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人民检察院 文件 吉水县教体局
吉检发[2011]08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初级中学开展请 “学生法制宣传员”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
各初级中学、县检察院各内设部门:
现将《关于在全县初级中学开展聘请“学生法制宣传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水县人民检察院 吉水县教体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聘请学生法制宣传员 方案 通知 吉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1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60份)
关于在全县初级中学开展聘请
“学生法制宣传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大力宣传法制和检察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法制大宣传“百日行动”部署,经县检察院和县教育局协商一致,决定在全县初级中学广泛开展聘请“学生法制宣传员”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任务,通过聘请“学生法制宣传员”活动的全面开展,以点带面,逐步形成渐进、科学、合理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个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学校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方式
1、建立一支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按各初级中学总人数10%的比例挑选成绩好、活动能力强的学生担任法制宣传员(主要为初一、初二年级学生),并颁发聘书,法制宣传员队伍要涵盖各个社区和自然村,且家庭须有固定电话。学生法制宣传员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受训内容向其他学生、家
长、村民(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等。每个学期结束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法制宣传员,除通报表扬外,还给予适当物资奖励。
2、成立一支法制辅导员队伍。县检察院各党组成员按照该院《党组成员及(局)科室分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案》的安排,每人负责挂点三个乡镇初级中学的聘请“学生法制宣传员”工作(县城三所初级中学的工作由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李敏负责),并从分管部门中抽调6名干警,每所初级中学安排2名,担任法制辅导员,负责对“学生法制宣传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组织领导
成立聘请“学生法制宣传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康康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肖祠开 县教育局局长
刘 炜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王晓勇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小玉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肖福启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细庚 县检察院纪检组长

成 员:县检察院各内设部门负责人、各初级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启晁、袁河军同志为副主任,具体负责聘请“学生法制宣传员”
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培训活动。结合近年来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通过上法制课、举办专题报告会、组织学习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学生法制宣传员进行以案析理、以案释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整体宣传水平。
2、开展家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制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制作宣传资料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由学生法制宣传员带回家对家长、亲属、村民(居民)进行宣传,让受宣传人员在回执上签名确认后交与法制辅导员,以此扩大宣传面。
3、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积极参与“青少年维权岗”建设,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增强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开展对问题青少年学生的帮教工作,引导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4、加强学校法制化建设。帮助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使各项规章制度不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促进学校依法管理。充分发挥学生法制宣传员的监督作用,积极协助学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5、加强理论调研。注意研究把握青少年学生思想状况,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推动聘请“学
生法制宣传员”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尽快摸清县城和各乡镇初级中学在校学生的数量、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及学生法律需求等情况,为开展聘请“学生法制宣传员”活动打下基础。
2、实施阶段。根据聘请条件,确定学生法制宣传员名单,然后按照方案部署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3、总结阶段。每个学期结束后,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教育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要将聘请“学生法制宣传员”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执行,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加强组织领导。要精心部署安排,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配合抓的工作合力,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3、强化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聘请“学生法制宣传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信息,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每个学期结束后,各法制辅导员要将活动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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