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食品安全法治十大事件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与深圳大学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共同发布。
1.《食品安全法》2009年实施以来首次修订
针对《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体现党中央提出的“四个最严”精神,以及适时反映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重大调整,《食品安全法》实施四年后就启动了修法程序,先后列入国务院2013年立法计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历时两年有余、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历经三次审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法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新法对原法中大约70%的条文进行了修订,并由原来的104条增加到了154条。新法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果,突出了食品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强化了食品安全源头控制,突出了对特殊食品的监管,加重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新食品安全法的通过,对于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奠定了基础。同时,与新法相配套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完善,仍然刻不容缓。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会同有关部门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正修订与其履行职能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农业部着手就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展开研讨。
2.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倡导“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会会精神,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5年 6月16日至7月2日举行了一年一度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本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18个中央部门围绕“法治”和“诚信”两大宣传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贯、研讨交流、教育培训活动,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食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和价值取向。
宣传周适时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努力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水平,积极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对于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