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群体伤人 离开旧有群体,我们独自流浪:读《就这样慢热地活着》

2014-07-01 21:45 

人生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庸俗,要么孤独。---叔本华

到达昆明,这座城市让我首先联想到的是一个老诗人、一支怪异的乐队和一个消失十年的青春期兄弟。

火车站广场异常热闹。我没有在火车站附近直接坐车离开,而是背着双肩包先随意地顺着各种不知名的马路散步,感受下这个城市的气息。穿过陌生人群,一条条地穿梭,努力寻找幻想中的春城模样,那应是一个种满鲜花和植物、略显文艺和小清新的城市。

九月的阳光还很强烈。

走了很久,发现自己热爱的是昆明的土豆,它们叫洋芋。和我小时老家一样的名字、一样的口味。每路过一个卖土豆的摊点,都恨不得买上一盒,然后浇上厚厚的辣椒饱食一顿。在这个城市,鲜花和植物没有寻到,却意外地寻找到了童年的味道。

那位消失了十年的青春兄弟,还记得那七个土豆吗?

他是昆明人,也可以说是个昆明诗人。因为他的行为像诗。

十年前,我们都在武汉上大学,那时我们还都留着一头长发,习惯于我行我素、独来独往,是校园的另类。我们脱离寝室,在校外一些小巷子里租住农民房。有时他住南门,我住东门;有时他住东门,我住南门。总之,那几年都没能逃出学校周边那个圈,终日游荡于周边城中村混迹青春。

有一段时间我们甚至幻想把那些城中村发展成“格林尼治”艺术村。

他疯狂地热爱诗歌、电影、酒精,受法国新浪潮电影和美国垮掉派文化影响较深。有很多女孩子追他,常常会有人将鲜花送到他租住的楼下,或是在他回屋的某个巷口堵他。他几乎不上课,唯一与学校的联系就是他担任电影协会会长,要主持一些与电影相关的活动或讲座,放一些先锋电影。

因此,他昼伏夜出,整日躲在出租屋里看电影、喝酒、拍DV、拒绝姑娘。而我那时也一样,写小说、玩乐队、淘打口、看演出、穷困潦倒。

记得差不多有两年的时间,我们每个夜晚都在南门或虎泉的某个夜市摊上谈论理想。又常常凌晨提着两个酒瓶去逛校园,甚至半夜在雨中踢足球,然后和干扰我们的保安打架。毫无疑问,他是那个阶段陪伴我最多的青春兄弟。突然有一天,他站在七楼的阳台,给我发来一条现实而又诗意的短信:“我穷得只有七个土豆了。”

其实,我比他更少,常常穷得只有两个土豆。

再后来没过多久,他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退学离开了武汉。那年他大四,离毕业只有一个学期,人们都替他惋惜。

某天,他们系主任把我约去谈话,说可能是我的行为影响了他,弄得我满身的自责。可是回头一想,我有这么大影响吗?我们只不过是喜欢同一种理想同一种生活方式而已。终其一生,我们每个人的路只能由自己负责。

他迅速而隐秘地离开,出租屋里还留下一堆空空的啤酒瓶和几箱子书,像自我导演的一场行为艺术。我从其中挑出一本《达达主义》收藏。再也没有见过面,从此失去了彼此的消息。

《无量寿经》中说:“人在爱欲之中,独生独死,独去独来,苦乐自当,无有代者。”

生活中,每个人都在不断地朝着自己的方向,也在不断地离开旧有的群体。

已经将近十年过去了,在我到达昆明之前,曾试图找他,但后来还是放弃了。同一个太阳底下,有那么多的人出生、离去,同一辆火车上,有那么多的人上车、下车,我们不可能一直同行。

更何况十年的时间,早已改变了彼此。我们都不再是过去那个人。他,也可能早就忘掉了我,以及那段垮掉的青春。

总之,世界上的所有事物在做着无常变迁,每一刻都是崭新的,不必执着于过去。

流浪狗群体伤人 离开旧有群体,我们独自流浪:读《就这样慢热地活着》

昆明最好的地方在于它的太阳。每月晴天平均在20天左右,日照230小时以上,常年阳光闪耀。这是独属于这个城市的特别之处。

我找了一家酒店,在昆明共住了三天。

无论走到哪里,我似乎并不太像一个游客,因为我对所有的景点都没有太多的兴趣,也懒得拿出相机去拍照留念,只是随性地到处走走。去了微博上一个本地女孩推荐的云南大学和资深音乐DJ曾克所介绍的文化巷。三天的时间,进咖啡馆成了阅读之外的唯一消遣。

酒店房间很大,条件较好,住着比较舒服,这引起了我的懒惰心。

白天拉开窗帘,太阳直直地射在房间里的植物上,照亮每片叶子和泥土。有时,我会盯着那些绿色的叶片发呆,观察它们生长的茎脉细节,一直延伸到叶尖。它们散发出的清香也如茶叶一样,毕竟它们都是树叶,有着相同的本质。

只是人们赋予了它们不同的定义和想象。

晚上,一个人面对着偌大的房间,总是害怕那些黑暗角落或不可知的地方,幻想着会不会陡然跳出一个恐惧之物出来。于是整夜整夜将灯开着,试图让一切都能光明地显现在眼前,减少对不可知之处的猜测,甚至是自己恐吓自己。

我不明白这些念头从哪里产生。也许源于我对下一刻不确定性的恐惧,也许源于不想承认的懦弱。

随着晃悠之愿,下一站,打算去大理。

就在我准备离开昆明,收拾完行李退房时,看到走廊里到处放着的花束,脑中突生一个奇怪的念头:去当一个养蜂人。

用一辆大卡车带上所有家当和几十桶蜜蜂,走一个地方住上几个月,然后又奔赴下一站开启新的短暂生活。永远追逐着花季,永远充满下一站的希望。山区、平原、丘陵,热带、亚热带,天南海北地漂,做大自然的流浪者。融入每一个地方群体,最后又陌生地离开。

全世界每一寸土地都是家,每一朵花都是粮食。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感受它的光芒万丈。同时,培养人性的豁达与贴近大地。

父亲也常说,他老了坚决不跟随我们来城市里生活,而是独自去放羊。在老家那大片的后山上,有几百亩地的森林,那是他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他像一位哲学家一样忠诚地守护着他的土地,并忠爱那里。

他在那片土地上经历自己的人生。而我,总是企图脱离生活。

但每个人的一生,只能由自己去独自体验和完成,是自己生命之旅的撑船者。是的,“人在爱欲之中,独生独死,独去独来,苦乐自当,无有代者。”(摘自《就这样慢热地活着》,作者/田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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