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血写的报告 网上可以买假病历

一份血写的报告 陈禹山
1979年元旦过后,我从新华社调到《光明日报》工作,在记者部做机动记者。那年春天,报社收到了辽宁《共产党员》杂志寄的一份稿件,标题是《为真理而斗争》,主人公是刚刚被平反的一位叫张志新的烈士。记者部主任卢云让我看一下,粗略看后,我感觉报道的整个调子是反对林彪、“四人帮”的,完全符合报纸需要,只是大话套话太多,具体细节很少。  
  卢云听了我的意见,让我去辽宁跑一趟。第二天,我便坐上了去沈阳的火车。当时辽宁省委书记是任仲夷,张志新案件的平反工作就是在他的全力支持下进行的,所以辽宁省委对我的采访全力配合。
  
  看了张志新所有的“罪状”材料,那种感觉我至今都忘不了——震撼得我心里直抖。那时候,对“文革”中一些冤假错案的报道已经很多,但看了张志新的材料后,一种感觉告诉我,张志新这个人物实在太不同寻常。为张志新平反,是在“反林彪、‘四人帮’”名义下进行的。但实际上,她对文化大革命的本质看得非常清楚,而且论述得非常严密,后来政治形势的发展完全证实了张志新的预料。
  
  毫不夸张地讲,采访这几天我的眼泪始终未曾断过,经常是采访结束回到宾馆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掉眼泪。动笔写的那天晚上,我在桌子前放了一块毛巾,写了一整夜,流了一整夜的眼泪。早上,那块毛巾都是湿的……(
  
  坦率地说,写文章的过程觉得很压抑,因为很多内情或细节都不能写。但我已经考虑好了,有两个信息我必须想方设法传递出去:一、张志新已经对毛泽东晚年的某些做法提出反思——1979年年初的中国,虽然“文革”已经结束,气氛仍然很紧张,对毛泽东晚年提出些许质疑,仍会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而张志新恰恰写了不少反思的话,如果我把她的那些言论照实传播出去,我也有可能被当作反革命枪毙。所以最后在成文时,只含糊地写上张志新“对毛主席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看法”,虽然还不能具体写明究竟是什么看法,但我相信敏感的读者会看出其中的暗示;二、张志新在死前已被割断了喉管。 
  
  连夜写完文章后,我带着稿子回北京。考虑到所披露的是发生在新中国的极其残忍的法西斯罪行,又有“血淋淋、影响不好”等反对意见,报社领导们又报到中宣部送审——当时的中宣部部长是胡耀邦。几天后,总编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文章一个字都没改,连标点都一动没动,但耀邦同志希望把割喉管那个细节删掉,可能他也觉得太过残忍了。
  
  上面的意思我不能不遵守,但我的一个念头那时也异常强烈:一定要把这个信息传递出去。最后,我“狡猾”地换成这种表述方式:“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
  
  1979年6月5日,由我主写的长篇通讯《一份血写的报告》在《光明日报》第一版发表。发表当天就有了反馈,一个读者打来电话追问,“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对接电话的干事说,“照实直说”。对方一听就哭了,哽咽地说:“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里提到一个遇难的学生时写道:‘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伤痕。’当年有棍棒伤痕被叫虐杀,而今我们割断气管再去处决,这叫什么杀?假如鲁迅活着,他会含蓄掉吗?他会怎么写?”
  
  那时候有电话的人不多,更多的读者是通过来信表达他们的悲愤。我们此后又做了两次追踪报道,也刊登不少读者来信;原来计划用一个版面再做最后一次报道,我写了两篇文章,一篇是写张志新平反经过,另一篇是由我执笔、张志新女儿林林口述的一篇《妈妈,你在哪里》,后来种种原因,这一版被停发。
  
  张志新之死
  
  张志新以“反革命罪”被逮捕时,只有38岁;此后,受了7年牢狱的残酷折磨,被枪毙时,也只有45岁。这样一个年轻而美好的生命,以这种方式凋零,时隔30年,每每想起来,我还是忍不住长叹。
  
