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正式启动实施(文中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简称为“三小”)。该《条例》于今年3月29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就张家口市而言,“三小”管理呈现出九个亮点。
亮点一:1.4万户食品“三小”将有身份证

《条例》 规定: 小作坊、 小餐饮实行登记证管理, 小摊点实行备案卡管理,核发登记证、备案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介绍, 截至去年底, 张家口市共有“三小” 食品业态经营户14746户, 其中小作坊3420户,小摊点6463户,小餐饮4565户。 “三小” 食品业态具有广泛性、群众性、破坏性三个共性,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条例》规定, “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登记证或备案卡管理, 这就好比有了 “身份证”, 对其管理将有章可循,也将更加规范,有针对性。
亮点二:学校、 幼儿园周边100米禁止设立食品小摊点
《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门口一百米范围内禁止小摊点经营。
从当前情况看,学校、幼儿园周边摆摊设点现象比较普遍,食品安全状况堪忧,对此家长和社会广泛关注,但监管部门缺少将其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为净化学校、 幼儿园周围食品安全环境, 减少学生接触 “问题食品” 机会,降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几率,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 《条例》对此进行了严格禁止。
亮点三:网上订餐由第三方平台承担法律责任
《条例》 规定: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
目前,网络销售食品符合大众消费趋势,为保证网络销售食品安全, 《条例》规定,取得登记证或备案卡的,可以通过网络销售食品。同时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入网的小作坊、 小餐饮、小摊点进行审查,并实名登记,与“三小”一并承担法律责任。
亮点四:明确 “三小” 禁止生产经营的目录清单
《条例》规定: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 (白酒、啤酒、 葡萄酒及果酒等)、 罐头、 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 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
小餐饮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小摊点不得销售散装白酒、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高风险食品。
《条例》 创设了禁止生产经营的“负面清单” 这一监管制度, 直接为“三小” 开展创业、 创新明晰了边界,即 “法无禁止即可为”。
亮点五: 7种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
《条例》规定了7种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可免予处罚, 仅给当事人口头警告,同时责令其按照要求整改,其目的重在规范提高 “三小”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