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他端坐,黑色的T恤衫,白色的裤子,大大的单眼皮,长长的睫毛,唇角边羞涩的笑容。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的我,瞬间听到花开的声音。
他和我一样,往上数三代皆为长沙土著,同为长沙本地人的好处,在于彼此知根知底且性格相似。两人都讨厌相亲,却没有想到,我们都会以这样一种绝对不浪漫的方式从人海里把对方等到。
麦当劳附近常有人兜售宠物,从麦当劳里出来,我和他几乎同时蹲下抚摩那些等待售卖的小狗。他黝黑的眸子里有我熟悉的眼神,天真和纯净。我是个有童心的女子,所以,我喜欢同样天真的人。
为他写情书,洋洋洒洒好几千字,自己写的时候被感动得死去活来,他看都不看,退回来,说还给你,看不懂!学外语的他不分鲁迅和沈从文,常常眨巴着无辜的眼神听我的训斥,然后继续不懂。
男人都懒惰,他却是一个例外,喜欢做家务,将房间收拾得非常整洁,也喜欢烹调,只是手艺缺乏想像力。我喜欢口味重的菜,他却常常逼着我喝清淡的汤,说营养都在汤里,直到喝得我翻白眼。他叫嚷着丫头你要减肥了,却永远把最好吃的菜放到我面前,看着我一口一口全部吃光。已经不知道什么是自由,无论去哪里,哪怕和同事吃个涮涮锅,也必须先请示汇报,得到批准才可以去,回家时间不能超过晚上8点。当然他也同样如此,并且,一周只可以出去一次。所以我成了单位最可笑的女子,人人嘲笑我的不自由。可是天知道,像鸟儿一样自由的我原来是个乖孩子,被人约束的感觉让我知道我对他是如此重要。
我们也吵架,吵得厉害就会赌气说分手。每次都斩钉截铁发誓赌咒,什么恶毒说什么,可是每次都坚持不了一周。

他买了台电单车,骑了三个月丢了,大男人哭得那个厉害。后来他又再买一台,坐在他背后,环抱着他,我依然感觉他可以让人依赖。
他了解我超过我对自己的了解,所以不能撒谎,无法欺骗,他说你撒谎眼睛会变红。而他更傻,撒谎的借口永远只有一个,很容易戳穿。终于遇到一个比自己更单纯的人,这让我窃喜。
我问他一个老问题,如果我们只剩了一碗粥,你给谁喝?他的回答令我意外,他说你一半我一半,我这半放葱你那半放糖。为什么我只有一半?我很不满意他的回答。他看着我,从来不肉麻的他说了句最肉麻的话:我希望我活得比你长,因为我想要照顾你一辈子。
朱雪梅摘自《家庭主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