  张志新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告诉人们那曾经是一个多么荒谬、扭曲而疯狂的时代。
  
  大约在1968年前后,一个星期天,张志新到一个同事家里借江青“文革”时讲话资料。同事说张志新你站到我们这一派吧,我们派是革命的。张志新说,我考虑的不是这一派那一派的问题,我考虑的是文化大革命的问题,我觉得文化大革命好多问题我不能理解。此事立即被这个同事向她那一派组织的头头汇报,并写成文字装进档案里。
  
  不久,在辽宁省委宣传部工作的张志新与3万多名机关干部一道,被送到盘锦的干校学习。在这里,张志新被揪出来,说她反对文化大革命,要挖她黑思想,并成立了专案组。张志新的很多言论最初都只是在与同事朋友之间的闲聊中无意零碎地流露出来。她从未主动地在公开场合谈过自己的思想,甚至从未对自己的爱人提及,但在一次又一次的批斗和交代中,她被迫说出了自己早已存在脑中的很多想法,她的思想被组织挖掘得越来越深,1969年9月18日,张志新以反革命的罪名被捕入狱。
  
  当年的办案人员向我回忆,张志新被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判几年就可以了。但张志新始终坚持自己无罪。1970年5月,张志新因“反对毛主席、反对江青同志,为刘少奇翻案”被判死刑,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处高副处长看了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动口不动手,没有搞破坏;另外,党员在党的组织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
  
  “军管会”认为执行不力,换了人。新换者感到压力很大,决心这次不能再“右”了——那时普遍认为“左”比“右”好。他本意是判张志新两年以上刑期,但就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觉得自己还可能被“军管会”认为“右倾”,为了表示自己的坚决,他一下子把刑期改为15年。
  
  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军代表连写了“六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再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的法院方面代表一致同意判张志新死刑,但在最后,当时辽宁省最高负责人、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张志新被改判无期,这一“指示”让张志新多活了几年。
  
  1973年,张志新再一次也是彻底被推向死亡。11月,监狱组织“批林批孔”学习大会,在大会上讲到林彪执行极右路线,这时有一个犯人站起来喊:林彪不是地主,他家里没有土地。他喊完以后,已精神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高喊了一句涉及最高领袖的口号,当时立即有人扑过去把她押出去了。
  
  张志新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于是监狱提出了死刑报告。
  
  1975年2月,辽宁省委常委开会讨论“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我后来在档案中,也看到了这份会议记录。毛远新说,判了无期徒刑,还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服刑期间还那么疯狂,还犯罪,让她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张志新的死刑讨论记录大概只有60多个字,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决定了。张志新的死刑判决公布之后,监狱里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但上级批示“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批示执行”。1975年4月4日,45岁的张志新在沈阳大洼刑场被枪决。 
  
    殉道者张志新
  
    当年张志新能在全国激起那么大的反响,除了她本身的遭遇之外,我想,也与张志新本人散发的独特气质有关,让人们对扼杀这个美好生命的时代更多了几份悲愤与控诉。
  
    张志新身上有一种文艺青年的浪漫气质。她的父亲早年参加过辛亥革命,父母亲都是教育工作者。张家姐妹很小就学会弹奏乐器,在天津很有名。张志勤告诉我,大姐生前最喜欢的是波隆贝斯库的小提琴曲《叙事曲》。
  
    采访张志新案件的过程,也是我重新认识张志新这个人的过程。她的那些言行,不是反党反毛主席,而是发自内心地为国家为人民。她说毛主席发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推行的是一条左倾政治路线,这条路线是从1958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年代发展过来的,至“文革”时登峰造极,这样下去,后果不堪设想。现在看来,她当时的那些言论体现出的政治洞察力和预见力可谓惊人——“再过去十年,有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以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可笑,像神话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在辽宁省实行“军管”时,张志新就提出,军队不熟悉地方,“军管”容易出事,没想到“事”最后竟然发生在她身上。
  
