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环境
情绪与行为障碍儿童因其障碍程度以及障碍性质的不同,有多种安置形式。最常见的有融合的普通班级、资源教室、特殊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
(一)融合的普通班级
绝大多数的轻度障碍学生采用融合安置的方式。研究者普遍认为,普通学校应尽可能利用班内和校内的各种资源,为学生提供积极的支持。在这种形式的安置中,普通班教师承担着主要的教育责任。他们的态度与处理相关问题的技能对于障碍学生的教育至关重要。
(二)资源教室与特殊班
资源教室和特殊班主要的安置对象是那些不适宜在普通班级就读的情绪与行为障碍儿童。应通过借助校内资源和校外资源(如心理学家、行为问题专家等),向学生提供更为密集的教育辅导。
(三)工读学校
1.安置对象
工读学校主要招收12至17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学生。还可招收上述年龄段中有不良行为,家长缺乏管教能力,在普通学校或职业学校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进入相应的年级学习。
(1)严重不良行为
所谓“严重不良行为”,包括九种: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这些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可进入工读学校。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只要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当地公安派出所(警署)同意,由工读学校初审通过,即可进入工读班学习,而不必一定要取得监护人的同意。
(2)不良行为
所谓“不良行为”,包括九种: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必须由监护人提出申请,进人工读学校托管班或其他形式的班级学习。
2.班额
工读生的班额,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每班应不超过20-25人。
3.工读生的权益
工读学生在校期间在入团、毕业、复学、就业、参军等方面应与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其不良行为有明显改善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回原校学习,原校不得拒收,必须保留其学籍。

二、课程
对于情绪与行为障碍学生的教育,其课程设置与要求和普通学生基本一致。在融合的普通班级或资源教室以及特殊班的学生,应与同年级普通学生学习相同的学科课程。
工读学校的课程设置与普通学校的课程设置基本相同,所使用的教材、教学大纲也与普通学校一致,多数学校在对工读学生的教育中加强了法制教育,同时以校本课程的形式开设部分有助于发展学生兴趣与特长的课程。对该类学生的课程安置尚无特别的要求。
在教学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加强心理辅导类课程(如如何认识和调控情绪)、社会交往技能类课程(如社会沟通与交往的技能等等)以及有助于其学业发展的思维训练类课程等等。
三、教学策略
情绪与行为问题往往产生两方面的后果:其一是行为本身所构成的直接危害,例如攻击行为会直接导致人际关系冲突,这种问题必须快速果断地加以解决;其二是潜在的危害,作为教育者,需要分析儿童问题行为产生的深层原因,例如,某儿童的攻击行为之所以产生,除了其本人的自控能力比较弱之外,还可能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或许因为即将到来的考试让他非常焦虑,也许是因为今天上学前父母吵架了,也许是课间被班级的大孩子羞辱了,如此等等。
只有梳理出问题行为真正原因,才有可能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有效地减少或避免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
多学科小组的价值就在于:不同成员能够一起解决更多的困惑,一起计划一个长期策略来帮助儿童今后的成长。多学科小组的人员可能包括普通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学工作者、行为问题专家、社会工作者、专业医生、辅助专业人员及家长。
(一)药物治疗
部分情绪和行为障碍可以通过药物进行有效的控制,为心理治疗与教育干预打下良好的基础。例如,对于患有严重焦虑、抑郁、恐怖或者强迫症状的儿童,可使用适当的药物进行治疗。药物治疗必须由专业医生施行。
(二)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就是用心理学的方法使人的情绪、行为发生改变。心理治疗分为几大类,在其基础上衍化的心理治疗方法已有数百种。
1.精神分析
由弗洛伊德创立的一种心理治疗法,其目的是人格再建和解决童年期的情绪问题以消除症状。其主要手段是采用自由联想、梦的分析、释义和移情。
2.行为治疗
行为治疗也称行约矫正,是依据条件反射理论和社会学习理论改变不良行为的一种技术。目前已有的行为治疗方法有许多种,这里介绍在儿童情绪与行为障碍矫正中常用的几种方法。
(1)正强化法
每当儿童出现所期望目标行为,或者符合要求的良好行为时,要采取奖励办法,立刻强化,以增强此种行为出现的频率。
(2)负强化法
通过厌恶刺激来抑制不良的行为,从而建立良好的行为。它主要用于治疗敌对行为、不服从行为、少年违法、暴怒发作等一些不良行为。
(3)惩罚法
当儿童出现某个不适当的行为时,附加一个令他嫌恶的刺激或减弱、消除其正在享用的增强物,从而减少该行为的发生频率。此种方法适用于多种行为障碍和情绪障碍,如攻击性行为、违纪、脾气暴发、伤人自伤等。
(4)消退法
消退法是通过削弱或撤除某不良行为的强化因素来减少该项不良行为的发生率。一般常用漠视、不理睬等方式,达到减少和消除不良行为的目的。
(5)代币法
代币法也称标记奖励法。这是在儿童出现目标行为时,立刻给予一种“标记”或代币加以强化(如筹码、卡片、红星、小红旗等),然后再用“标记”或代币兑换各种强化物的一种行为矫正方法。
系统脱敏法是一种逐步去除不良条件性情绪反应的技术。该技术常用于焦虑和恐惧的治疗。
(7)行为契约法
行为契约法是指治疗者与治疗对象签定行为契约,约定根据目标行为出现与否将执行的相关强化。在这种方法中,要求对所约定的目标行为作操作性的描述,包括对期望行为的增加,对不期望行为的减少,或者兼具两者;约定如何对目标行为进行测量;约定目标行为出现的时间范围;约定强化或惩罚的措施以及施行者。
3.人本主义-存在主义心理治疗
以存在主义哲学和人本主义心理学为指导思想的心理疗法。主要包括:
(1)患者中心心理治疗
患者中心心理治疗认为,治疗的基本前提是每个人都有自主权和发展自身人格的能力。治疗者应以平等的身份、理解和同情的态度深入了解障碍的表现和原因,进而提供咨询意见。
(2)存在主义心理治疗
存在主义心理治疗认为,个人的情绪与行为障碍是个人的内心冲突未获解决所致,通过与治疗对象进行交流,可促使其了解和接受自身存在的价值与义务,鼓励其选择正确的生活道路。
(3)完型治疗
完型治疗强调将治疗对象当作一个整体来对待,重视其当前的体验,利用角色扮演等技术,使其对自己有充分的认识,发挥潜力。
4.认知治疗
认知治疗强调认知过程在决定行为中的重要作用,认为个体的情绪和行为大多来自个人对情境的评价,而评价受到信念、假设、现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1)认知治疗的前提
认知治疗的前提是:情绪和行为是通过认知过程发展起来的;在学习理论基础上建立的治疗程序,能有效地影响认知过程;治疗者同时担负诊断和教育的责任,发现不良的认知过程,并组织安排学习来改变它们。
(2)现代认知治疗的主要内容
现代认知治疗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认知的重建,即帮助治疗对象重新建立信念和假设;二是适应技能,即教给治疗对象适当的适应技能,通过正确的认知方式,摆脱不良的情绪和行为;三是问题解决,即认为不恰当的问题解决技能与某些不良的情绪反映有密切的关联,如焦虑、抑郁、挫折等等。构建解决问题的模型,能够使治疗对象有效地减少不良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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