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成长应该遵守契约精神
——评抄袭作文帐号永久封禁
前天,有一位会员在263作文网发表作文,被查出有多次抄袭作文的行为。按网站规定,初次抄袭给予退稿并警告处理,再次发现抄袭则永久封禁帐号,抄袭的作文进行退稿处理。帐号封禁后,该用户可以登录会员中心,但不能再发表作文,之前投稿产生的稿费,满10元依然可以申请结算。
昨天,这位会员加入到我们作文投稿的QQ讨论群里,提出了以下要求,他说:关于网站投稿抄袭被永久封号,投稿人有权申请删除自己的作品,禁止在该网站或APP内出现; 维护智力成果权,若不经制作人允许将其作品在网站或已其他形式在媒体等呈现,需向其著作人支付相关费用; 所以请网站管理人封号后,自觉删除其作品,禁止在网站或APP中出现,否则请向其支付酬金。
不得不承认,该会员的表达能力还是不可小视的,至少不像是小学或初中的学生所能达到的水平。初看起来,也像是讲的有几分道理的。
当时我是这样回复该会员的:1.抄袭的作品已经退稿处理,不会显示在网站上,同时抄袭的作品,其相关的权利人并不是被封号的人,请知悉。2.被永久封号之前,其投稿的作品,只要通过审核都会支付相应的稿费,即使帐号被禁,帐号余额有10元以上的,依然可以申请结算。
如果因为帐号被禁,就要求网站删除其之前发表的所有作品,这个要求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用户进行投稿,创作作品确实是有劳动付出的,但网站提供了平台,审核人员对其作品进行了格式再编辑、审核、评分等,从劳动的输出来讲,付出不仅仅只有作者。从严格的契约协议来讲,当会员发表作品,一经审核通过并给予了相应的评分,尽管作品著作仅仍然属于原作者,但网站也同时拥有了该作品的合法使用权。网站有权将该作品发布于本网站的PC端网页、移动端网页、以及网站对应的APP软件中,或在第三方公众号(如微信公众号、百度百家号、今日头条号等)平台中使用。
打个比方,如果某作者向某杂志投稿50篇,其中40篇原创通过了审查并已经印刷发表于杂志上,但有10篇因涉嫌抄袭而退稿,同时因为这抄袭的10篇杂志社不再接受该作者投稿,前期投稿仅支付其中原创的40篇。若此时该作者要求杂志一并删除其所有投稿,包括原创的40篇。试问一下,作者是否违反了契约。那发表在杂志不同期刊的作品,难道要杂志社将所有期刊召回撕下那几页重新排版再印刷吗?那么这其中产生的费用和损失是否是应该由作者承担。
对于会员原创的作品,我们从来没有拒绝支付稿费。一经审核通过,即表示我们已经同意向你支付稿酬,这是我们应该遵守的契约,同时网站也拥有了该作品的使用权,这是我们的合法权利。但也请会员朋友们遵守与网站之间的契约,知悉网站作品使用的权利。
再打个比方:某会员投稿一篇作品获得了1元稿酬,某天心血来潮表示要退回稿酬但要求网站删除其这一篇作品。你们觉得这要求是否合理呢?对不起,这种行为你违反了与网站间的契约,侵犯了网站对作品的合法使用权利,所以我们不能同意该会员的要求。虽然我没有修读过这方面的法律,但我知道,我们不论个人还是网站,诚信不能少,契约精神不能丢。
但是,如果你此前原创的作品累计稿酬不足10元,或帐号被禁时,稿费余额不足10元,而导致不能申请结算,请你注意,这个损失和过错不是网站造成的。而恰恰是因为会员的不诚信行为——多次抄袭作文造成的。我们为什么设置结算起点是区区的10元呢?而不是20元,或者是50元100元呢?我们结算起点设的如此之低,不就是为了方便大家结算吗?
可我们有些会员,获得稿费2元、3元就开始疯狂抄袭,这种不诚信的行为难道不应该禁止吗?如果不封禁帐号,任由他继续抄袭,势必浪费了我们的平台资源,也消耗了审核员的时间,增加了网站管理的工作量,这样对网站不公平,对其他一心原创的会员们也不公平。
相关的规定,我们早就多次公告公布了,也一再地强调抄袭会永久封禁帐号。但少数会员仍然企图蒙混过关,请问这是什么行为?诚信缺失、品行不良,难道不该有相应的惩罚吗?如果帐号被封禁之时,稿费余额刚好还有10元以上,那么你可以偷着乐,因为你可以逃过惩罚,至少没什么损失。如果帐号被禁时,稿费余额不足10元,那么对不起,谁让你抄袭了呢?你不诚信违反了契约精神,自己造成的苦果还是自己偿吧?

成长期的青少年们,在我们学习生活中诚信不可少,契约精神更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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