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为全面改善全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国家试点的基础上,黑龙江省国家级贫困县将全部纳入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并扩大受益学生面。
为保证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实施,黑龙江省于今年3月底前,对20个国家级贫困县学生数量、食堂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摸清了底数。目前,全省20个贫困县共有义务教育学生40余万人,其中11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16余万人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县城学校学生10余万人和9个贫困县义务教育学生14余万人将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范围。参照国家标准,黑龙江省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800元,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
同时,黑龙江省明确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级财政资金分担办法。9个国家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计划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11个国家试点县和9个国家贫困县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计划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县(市),省级财政将结合教育有关专项资金分配给予适当奖励。

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供餐模式。为了明确供餐内容和供餐模式,黑龙江省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实行了以食堂为主的供餐形式,对于没有食堂的、规模较小的村小和教学点,在听取当地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制订有针对性的供餐方案,并利用闲置校舍改建食堂或新建“小伙房”,城区(县镇中心区)学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了配送中心,实行集中供餐或通过发放鸡蛋、牛奶、水果等食品实行课间营养加餐。
此外,黑龙江省还拟定了《关于开展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对贫困地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关键环节和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经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签后,下发至各县(市)人民政府,并将在今年9月1日起全面启动。
相关新闻:6岁以下贫困脑瘫患儿可申请救助
为6月1日,河北省“助飞天使·点亮梦想——贫困脑瘫患儿早期医疗康复项目”正式启动,河北省红十字会、河北省妇女联合会、河北省中医院联合设立专享救助基金,资助贫困家庭中的脑瘫患儿。河北省中医院为“助飞天使基金”定点医院。
救助对象
一般应具有河北省户籍、6周岁以下(含6周岁)、家庭贫困的脑瘫患儿。
救助条件
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是因父、母去世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原因而导致经济特殊困难的优先救助。
三是受助者必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尚未参加医保的也可纳入救助范围)。
四是贫困脑瘫患儿需在定点医院接受早期医疗康复治疗不少于一个疗程(此疗程作为拟救助的5个疗程之一)。
救助方式及额度
脑瘫患儿在定点医院接受不少于5个疗程的康复治疗,“助飞天使基金”在每个疗程资助3000元的救助金,救助总额1.5万元。在定点医院一年内连续治疗时间超过5个疗程的(不含5个疗程),在救助总额的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
救助程序
贫困脑瘫患儿监护人向定点医院提出救助申请;患儿监护人填写《河北省助飞天使基金申请表》,并持患儿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经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确认),到当地县级红十字会部门登记;项目专家委员会按照“重症优先、贫困优先、早报优先、量力而行”的原则,终审确定受资助贫困脑瘫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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