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无偿献血一次,终生免费用血
10月30日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下简称《条例》),条例中规定了将献血年龄放宽到60岁、奖励献血者的爱心和付出、献血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等。并且在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在11月3日,深圳市血液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主要亮点。
保护无偿献血者隐私
根据了解,深圳市在全国首先推出了无偿献血以及无偿献血的立法,也是第一和实现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上用血的城市,一直到今年的九月份,深圳无偿献血的人数达到266万人次,总共献血量为532吨,能够有效的救助伤病患者约88万人次。
“该《条例》首次明确了献血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障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深圳血液中心副主任朱为刚表示,《条例》中还在无偿献血前面增加了“自愿”两个字,所倡导的就是无偿献血一定是依据本人的意愿,并无外力干扰。
《条例》中还有明确的规定了要保护献血者的隐私。《条例》规定,采供血机构应当建立无偿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对无偿献血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医疗机构应当对所知悉的无偿献血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无偿献血者证明其所献血液的安全性。

首次明确各部门职责
朱为刚介绍,条例的中还详细的规定了市区政府以及行政管理干部对于无偿献血一定要尽职尽责。例如《条例》规定,规划部门应当将无偿献血站(点)建设纳入城市规划,按照方便无偿献血者献血的原则,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献血站(点)设置意见的基础上,综合交通、人流量等因素,规划献血站(点)或者在建成区合理设置献血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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