    “文革”之前,张志新看到穆青写的焦裕禄的报道后,很感动,主动找组织坦白。所以“文革”一开始,就有大字报攻击她这一点,说她如何如何。但张志新很特别的一点是,她对别人的这些指责毫不放在眼里,但对她的“思想罪”,她明知最后的代价可能是死,却仍然不愿为此放弃她所认为的“真理”。我看过案卷,她曾经在某天审讯时也承认过“错误”,但第二天又翻过来:我认为我应坚持我的观点,于是有人说她不要脸。她回答:我连命都不要了,我还要脸干什么?
  
    因为至死不认错,张志新最后被关押在只能容纳一人、而且只能坐不能躺不能站的“小号”里。我去监狱,看过她住的那个“小号”和她戴过的脚镣。监狱里面的人后来写的材料说,有一次张志新把自己的衣服脱光了,监狱方面找了几个女的进去给她穿衣服;在床上大小便、就着经血吃馒头——现在看来,张志新那时候已经完全疯了。狱警上报此情,上面的回答是:装疯卖傻!
  
    张志新的女儿林林和儿子彤彤如今都生活在美国。他们不愿让外人知道他们的身世,儿子在档案中“母亲”一项上都写“幼年丧母”。妹妹张志勤、丈夫曾真现在都是七旬老人,虽然都生活在北京,但彼此从不来往。对我来说,最难过的事情莫过于他们的不和。张志新平反后,不少报纸登她的家庭合影,都把曾真的头像从一家4口中拿掉,我觉得这是不应该的。曾真也是受害者,一辈子都生活在悲剧里。
  
    时隔20多年,再回顾“张志新事件”,我想可以这样说:如果辽宁没有任仲夷,张志新还平反不了。“文革”结束后,“文革”的阴霾还没散去,在这种气氛下,辽宁省委仍为张志新平反,并追认她为烈士,可谓勇气可嘉。
  
    不该被遗忘的历史
  
    我当年在辽宁采访时,张志新的案卷只有一个材料没有允许我看,这便是张志新被枪毙后的照片。
  
    “弹中头部一枪击毙”,张志新的刑场执行记录只有这寥寥8个字,“弹中头部”等于是面目全非,现场肯定非常悲惨,我猜想这也是他们不让我看案卷的真正原因吧。在枪毙张志新之前,公安部门到农村找到曾真和两个孩子,他们表示“不要尸骨”。后来遗体也找不到了,辽宁省后来追认张志新为革命烈士的平反大会上,张志新的大女儿林林实际上拿的是一个空骨灰盒。
  
    当年收到的大量读者来信中,其中两封谈到张志新遗体的下落。一封说,张志新的尸体被沈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用汽车运走,放在水泥池子里,用药水泡上,做病理解剖实用。另一封来自辽宁中医院,信中说张志新被杀害后,尸体被拉回沈阳,“把她剖腹挖心,取得内脏”后才火化,“这是千真万确的”。我的个人推测倾向于被用做医学研究了。遗憾的是,张志新遗体下落这个谜至今没揭开。 
  
    张志新被割喉管,也成为那个时代最血淋淋的一个罪行。但我在采访中发现,其实张志新并不是刑前第一个被割喉管的人。当时有许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声呼冤,就是高呼口号,有的“反革命犯”还高呼“毛主席万岁”,这被认为影响极坏,于是辽宁公安局有人提出了这一“创举”,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等当权人物同意了这一“捍卫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 
  
    张志新的报道登出来之后,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两三大麻袋的读者来信,提的最多的一点便是“要严惩凶手”。对张志新的死,没有哪一个人是具体的凶手,但很多人都在后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是这么多人合力共同“杀”死了张志新。这样说起来,我也是有责任的——因为当年我是新华社记者,那铺天盖地的“造神”文章里也有我的一份。我当时没有张志新的觉悟,不过,真有的话,估计我也不在了。
  
