元与1千元。
  此次开庭宣判,笔者曾到庭旁听,并于闭庭后分别采访了原告、被告的律师、审判长。
  原告对判决的结果表示满意,虽然赔偿的金额距离她们提出的5万元,相距甚远,但打这场官司的目的也并不是为了钱。
  被告的律师表示,人的形象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不能开这个口子。龙潜在中大一年半的时间,在书里就代表了他一辈子。1979年他去世时,追悼会上致的悼词中,对他评价很高,我们认为要综合地看龙潜。陆键东应当预见到他的书会对龙造成的不良影响,龙也是当时政策的执行者,陆如果在书中不点名,或只说党委领导、负责人,就不会有今天的问题。
  她特别向笔者说明,对于陆的行为,我们并没有说他是公布档案,只说他是利用档案不当,把那个年代的材料放到今天来用是不适当的,况且陆在书中还有渲染。
  
  结案后的思考
  
  延宕了两年半的官司算是到此结案了,笔者与三联出版社负责此事的潘副总编取得了联系,他说,书已经卖完了,赔偿的数额也不过是象征性的,原告之一也是一名法官,他表示不想再上诉了。陆键东那里,根据他的律师提供的一个电话号码,笔者多次与他联系,均未能找到他。不知他对此案的判决有何想法,也不知他今后再写作时,是否还会到档案馆去利用档案。
  官司已经结案,判决也已经执行。但对档案的利用者和档案的提供者还留下了一些思考。
  1、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但档案上的记录就一定可以拿来反映历史的真实吗?
  2、开放只对国家档案馆而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部门,即使名称叫档案馆,也依然是机关档案室的性质,因此没有对外开放的义务。那么,同属全民所有制的单位,其档案馆的档案如果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的话,公民利用其档案的权利如何保证
?
  3、国家档案局1991年12月26日发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其公布权属于档案馆以及国家授权的单位。利用者摘抄、复制的档案,如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研究著述中引用,但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公布。”这里“引用”与“公布”的界限是什么?两句话算“引用”?三句话算“公布”?有关机关能否拿出一个让利用者与提供利用者都可以一目了然的办法来呢
?
  4、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段、郭二位司长认定陆键东的行为属擅自公布档案,违反了《档案法》,但北京二中院的法官在宣判后,却特别向笔者强调,陆的错误是使用档案不当,而不是什么“擅自公布档案”。法庭并未以此作为判案的依据。

  自1979年档案工作全面恢复、整顿以来,今天,社会对档案的认识早已不是20多年前的水平了,除了机要保密这唯一的冰冷脸孔之外,人们开始感受到档案与历史、与文化、与社会、甚至与休闲的联系。到档案馆去看看档案,也许逐渐会成为民众一种求知或消遣的选择。
  问题是,作为档案工作者,我们准备好了吗?

辛卯、壬辰二载,兔脱龙跃,国事纷纭。外则弹丸之岛争锋,内则左右之阵角力。龙年秋,朝政鼎新,九而七也,貌貌乎有新局之象。虽小岛战机相逐,京师雾霾笼罩,然可供佐酒且喷饭之事亦多,其最者,则秋来秽官列队而出,拜网络之赐,得视频之便,活春宫裸战床榻,肉搏戏公演密室,女博士摹写私隐,编译官黯然罢免,诸如此类,不胜枚记。诚贺岁之喜剧,新政之祥符也。

  先是,重庆有雷政富者,官居一区之首,北碚为其领辖。平西王之下属,王捕头之同僚。壬辰秋,薄督囹圄,新督即位仅一日,雷政富裸身而出焉。其形也,肥肿肉厚,额窄腮宽,吊眉鼠目,顶颓颈短。其出也,耸臀覆身于妙龄女子之上,未及抽送三五,嘿然一二遂罢。江湖促狭辈观摩再四,计时仅十二秒而已矣!观者无不大噱,恨此贼好色而疲软,笑此贼霸女而不坚。复又赞揭其秽者。继之,朱瑞峰等倾囊出其腥秽,江湖始知缘起。无非逐利者设美人计,雷官人逐色中彀而已矣。重庆新督见此,仅二日,褫夺令下。则网络江湖曝其秽,仅三日,此贼遂灭。

  新年伊始,鲁国聊城又出杜泽勇之活春宫焉。是时也,一女作淫声于画外,杜官人裸身于画中,以该女之亵衣包裹阳物,俗谓“丁字裤”是也——于淫声连绵中电话公务。稍倾,循淫声而登床榻,竖二指而发誓言。春宫至此,以下不宜也乎哉!观者无不哗笑,欢声鼎沸江湖。其最者,杜官员之红丢丢、薄兮兮、窄溜溜之小红裤也。聊城当局见此,以杜泽勇非某官职而羞羞作答,然亦无奈,允查察也。

  岁末,衣俊卿罢免,缘起于女博士之凿凿切切长文也。晋省冬来事多,阁老之子皱眉。矿难了犹未了,女博又揭膻腥。盖马列编译局,乃草诏疏谕之所,马教大纛源流之地,所谓西学为用,唯列斯之马首是瞻;任尔西哲熠熠,仅马恩之牛耳是执。衣俊卿执掌此局,博导也、专家也、约略三品,未及六旬。晋女常艳,为其女弟子也,不甘于晋中,冀望乎北上,期以导师提携,乃自荐枕席,兼且贿金数万。卿则贪其色,兼纳其金。未料该女以奸夫为情郎,固求海誓山盟之姻缘,不忿卿之别有爱,乃索金百万,卿予之,期以息事。该女得金,再书曲折,志在毁卿以泄愤。文出网络,耸动江湖,编译局衮衮诸公在册,南书房谦谦君子昭彰。未几,卿免职。

  辛卯并辰龙二载,此类秽闻尚多,不记也罢。论者曰:网络反腐,新政之象,可喜可贺。余则谓:非也。吏治不彰,乃有网络之突袭;反腐不力,遂引草民之揭竿。雷、杜、衣之流,色运蹇滞而已矣,财色双收之辈多乎哉!如是,则新政可期,治本犹可期也,夫复何言?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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