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蒋介石曾在1942年12月31日的日记中写道:“一俟战后,用军事力量由日军手中取回,则彼(英国)虽狡猾,亦必无可如何。”日本投降后,蒋介石决定采取两步走的办法,先由中国军队接受香港日军投降,然后同英国展开谈判。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1941年12月23日,中、美、英三国在重庆召开联合军事会议,讨论对日作战。24日,蒋介石表示他希望团结三国的力量,制定出包括香港、马来亚、缅甸在内的全亚洲范围的对日作战计划,并向英国提出,可派遣远征军进入缅甸与英军协同作战。但英国代表魏菲尔顽固地认为:“如由贵国军队解放缅甸,实在是英国人的耻辱。”他还表示,英国需要的只是“借用”一些途经缅甸进入中国的美国援华物资“就可以了”。在会议结束的第二天,英国驻香港总督杨慕琦打着白旗到九龙半岛酒店日军指挥部向日军投降,英国对香港的百年统治由日本取而代之。
收回新界的交涉
1942年,中国由于在反法西斯战争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国际地位得到提高,正式成为反法西斯阵营的“四强”之一。英国为了让蒋介石坚持抗日,开始寻求改善同中国的关系。
10月10日,英国政府发表声明,准备与中国政府谈判“立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解决有关问题之草约”。蒋介石闻讯后立即指定外交部长宋子文等人为谈判代表。他还致电丘吉尔说:“此种阐示我中英友谊基于平等互信之明证,必可于远东以及世界,开创一崭新而有意义之时代。”

中英谈判于10月28日在重庆正式开始,英方代表驻华大使薛穆向中方提交了英国拟就的新约草案,内容包括:取消在华治外法权,终止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交还天津、广州英租界和放弃英国在上海和厦门公共租界享有的特权等,不过草案中对香港问题只字不提。
对此,中国政府于11月13日就英方草案提出一份《修订草案》,除上述内容外,又加上了废止1898年6月9日在北京签订的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的内容:“英方在九龙租借地……之行政与管理权,连同其官有资产与官有债务,应移交中华民国政府。”对此,英国战时内阁会议在丘吉尔主持下做出决定,此次交涉不考虑租借地问题。得到消息后,蒋介石表示,中英新约如果不包括收回新界(九龙租借地),他就不同意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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