    张志新已经离去30年了。如今,她的名字已渐渐被淡忘。但我想,她代表了这个国家曾经经历过的一个巨大创伤,如果这段历史被遗忘,那将是我们这个民族最大的悲剧。
(原载于《光明日报》1979年6月5日)相关链接 盯住那个割破张志新喉管的人 2012-6-113:49:14600|| (this.width>=100&&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2007年11月18日在今日美术馆《历史中国众生相1966――1976》作品展上,张志惠站在姐姐张志新的画像前。(贺延光摄)本文作者:周秋鹏来源: 腾讯读书

(ZT)盯住那个割破张志新喉管的人

在我搜集的大量人类暴力行为的资料中,对我的心灵震撼最深的,当然是那个被割断喉管后再被枪杀的张志新了。张志新的事情,我在读初中的时候就听说了,当时只知道她是辽宁省委宣传部的一个工作人员,在“文革”期间,她因为在思想和言论方面坚持自己的观点,被打成“反革命”,先是坐牢,在坐牢期间又被逼疯,但她疯了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于是她就被枪杀了。当时像张志新那样的人,其实是非常多的。而我之所以记得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听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二是听说她被枪杀之前,被人割断了吼管。就这两个原因,让我牢牢地记住了她,而且在这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在断断续续地关注着她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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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象过她死去时的情景。那样一个美丽的女人,她会是什么样子呢?而割她吼管的人,又是如何下手的呢?但是我一直没有机会看到真实的资料。直到在1998年8月7日的《南方周末》上,我读到朱建国了撰写的一篇文章。从他的文章中,我发现张志新受到骇人听闻的残酷迫害的情节,如临刑前割断她的喉管等,并不是一下子公布与世的,而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1979年6月5日《光明日报》发表的《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关于这一情节是这样写的:“第二天临刑前,张志新被秘密带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一个办公室。接着来了几个人,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


一个多月之后,《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报道《走向永生的足迹》中,就直言不讳了:“1975年4月4日,枪杀她之前,她被按在地上割气管。她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又过了一个月,《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报道《她是名副其实的强者》中,又增加了控诉法西斯暴行的内容:在被割气管时“张志新剧痛难忍,奋力呼喊,很快,就喊不出声音来了。这时,一个女管教员,听着,惨不忍闻,看着,惨不忍睹,惨叫一声,昏厥在地,随即被拖了出去。


可见,张志新冤案在当时是逐步展露的,一些极其残忍的法西斯细节,也是逐步由含糊到明确,慢慢披露的。


而这些简短的文字中,无疑超出了我的所有想象。让我感到无比的震惊与恐惧。到了1998年,距离张志新被枪杀23年之后,《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终于了说出更多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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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张志新并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当年陈禹山在采访时发现,对行刑犯人割喉管这个超越法西斯的”创举“,是辽宁公安局的一个法医根据当时辽宁当权人物的意旨而提出的。有许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声呼冤,就是要学革命烈士呼口号,有的”反革命犯“还高呼”毛主席万岁“,这被认为影响极坏,割喉管被设想出来。其时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毛泽东侄子)等当权人物同意了这一”捍卫毛泽东思想“的创造性的”新生事物“。


第一个”享受“割喉管”待遇“的,是沈阳皇姑区克俭小学青年教师贾承厚,因为曾给校长提过意见,被校长串通学生诬告他强奸女学生,判处死刑。贾始终不服,大呼有冤,于是被割断喉管后再枪决,死时只有20来岁。死后其家属在狱中拿回他的遗物,发现被子中缝有一张伸冤状,详细叙述了冤案经过与伸冤理由,”三中全会“后终于昭雪平反。


张志新开始和其他犯人合关在可以有地铺睡觉的普通牢房里,后来因为坚决不认罪,坚持认为不仅林彪、”四人帮“有罪,而且”毛主席也犯了左的错误“,于是在毛远新主持的辽宁省革委常委会上,由无期徒刑改为死刑。毛远新说:判了无期徒刑还这样嚣张,杀!于是张志新被改押在只能一人坐的”小号“里。经过多日的”小号“折磨,张终被逼疯:用窝窝头沾着月经血吃,在床上大小便。狱警上报此情,上面的回答是:装疯卖傻!


