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控烟条例》实施前控烟情况
(一)旧《控烟条例》立法前控烟情况。在1998年立法之前,室内场所以及公共场所有有吸烟的情况,而且户外的烟草广告遍地可见,民众的控烟意识非常淡薄。
(二)旧条例实施后控烟情况及执法困境。就控烟条例的实施对深圳的控烟起到一定的助推多用,烟草广告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公共交通工具、博物馆、展览馆等诸多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得到遏制,大运控烟助推深圳无烟环境飞速改善。但由于旧条例执法主体不够明确等原因,曾被媒体报道“立法十多年未开出一张罚单”而备受诟病。
(三)条例修订的原因。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民众对于身体健康的关注度越来高涨、1998年,深圳经济特区出台的《控烟条例》也时过境迁,与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很有差距。如何应对各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居高不下,以适应于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对健康的需要,2013年10月29日,深圳市修订出台了新的《控烟条例》,以降低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四)新条例的特色。该《控烟条例》分为总则、控烟场所、控烟措施、宣传教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51条。主要特色表现在明确实行政府主导、分类管理、场所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强化政府在控烟规划、考核以及经费保障方面的责任;明确场所控烟的职责;扩大禁烟场所范围;严格限制烟草销售和烟草广告;设立全市统一控烟投诉电话;处罚额度较高等。

二、主要成效
自新《控烟条例》实施以来,控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环境改善。现在,各个禁烟场所吸烟的人数明显在减少。很多市民都认为公共场所尤其是医疗机构、餐饮、酒店、候车厅等无烟环境大大改善。
(二)控烟氛围改善。全社会人员参与到控烟的进程热度逐渐的增长,各行业也都掀起了控烟的浪潮。媒体记者对控烟报道越来关注,全市已经初步形成了浓厚的控烟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