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海岸防洪






hai'an fanghong
海岸防洪
coastal zone flood prevention

   采用工程及非工程措施防止或减少海岸洪水对沿海平原的淹没损失以及制止潮流、强浪对海岸的侵蚀。海岸防洪的主要工程措施是修建海堤(海塘)工程。在中国,多数仍采用土或土石混合型的斜坡式海堤。在少数水深、流急、浪大的地段,如钱塘江河口北岸则采用块石、条石或混凝土海堤。为了防止堤脚冲刷,常加建丁坝护滩,以滩保堤。另外在主流顶冲段,还修盘头或沉井,海堤顶高程应考虑设计潮位加浪高和超高。著名的钱塘江河口鱼鳞石塘,为清代修建,整个堤身均由规格划一的条石纵横叠砌而成。1949年以后又不断加固加高,目前可以防御100年一遇的潮水位对重点保护区的海塘则在临水面砌筑有消浪的扭工字体及四脚空心方块和混凝土护面板如浙江秦山核电站海堤工程(见彩图[浙江海盐秦山核电站防浪工程]),其为1000年一遇水位加100年一遇的风浪荷兰的须得海工程及三角洲工程(见),以防止北海风潮袭击,按抗御10000年一遇风潮设计。其堤身为沙及粘土,迎水坡1:5,背水坡1:3迎水面还有沥青混合料的防护层。海岸防洪的生物措施是沿岸设置消浪林带。如中国广东省海堤前种的红树林,浙、沪、苏沿海在海滩上还种植芦苇、芦竹等,可以有效地削减波浪的侵袭。海岸防洪的非工程措施是进行海岸洪水监测和预报,以便进行工程防守抢护或有计划地撤退居民及财物,使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韩曾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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