采访回来后,陈禹山等记者写出了《一份血写的报告》。文章发表后,许多读者打电话追问:“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到底是什么意思。陈禹山和编辑部干事吴力田无法搪塞,只好如实告诉读者,是指割断了喉管。一位读者听后,在电话里哽噎说:“鲁迅先生的《纪念刘和珍君》一文在谈到被害的刘和珍君的一位战友时写道,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伤痕。当年有棍棒的伤痕而被枪杀的叫虐杀,而今我们割断气管再去处决,这叫什么杀?假如鲁迅活着,他会含蓄掉吗?他会怎么写?”


一声声义正辞严的追问,终于使陈禹山在以后的文章里明确说明了几个大汉,把张志新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一块砖头,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断喉管的细节,由此引起了读者怒不可遏的“娘杀孩子”讨论,引出了“谁之罪”的全民“天问”:割喉管人是无罪的,押打张志新的人是无罪的,公安局、法院、省委宣传部那些揭发张志新的人都是无罪的……因为在当时那种专政政治下,谁都是在执行上级指示、“中央精神”,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那么到底谁有罪呢?张案报道讨论在3个月后奉命停止,据信与此有关。


我并不是一个关心政治的人。因为我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人,我更关心的是人伤害人的问题。虽然我知道张志新的死,和当时的政治有关。但我至今还是弄不明白,为什么当时的政治,就一定要把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而且她弱小得像一只兔子,可以说对整个世界没有任何的伤害能力,仅仅因为在思想和言论方面,坚持了自己的观点,就有人不肯放过她,要把她关在牢里,把她逼疯,枪杀她,还要先割断她的吼管。我至今没有弄明白。但我却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在这件事情的过程中,有一些我的同类--人,对这个美丽而又弱小的女人,所表现出的凶残与暴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不敢相信,那些事情真的是人做的。但是事实告诉我,没错,那些事情就是人做的。而且做那些事情的人,现在应该还和我一起,生活在这个星球上。


我非常希望找到那个人,可能不是一个,有好几个,我想看看他们的面孔,和其他人的面孔,究竟有什么不同。当然我更想看到的是,在很多年前,当他们把张志新或其他罪犯摁在地上割吼管时,他们的面孔上,是怎样一种表情。他们的眼睛里,会不会释放出一种奇异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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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20日中午,为了证实与查找一些资料,我访问了张志新的网上纪念馆。首页有她的一张黑白照片,是从《南方周末》上复制过来的。我长久地看着她的面孔。她美丽得让我心碎。而她的美丽也让那些施暴者的面目裸露在阳光之下。在给她献上一束圣洁的郁金香时,我的心头涌起千言万语,但是我找不到一句,可以完全表达我的心意。后来我在附言栏里写道:“暴力可以伤害美丽,但是无法消灭美丽。”


