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料理”身披“马甲”,借网络订餐平台“洗白”等事件频频曝光,让不少消费者心里对网络订餐“吓丝丝”。
类似现象今后或将被杜绝。6月27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举办的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中获悉,由市食药监局与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的《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这意味着,监管网络餐饮经营服务行为,上海有“规矩”了。
据了解。去年10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增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

此次出台的《办法》则是细化了法律规定,让监管方和企业更加明确如何执行法律要求。釆用信用管理、第三方监测、部门联动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对网络餐饮经营者、第三方订餐平台等多个方面的监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容易忽视的外卖送餐环节,新规也作出了温度、容器、包装等诸多规范。据悉,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餐饮企业:亮证亮照才能上网
在网上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需要哪些资质,与线下经营有哪些区别?根据《办法》,对于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除了按照线下餐厅管理办法要求外,管理办法还要求其在网络上“亮证亮照”。
《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项目等应当与其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一致。并特别强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件的相关信息。
公示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清晰。此外,《办法》还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行送餐的,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送餐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方平台:要当把关人、监控者、报告者
无证餐饮混入网络订餐平台,是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中遇到的最突出难题。如何从源头把控?
第三方平台应承担哪些责任?《办法》规定,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入网标准,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入网审查、实名登记、平台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报告和处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办法》,第三方平台应当对申请加入平台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进行审查。
如有需要,应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进行现场核实。同时,鼓励将平台内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许可信息与政府监管部门的许可数据进行比对,提高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办法》还指出,第三方平台检查发现平台内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无许可证经营、经营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