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答一:重庆是不是限购城市
不是的、虽然已经是全国机动车第二多的城市(有350多万辆机动车),但市区面积规模很大、人多啊
相关解答二:重庆会出限购令吗?
据悉:全国四十个大中城市中,已有三十九个城市出了限购令,唯一没有出台限购令的,就是我们所处的重庆。又悉,在两会中,曾被不点明提出:有的城市征收了房产税后,就迟迟不出限购令,是与大政策不相谐调的。早在二月份就传言:二月二十八日是大限,所有的大中城市都必须结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出台限购令,否则,地方负责人将被问责。限购令到底是起什么作用呢?早在去年就出台过“关于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建议”,紧接着政府又提出“要全面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接着,又连续六次提高准备金率,两次提高存贷款利率。可这一系列组合拳出来似乎仍然收效甚微。于是,又出台限贷政策,房产税政策,这还不够,而政府又誓将房地产调控进行到底,才催生了“限购令”的出现。子不闻,温总理都已经把开发商提到一个道德层面上了,要让每一个开发商多一点道德,言辞之激烈,已经到了对高房价深恶痛绝之地步。总之:限购令是与限贷政策、房产税等同时存在的,它不是孤立的,限购令的作用,依然是为了控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作为一个从业者,更是非常关注,笔者也多次与市、区房管局朋友沟通此事,请听领导们如是说:一、重庆是一个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的城市,尤其是两江新区,“发展”仍然是重庆的主旋律。房地产亦然。五、虽然我们是能最快接触到政策的人,虽然我们是行业主管部门,但我们也不能告诉你到底会不会出限购令,我相信,市领导也不会回答你这个问题,你也不用去问这个问题。既然到现在为止,重庆还没有出限购令,那,就是没有出限购令吧。呵呵,多么官方的语言,我问了很多次,以上就是职能部门领导给我的全部答案。子不闻:跑得赢狼的羊,肯定是冠军,但这样的冠军还没有出生,我们就只有做跑得赢羊的羊,作羊群中的亚军了。
相关解答三:重庆限购令出了么?细则是
住建部部长在人大期间答记者问时说的在要求出具细则的地区中除了一个市由于进行了房产税的试点没有出海细则,其它都公布了限购令的细则。那就是重庆没有细则啊.
相关解答四:重庆会汽车限购吗
感谢您问了一个好的问题,也是朋友和我经常讨论的问题!北京、上海、广州已经实行“限购”的系列政策来缓解城市拥堵问题,但这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治标手段,并不怎么理想,pm2.5还是那么高。2013年7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对外宣称,天津(现在已经开始)、重庆、青岛和武汉等城市有可能会实施汽车限购政策。你在重庆经常回出现堵车,沙坪坝变化不怎么明显,原来不怎么堵车的江北渝北也经常不畅了!今年春节回家(武隆鸭江),城市小车开回家,每天高峰都会堵车,以前从未有过。
事实上,政府并不会通过限制购买汽车来控制汽车存量,因为这将直接损害汽车生产商及地方财政,而是通过对于车牌号的控制来控制道路上的汽车,准确讲是“限牌”。目前有三种:北京的摇号(申请者众多,公平起见;重庆的公租房也是摇号哈);上海的车牌号拍卖;广州两者兼有。有时出于特殊需要还进行管制或者限行,北京奥运会单号双号交错出行就是一个例子。
重庆最快在未来3-5年就会实行“限号”。但是从重庆自身社会经济条件和汽车产业来看,其措施和其他城市存在巨大差异。重庆正向全国第二大汽车生产基地迈进,长安汽车、长安福特、力帆汽车等发展较为迅速;二是重庆市典型的“大城市,大农村”,其直辖面积为其他三个直辖市综合的几倍。
重庆限号可能和购买者户籍有关,并且通过其他措施进行调整,尽量减少“主城(一般按照九区)”或“一圈”甚至“五大功能区”中某一区域周围几区的汽车数量,“限号”将渝东北、渝东南与“主城区”相提并论。主城先限号,周边次之,渝东北、渝东南或不限号!
所以,你至少有两种选择一是有了驾照,赶紧买车;其次就是平时公共交通(重庆公共交通很方便),节假日过年等可以租车回家。
Okay,这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相关解答五:重庆的限购政策?
现在没有限购 ,个人觉得还在优惠呢 ,现在首套房,个别银行还在实行基准利率。
相关解答六:重庆房子限购没有?意思是说深圳外地人可以买一套住房 那在重庆外地人能买几套房子啊?
如果你有钱可以多买几套,希望能帮到你
相关解答七:重庆买房限购什么意思
重庆在全国大中城市都在限购的时候都没有限购,目前各大城市都在解除限购政策,重庆限购????你在说聊斋?????
相关解答八:重庆限购令下怎么买房
对于“限购令”等房产调控政策,部分地区楼市的“曲线”购房暗流涌动,一些想买房的人动起了歪脑筋,试图通过假离婚、假登记、假社保等方式规避房产调控。业内人士认为,购房者为规避调控,“曲线购房”等方式是不可取的,甚至承担很大的风险。■假身份证明不可取在北京等城市,由于有些购房者没有连续5年的纳税或者社保证明,一些人就设法办理假的证明或假的身份证。有调控措施中明确规定,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购房者不仅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还要承担一定的经济和法律的责任。其中,对协助其办理的相关房地产机构也会给予严肃处理。专业人士指出,政府对于购房资格的审查越来越严格,利用假证明来购房,一旦被审查出来之后将失去购房资格。而部分购房者可能已经支付定金或者首付,将会有更多经济损失。而且,有可能会对未来的购房造成影响。■假结婚、离婚有风险对于石家庄的限购政策,即使出现假结婚、假离婚购房的几率很小,但业内人士同样提醒购房者,最后不要用物质考验感情。以小王与小张夫妻俩为例,其贷款买了两套商品房,因北京房价上涨很快,小两口获利颇丰,便想购买第三套房,但北京“认房又认贷”和“限购令”等调控政策使他们难以实现。小王和妻子小张商量,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两套房产都分到小张名下,等小王买了第三套房后,两人再复婚。结果离婚后,小王需要用钱去买房时,小张却一再推脱,甚至失去联系,此后小王才发现,前妻名下的两套房屋已被她转卖,人也不见了踪影。法官提醒,即使“假离婚”,在法律上也会产生财产分割效力,导致财产产权转移。想通过假离婚规避的人,要警惕离婚财产法律风险。同样,“假结婚”后购房再离婚时,若结婚双方协商不好将会面临财产分割的纠纷,已经出现了不少假结婚后购房,在离婚时出现财产分割的纠纷情况等等。■先签合同后过户有问题部分经纪公司在新政后建议购房者可以先签购房合同书,在日后有购房资格之后再过户。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做法不可取,先签合同后过户,由于没有过户,虽然合同有效,但是并不能够完全保证房产就是购房者拥有,而且难免会出现业主“一房二卖”现象。其次,在5年之内,难以保证政策就不会发生变化。“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来形容目前政策规避招数并不为过,”业内人士提醒大家,面对这些歪门邪道,购房者须理性看待调控政策,同时应认识到,利用一些不合规的手段来规避政策潜在风险很大,购房者的权利和财产的安全得不到法律保障。
相关解答九:重庆买房限贷限购不
重庆不限购限贷,五年内仅涨了12%。
相关解答十:重庆市房产限购令细则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区域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征收对象(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三、纳税人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四、计税依据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五、税率(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二)免税面积的计算。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七、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一)对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和缓缴税款。
八、征收管理(一)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住房的次月。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住房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三)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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