2000年06月16日的《南方网》再度发表了陈少京采访陈禹山后写出的文章。披露在1979年初夏,陈禹山访问了张志新女儿林林,听林林谈了参加“死囚家属学习班”的情况。这段回忆虽然没有刀子割破喉管的血腥场面,但是却把人的暴力行为,进一步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以下是陈少京的原文--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着大风雪。沈阳法院来了两个人,通知林林和她的爸爸、弟弟到县城开会。爸爸和她牵着弟弟,冒着风雪来到县城招待所。“我们推门进去,屋内有暖气,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然而我心里发颤,感觉比在风雪里还要冷。”沈阳法院的人要他们坐下,说是给他们办个“学习班”。接着,一个人掏出《毛主席语录》,翻开念了两段语录,内容她记不全,一段是讲什么阶级斗争,一段是讲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的。然后提到她妈妈,并问了她爸爸一些话。爸爸说几年前他已同张志新离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他。法院的人问林林:你知道你妈妈在监狱中的表现吗?她摇摇头。她确实不知道。她当时只知道别人说她妈妈是个反革命。但怎样反革命,她也不知道。妈妈被关进监牢后,爸爸上监狱送衣物,不让见。姨父从北京来沈阳,到监狱去探监,也不让见。妈妈自被捕以后,同家人的一切联系都断了,所以她什么都不知道。沈阳法院来的人大声说:你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罪上加罪,政府考虑加刑。如果处以极刑,你是什么态度?她就愣住了,不知道怎样回答。她的心一下碎了。但她强装镇静,强忍着泪。因为爸爸说过,不能在别人面前掉泪,不然就同妈妈划不清界限了。爸爸代她回答说:如果确实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法院的人又问:处极刑,收不收尸?张志新狱中的东西你们还要不要?她低着头没说话。爸爸又代她说:我们什么都不要。他们再也不问什么了。两个人嘀咕了一会儿。一个人在写什么,另一个在教育她,说她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党的政策是重在表现,要她和妈妈划界限。他要她说说对妈妈犯罪的看法。林林就说了,是照老师平时教导她说的。当时她心里很乱,说了什么现在记不清了。那个人把写好的东西,交给同她谈话的人,他们又啼咕了一阵,又在上面写。写完之后。要她在上面签字,按上手印。“学习班”就这样结束了。整个过程,弟弟被吓得不敢出声,他靠着爸爸身旁,紧紧地抱着爸爸。爸爸领着她和弟弟从县城招待所出来,跌跌撞撞,顶着呼啸的风雪回到家。没有做饭,爸爸将家里仅剩下的一个窝窝头掰成两半,分给她和弟弟吃,说:吃了早点睡觉。她静静地躺在炕上。爸爸独个儿坐在小板凳上,对着灯发愣,他瞅了瞅炕上,以为她和弟弟睡着了,就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从沈阳家里带来的箱子打开,翻出妈妈的照片。看着看着,爸爸禁不住流泪了。她翻了下床,一头扑进爸爸的怀抱,放声大哭。爸爸搂着她,说:不能这样,不能让领居听到。听到哭声,弟弟醒来了。爸爸把她和弟弟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一夜,三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泪,却不能大声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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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人间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在学习班上,沈阳法院的人要林林签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笔录”,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被找到,现摘抄于此: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限界,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由)政府处理。


那一年,彤彤不满10岁,而林林也未满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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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割破张志新的喉管,是人的一种暴力行为,那么,让张志新的一双亲生儿女留下那份签字并按手印的“笔录”,就是人的另一种暴力行为。而且后面一种比前面一种,无疑更加凶残。因为那些施暴者,割破张志新的只是肉体的喉管。而割破她的一双亲生儿女的,是精神的喉管。


我曾经采访过很多的罪犯。他们因为对其他的人施以暴力,伤害了别人的生命财产,而被判刑,严重的被处极刑。理由是他们触发了法律。而那些对张志新和她的儿女家人施暴者,却没有受到相应的追究。理由是他们在执行上级的指令,完成组织上下达的任务。同样都是人伤害人,同样都是表现出了凶残的暴力行为,只是因为理由的不同,就可以产生绝然不同的结果。我在采访那些罪犯时,他们都为自己的行为,表示出不同程度的后悔,因为他们面临着受到惩罚。而那些对张志新和她的儿女家人施暴者呢?他们也会为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吗?我看很难确定。因为他们至今没有受到惩罚。那么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当初他们的行为是对的。如果再给他们一次相同的机会,他们完全有可能把当年做的的事情,重新再做一遍,说不定在手段与技术方面,还会有更多的发挥。


盯住他们!用我们的眼睛与心灵,死死地盯住他们!也许,这是我们可以做到的,也是必须做到的!

(judongying史海钩沉-凯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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