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薪养廉”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
2002年以来,北京、湖南、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政府正在尝试推行廉政金制度,希望以此类“高薪养廉”的方法来约束公务员队伍。但“高薪”能否真正“养廉”,对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高薪养廉是行不通的。理由如下:
第一,从历史上看,高薪并不养廉。杜绝官场腐败,提倡奉公守法,廉政为民,自古以来就是吏治的一大难题。从北魏时期“以酬廉吏”的尝试,到宋代“给赐过优”的待遇;从明朝“量增官俸”的措施,到清朝“养廉银”的制度,历朝历代想通过“高薪养廉”来达到“贪风自息”,或通过“待遇从优”来换取效忠,却都只是最高统治者的一厢情愿。
第二,现实中有些情况也是如此。近来所打的“大老虎”,虽说他们的年收入让普通百姓咋舌不已,但他们照样贪污受贿。或许,原某省新闻出版局局长罗鉴宇的自供最能代表这些贪官的心态:“我其实并不缺钱,有时口袋里放几千块钱,过半年一年,也花不了一分钱。尽管如此,每次见到钱,我心里还是很高兴。每次拿到别人送的钱,就会有一种愉悦感。”不少腐败分子在东窗事发之前,便早早地化名办理了护照,并将妻子儿女悄悄地送到国外;近日,国家反贪局也公布“贪官携款外逃的数字不断攀升”。从中不难看出问题的症结,在共产党内部确有一部分人,早已把对财富的贪欲过渡为对信仰的背叛。尽管他们信誓旦旦“志壮坚信马列”,但他们内心考虑的却是“红旗到底能打多久”;尽管他们在群众面前也高喊“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但他们却早早为自己准备了后路,他们自己都不相信党的力量。
这些人不过是“党的同路人”(列宁语),他们加入党组织,无非是看中了党的执政地位,可以获取政治资本,以权谋私。入党对他们而言,只是一种投资与投机。因此,他们信奉的就是“有权不使,过期作废”,只要其位置具有含金量,绝对与贪污受贿结缘。其实,他们也明白,如果党内被他们这样的贪官充斥,党与国家迟早会丧失前途,但他们心中所盘算的是,只要掌权一天,就可继续赖在党内作威作福;万一垮台,也可以凭借当官时巧取豪夺的巨额资产,摇身一变,成为老板、寓公,继续成为“人上之人”,接着享受。
为什么一些中坚的官僚阶层,身居高位,执握重权,尽享国家俸禄,仍旧恣意妄为,明里暗里干着挖自己墙脚的勾当?况且,这些官员是层层选拔上来的,皆可称得上是政治精英,何以国家有事,报效之人却不多见?
答案就在于丧失信仰,都认为功名是自家挣来的。一旦国家有难,皆各思自保。正因为头上的乌纱帽是自家“挣”来的,自然要搞成本核算,必须要收回投资。光享受“高爵厚禄”哪能够本,仍须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既然当官都成了做买卖,也就别指望这批官吏为人民真心实意地办事。而这些打着“为人民”的旗号占据高位,尽食俸禄的官吏,所干的也多是假公济私,屡见贪官的坦白自悔,但却鲜有人从信仰的背叛上找出自己堕落的原因。不难体会到,“高薪不能养廉”,信仰的丧失,才是走向腐败的温床。
第三,高薪养廉可能会导致我国公务员队伍更加臃肿、庞大。如果以各种方式进行高薪养廉,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调节人才就业走向的作用。公务员平均工作强度(除公安等少数类别公务员)是低于其他工作的,在这种情况下,增加公务员的薪水,会导致过多人员以各种方式涌向公务员队伍,可能会带来更多的违法犯罪问题。综观其他国家的公务员收入情况,任何国家公务员的收入水平都没有远远超过社会平均收入水平。而实际上,我国行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在国际上排名在前,但效率却排在一百多名,公务员队伍瘦身很有必要,如在此情况下,进行高薪养廉,比将给瘦身工作带来很大的障碍。
第四,高薪养廉的高薪将对我国财政造成沉重的负担。高薪从何而来是一个令人思索的问题,我国有十余亿人口,公务员队伍的绝对数字是非常高的,我国还远没有达到富裕国家的经济水平,如在此情况下实行高薪养廉,将给纳税人造成沉重的负担,而会影响到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高薪养廉”并不能给公务员队伍带来真正的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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