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价

为进一步疏导燃煤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矛盾,推进部分地区工商业用电同价,江西省日前下发《关于适当调整电力价格的通知》,决定省内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17分钱。同时,分步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非居民照明及商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12.53分钱,取消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用电价格降低10分钱政策。
关于适当调整电力价格通知
近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力价格的通知,其中涉及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及电网趸售电价三部分,本网对通知内容进行整理,全文如下: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网aIhUaU.cOM江西省电力公司,中电投、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华能、大唐江西分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为进一步疏导燃煤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矛盾,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适当调整相关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17分钱,降价后为每千瓦时0.4555元(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二、分步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非居民照明及商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12.53分钱。取消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用电价格降低10分钱政策。大工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1.17分钱。
三、江西电网趸售电价相应调整。
四、对脱硝、除尘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经我委核定,电网企业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支付脱硝、除尘电价每千瓦时1分钱和0.2分钱。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六、电价调整后,发电企业、煤炭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共同营造煤电行业良好的经营环境,将发电用煤价格维持在合理区间,防止过度下跌,促进煤电行业协调发展。
七、请各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严格贯彻执行上述调价措施。发电企业应按规定运行环保设施,做到达标排放,接受社会监督。电网企业应及时支付环保电费,不得拖欠发电企业环保电费资金。
影响电价的三道坎
如今,垄断企业普遍叫苦连天,要求涨价的声音此起彼伏。据《京华时报》7月25日报道,记者了解到,五大发电集团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在我国部分区域启动煤电联动从而上调电价。另据《国际金融报》7月25日报道,前不久,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巨头再次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对成品油进行提价。
电、油等企业要求涨价的心情我们当然理解,因为,今年6月,我国CPI在粮食等因素拉动下上涨4.4%,作为电力企业,其主要的原料煤的价格在上涨,而作为石油企业,国际原油的价格同样见涨,电、油企业提出涨价的要求似乎合情合理。
不过,我们千万不要忘记,无论是电力还是石油企业,都是垄断企业,垄断企业在行政保护下,没有市场竞争的压力,普遍倾向于高成本运行和多为自己截留利润,因此,对于垄断企业的涨价要求,并非都应当置之不理,但必须要保持警惕。我以为,在满足这些垄断企业涨价的要求之前,必须要让它们过3道坎。
第一道门坎是进行成本、利润的审计。无论是电力还是石油,其原料的成本价是否真正在上涨,其上涨是否实质影响到这些企业的正常运行,这需要进行审计。再有,以往的垄断企业所取得的利润是否合理,是否可以降下来抵销这些涨价的因素,也需要审计。
第二道门坎与第一道门坎有关联,那就是对垄断企业的工资、福利要进行审计与检查。垄断企业工资、福利过高一直为全社会所诟病,如果垄断企业这边还在维持着高工资、高福利,那边嚷着要涨价,这就很难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很难为公众所接受。
第三道坎是价格听证。垄断企业的产品、服务价格的上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必须进行价格听证。对此,《价格法》有着明确规定。而且,在价格听证中,不能出现一些做“托”的职业听证人,听证要体现多方的利益平衡,千万别把“听证会”开成“涨价会”,以至成为“逢听必涨”。
如果垄断企业能迈过这3道坎,那么,即使涨价,也能得到公众的理解与认同,从而更加有利于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