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一直是全民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如何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对这一问题从七个层面作出回答,既有针对近年来问题异常突出的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方面的工作安排,也有针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完善的布置;既有针对食品安全核心主体企业的责任落实办法,也有构造食品安全风险沟通与风险交流的工作安排;既有完善中国食品监管体系“最后一公里”的政策措施,着眼提升监管硬件与软件水平的工作安排,也有落实监管责任的考评体系布置。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治源头,抓重点

食品安全涉及到近2亿的小农户和几十万家小作坊,从田间到餐桌的产业链很长,工作十分复杂。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食用农产品的源头生产施用过量的化肥农药,土壤污染严重;二是涉及整个产业链的,主要包括婴幼儿奶粉、肉制品、食用油等问题较多;三是某些专门区域问题屡现,比如城乡接合部。针对这些问题,今年的工作安排要求从四个方面逐条治理。
针对食用农产品的源头治理,主要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加强抽检、建立追溯体系等措施,综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对重点污染区域进行安全治理。而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食用油、“大桶水”、白酒等要加强全过程监管,保证产业链无缝对接,不留死角。针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检出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生产行为。对小作坊、摊贩、网络销售等要严加监管,打击无证无照行为。
针对某些风险高发区域,比如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加工业集聚区、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还有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铁路站车等就餐人员密集场所等,也应加强监管力度。
除了上述重点与难点外,加强“面”上的抽检等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加大监测抽检力度,加强结果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完善抽检信息公布方式,依法公布抽检信息等,也是十分重要的。
监管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针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责任追究,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食品安全法治秩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过去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散在多部门,导致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存在许多问题,要么不完善,要么太滞后,要么相互“打架”。现在要对这些相关规定进行基础层面的梳理,并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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