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房子建成后楼间距不足四米且周围全是餐饮店,环境恶劣,严重影响居住。她对房子很不满意,该如何维权?
对此律师给出回答,如果没有收房的话,可以起诉主张解除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的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之分。现实生活中买房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难将有利于自己解除合同的条款写进购房合同,更难与卖房的开发商就合同的解除达成一致。↓↓↓
如何顺利解除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几大正当合法理由,能够单方解除购房合同。↓↓↓
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先卖后抵押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一房二卖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九、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面积误差比超过3%。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十一、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
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1年,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注:合同中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为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登记期限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解除过程中应关注↓↓↓
一、办理退房合同注销要缴纳的费用:
办理退房合同注销须收手续费,按建筑面积收取。
办理预售证需10个工作日,办理增减名、退房、转让需要五个工作日。
二、买房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要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卖方时解除。卖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有仲裁协议的为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
三、因单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不当行使合同解除权将构成违约。因此购房者如欲解除购房合同,应事先咨询专业律师,并按律师的指导意见行使自己的权利。
还要提醒购房者注意,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此外,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过程较复杂。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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