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殖民管治的研究基础
另一方面,虽然总督握有殖民地管治的最后决定权,但是香港的殖民管治团队在“前台”也无法完全依靠自己便可以施行有效治理,还需要“幕后”的参谋和情报系统进行支持和协助,以提供政策的参考和建议、情报的收集和分析,以及政策知识的创作与应用(页2)。
英国的殖民管治有两个重要信条,一是承认自身“对殖民地的认识有很大的落差”,其二是“知识是任何稳当发展的唯一坚实基础”(页117-118)。在英国看来,如果对殖民地的情况掌握不充分,就会带来施政失误的管治危机。

为此,英国专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殖民地研究体系,由英国本土大学内的研究机构、本土社会的各式智库组织及特别聘请的研究员和科学家共同组成(由于英国掌控的殖民地数量众多又差异显著,因此为了有效运用资源和发挥规模效应,英国政府将研究机构主要设立在英国本土),编制及经费均十分庞大。这三个环节相互补充,又层层相扣,迭加在一起,共同为英国的殖民地政府提供可信赖的科学研究,以供决策和制定管治策略之用。
二战前夕,英国政府制定出《1940年殖民地发展和福利法》(Colonial Development and Welfare Act, 1940),提出了有系统地发展殖民地的目标。该法例特别设立出专项研究经费来研究殖民地的发展。在1946至1956年的十年间,关于殖民地研究的经费预算是1300万英镑,实际总开支为1036万英镑(页112-113)。投入到香港上的研究,保守估计,大约每年维持在六十万英镑,相当于一千万港币。按照当年的购买力计算,这是一笔十分惊人的经费投入。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香港二战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即是在该法案的专项拨款下,邀请曾主持“1944大伦敦规划”(Greater London Plan 1944)的城市规划师艾伯克隆比(Patrick Abercrombie)到香港拟备一份城市发展计划。1947年,香港工务司署甚至专门成立了一个城市规划部门——城市设计组(Town Planning Office),进行配合。
1948年,艾氏出版了《香港初步城市规划报告》(Hong Kong Preliminary Planning Report 1948),为香港提出了第一份战略性的城市规划管理和发展。该报告中的部分提议,如填海造地和新市镇建设,虽没有立刻被当时的港英政府所采纳,但在随后50多年的香港城市发展过程中也陆续得到实施,可谓影响远大,意义深远。
在充裕的研究经费保障下,英国政府专门设立了殖民地研究委员会(Colonial Research Committee)和由一名助理常务次官负责的研究处(Research Department)(1945年),并在殖民地公务员系统内创设研究人员职系(Colonial Research Service)(1949年),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和晋升机会,以促使研究人员能够专心地进行殖民地方面的研究工作。为了鼓励更多优秀的年轻人才加入,殖民地部还设立了研究奖学金,资助研究员亲临殖民地做实地的田野调查(页115-117)。在1955年初,受聘从事专项研究的研究人员共有452名;1979年,研究处正在拟备的研究报告中,有关亚洲地区的就有17份,其中10份与中国有关(页123)。
再者,英国的情报体系和殖民地的也是连成一线,一般由各个殖民地本地的情报机构收集情报信息汇集到伦敦,殖民地亦分享到英国收集的其它情报。这个情报系统由三个层次的组织所构成:设在殖民地的情报组织(如政治部)和本地情报委员会(Local Intelligence Committee)、设在区域内的联合情报委员会(Joint Intelligence Committee),以及设在伦敦的联合情报委员会。总督要向殖民地大臣定期提交在地的情报报告,检视当下如政治、安全、军事和经济方面的情况,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出评估(页11)。
回归后管治困局的根由
作者在全书的开头曾尖锐地提出:“回归前被捧上天的香港公务员队伍,为何回归后便被认为表现差强人意?一直在英治期间被视为治港骨干的政务官,为何现在的执政表现被认为未如理想呢?”(页1)
对于这一问题,作者并没有直接正面地回答,但答案其实已经在前述的种种分析中显现:英国殖民管治的最大特点,就是信赖英国政府派驻殖民地的官员,尤其是其核心管治团队和政府高层人员,更是由英国政府直接派遣和调配。
在香港,这些外来政务官带来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多样化的殖民地治理经验,对改善政府工作做出了贡献,但是本地华人却鲜有机会得到政治实务工作上的淬炼。港英政府虽然也不断地提高在地的社会和经济精英在政府内的比重,聘请他们担任殖民地政治建制的职位,但这种“行政吸纳政治”(The Administrative Absorption of Politics)只是为了稀释殖民地的政治原罪,而被吸纳的社会精英,则被视为“社会代表”去辐射更广大的普通民众。殖民地政府是外来政权,先天缺乏当地人民的认可,因此任何的殖民地管治都带有政治原罪。
正是因为这个政治原罪的前提存在,因此在不改变英国主政的格局下,增加被治精英的参与与认同便成为了稳定殖民政权的重中之重(当然,越能吸纳社会上不同阶层和利益团体的代表,就越能争取最大可能的制度性支持)。
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之下,被提拔出来的本地华人高级公务员始终是执行政策的技术官僚,尽管常年在香港工作,但缺乏宏观政策的视野和远见,管治意志也大大依托于外来政务官。在英治时期,这样的政治运作(英藉官员主导决策,本地官员负责执行)尚可以运转正常。但是当回归后英国派驻的管治班底集体撤离香港,香港的管治系统便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断层。本土华人虽然在行政职务上填补了英藉高官的位置,但从政策执行者转变为政策设计者的过程中却缺乏足够的政治领袖气质,难以在政治领域内独当一面,常常以“我会做好这份工”的打工仔心态去处理政治战略问题,自然会目光短窄、墨守成规。
另一方面,英国十分重视殖民地管治在幕后的政策参谋和基础研究,大量辅助性的智囊机构担负起了为殖民地的管治和决策提供支持的责任。回归后,香港本土并未有建立起系统的智库系统,辅助性研究机构出现断层,难以给政府施政提供足够的政策建议和参考。有学者就指出,2002到2007年间,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的香港研究经费,一年尚不足一千万港币,而在上世纪四十至五十年代,英国殖民地部就已经为香港研究每年投入一千万港币。
在研究性大学里,有关香港本土的研究也因为难以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而难以以显学的名目出现,继而导致人人都不愿意踏实地去做与本土有关的学术研究。缺乏足够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当出现政治难题时自然显得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应对。
由此可见,在港英政府统治下,英国人并未把所有的管治精髓传授给香港本土的华人阶层,令他们在97回归后不得不独自面对各种管治困局时缺乏有效的响应(如新机场大混乱、二十三条立法、禽流感肆虐、西九建设规划的争论等)。而这内里的文章,在殖民政府的官方论述中却隐去不提。在这层意义上,英国人并未接纳香港人作为自己的子民,各个管治权谋的交叉使用,只是最大化统治效益的诸种手段罢了。
(责任编辑: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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