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孝 孔子说孝法

 孔子说孝法

  作者:刘伟见

  《论语》里多次论述到孝敬。孔子以为孝首先要在礼的范围内,这是外在形制上的要求。《论语》里记载,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意思是孟懿子请教孔子怎样做是孝,孔子说:“不违背。”樊迟驾车时,孔子对他说:“孟孙氏问我怎样做是孝,我问答他:‘不违背’”樊迟说:“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父母在世时,按礼制侍奉他们;去世了,要按礼制为他们办丧事,按礼制祭祀他们。”

  孟懿子是把持鲁国国政的权势人物之一,他请教孔子什么是孝。孔子的回答用朱熹的话来说是“语意浑然者,所以为圣人之言”,即浑然一体,既有一般性揭示,也有特殊性回应,这是孔子的高明的地方。

  孔子的回答照应到了孟懿子的特殊身份。史书对鲁国有权势的三家僭礼多有记载。孔子所说的“无违”,强调的就是在“礼”的范围内。在孔子看来,作为官家大族,其言行礼节对社会有着强烈的示范意义。让权势家族在“礼”的范围内行事可以移风易俗。即使在当今世界,有影响力的家族的行为仍然是社会最为关注的。孔子讲的“无违”,又强调“礼”,是希望孟懿子这样的家族在内要起示范作用,同时暗喻在外也要无违于“礼”。孟子曾说“为政不难,不得罪于臣室”,就是在当时环境下,既要面对大家族控制权力的现实,又要积极引导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表率作用。

  孔子认为孝的“无违”同时揭示了孝法的一般性内涵。“生,事之以礼”,是让父母在活着的时候有尊严,“死,祭之以礼”是父母死去的时候能不辱家声。所以孝绝对不是一时一事。其中的暗喻是一个人,尤其是有权势的家族里的人如果违礼终究会给自己和家族带来危险,使父母生时受难,死时无祭,这是一大不孝。从中亦少看出,孝与政在孔子看来相内在的。

  在今天,公私生活已被区隔得很明显。但是,虽形式公私区隔,对个体来说却是同一个主体。人居家孝,才能于外诚。

         孔子认为孝之以礼是对子女孝敬外在形制上的期待,作为子女的更需要注意保全自己健康的身体,这是孝内在本质的要求。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孟武伯问怎样做是孝。孔子说:“做父母的最担忧子女生病。”

  读《论语》要从生命本真处读,要还原到切身感受中去。只要一旦为人父母,就会发现,你对自己孩子的身体健康是最关切的。所以为人子女,不能把自己的身体只当成自己的。你的健康问题,是父母最忧心的,你无权轻易处置自己的生命与健康。使自己体谅父母为自己健康担心那种心情去保全自己,同时,对父母能回报当自己生病了父母所显现的那种关心,才是真正的孝敬。

孔子说孝 孔子说孝法

  这里面其实有一个对孩子建立一种整体思维的期待。即人在社会关系中,你的关系角色要有自觉性。孔子说:“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如果一个人出于一时愤恨,忘记了自己的身体和亲人,做出非理性的行为,这难道不是一种迷惑吗?现代的孩子经过社会的复杂性相对较少,有的轻易地残害自己的生命,使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与关系思维的角色认知缺乏有关系。

  对《论语》中这句话还有另一种通行的解释也为历代大家所肯定。即让做父母的只是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就行了,不必为其他事情担心。强调的是做子女的要自立。钱穆先生说:“子女以谨慎持身,使父母唯以其疾病为忧,言他物可忧。人之疾,有非己所能自主使必无。”说的是为人子女只须父母忧心自己的健康问题就行了,因为人生病有时候不能自己控制。其他如事业发展,品格砥砺都需要自己完成,不要让父母操心。自我成长也是对父母的另一种孝敬。

  这种孝法还有一种反向警策作用。当下社会,望子成龙而拔苗助长者不止万千。笔者曾经去精神病院调研过,发现父母在孩子精神出现状况后唯一的期待就是孩子做一个最普通的孩子。而此前很多家长对孩子多方面苛责,一旦患病追悔莫及。所以给孩子一个健康的身体,余下的让他自己去发展,过于人为的期待都可能导致其他的结果。

         孔子认为更重要的是孝要产生于内在的敬意,做到在父母面前和颜悦色才是真正懂得了孝法。这是孝法清除认识误区,达到真实有效的根本要求。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的意思是“现在所谓孝顺,以为能养父母则可。可是人也都能做到饲养狗与马。如无敬意,那和饲养狗马有何区别呢?”

  这里提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可以借此反观现代社会。有的年轻人认为能在物质上供养父母就不错了,比抛弃父母、冷淡父母强。甚至有人稍嘘寒问暖者,多是惦记父母的财产。所以孔子说了一个“敬”字。如无“敬”,怎么区别你供养父母与饲养狗马这种只是提供外在条件的性质呢?“敬”是发自内心的一种诚恳与尊重。父母,爱之也要敬之。父母亦是常人,有人倏忽觉醒,对父母施以真爱,不久,发现父母老毛病仍如是,又生厌倦。这是因为忘了“敬”。有敬在,爱才长久。

  那么,什么是孔子孝法的至境呢?

  《论语》中载,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孔子认为:“对父母一直和颜悦色是难的。有了事,孩子为父母去做;有了酒饭,让父母吃,但仅仅这样就能算是孝吗?”

  有的人懂得孝敬父母的道理,或是为了尽义务而尊重父母,有好吃的先让父母吃,有活自己先干。这已经是很不错了。但做这一切仅仅出于责任或而非活泼泼地发自心底。内心的不舒服,脸色就很难看。虽然尽力做了,在外人眼里看来似乎无可挑剔,但却总不免让父母与本人都觉得别扭。所以孔子主张,孝不仅是尽责任,还要发自内心,要面色和悦。这点要做到很难。偶尔有些脾气也是可以原谅的。但一定要根除一个观念是,千万不要以为尽形式上的孝道就可以了。内心一定要完成孝的求证过程。做到这一点,自然表里如一,襟怀坦荡,其乐也融融。

  这三个层次完整地呈现了孔子孝法的内涵。让孝落实到具体的人生当中,生活当中,是孔子孝法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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