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院校:黑龙江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3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专) 0010 4 00312 政治学概论 6 政治学原理 5 00277 行政管理学 6 行政管理学 6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行政法学 7 00040 法学概论 6 法学概论 8 00292 市政学 6 市政学 9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4 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或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 0267 10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6 11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普通逻辑 12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自然科学基础 3103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13 00163 管理心理学 5 组织行为学 14 00182 公共关系学 4 15 03349 政府经济管理概论 5 国民经济管理概论或经济管理概论 0314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黑龙江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1.2005年起“经济管理概论”和“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两门课程分别变为“政府经济管理概论”和“社会研究方法”。
2.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
3.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