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畜牧水产)局:
近日央视曝光我省高安市病死猪流入市场事件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示要求查明真相、妥善应对、依法查处、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省农业厅迅速行动,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高安等地调查督导,依法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高安等地病死猪非法屠宰加工存在时间长,涉及数量多,违法性质恶劣,社会负面影响大,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小事。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务必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迅速行动,全面组织排查
各地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从明天开始,组织对辖区内养殖、屠宰、加工、经营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不留死角。要通过问询、质疑和调查等方式,重点排查有无病死猪销售情况、是否规范处理病死猪,重点排查有无动物疫病发生、有无违禁药物添加等行为。排查中,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对疑似疫病要及时控制并采样;对非法出售、屠宰、销售病死猪及其产品的,要坚决严厉打击;对添加使用违禁药物的要严肃查处,做到边排查、边处理、边曝光。
三、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宣传挂图、印刷标语、发放明白卡和知识手册、开展培训等方式,向广大养殖、屠宰、加工、经营单位或个人,广泛宣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政策法规、技术知识,提高生产经营者处理病死猪的自觉性,严格落实养殖、屠宰、加工、经营、运输等单位和个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