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Sichuan Fine Arts Institute)坐落于中国美丽的山水都市——中央直辖市重庆,是中国独立建制的31所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之一,是中国八大美院之一。四川美术学院分为大学城校区和黄桷坪校区。四川美术学院校园分为黄桷坪校区和虎溪校区,黄桷坪老校区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占地200亩,是市政府授牌的“园林式校园”。虎溪校区占地1000亩,地处重庆沙坪坝大学城,毗邻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从建设之初就践行自然生态、人文关怀、勤俭节约的理念,建成了满足办学需要、环境清新宜人、风格独具匠心的特色校园。四川美术学院是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专业院校,已有70多年历史。
四川美术学院地址_四川美术学院 -?基本信息
(wWw.aIhUaU.com]办学类型:普通本科 所在地: 重庆
性质类别:艺术类
通讯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
邮政编码: 400053
联系电话: 023-86181038 68520038

电子邮箱: zhaoban@scfai.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cfai.edu.cn
四川美术学院地址_四川美术学院 -历史沿革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已有70年的办学历史。1940年,李有行、沈福文教授等老一辈艺术家在成都创办了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50年底调整更名为成都艺术专科学校。
1950年,由贺龙元帅任校长的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的部分骨干南下,在重庆九龙坡黄桷坪组建成立西南人民艺术学院。
1953年西南人民艺术学院美术系与成都艺术专科学校美术系科合并,建立西南美术专科学校,开设绘画系绘画专业,雕塑系雕塑专业,实用美术系印染设计专业,漆器设计专业,学制三年。 * 1954 创办附属中等美术学校,中专性质,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
1956年绘画系分设中国画专业、版画专业、油画专业。实用 美术系增设陶瓷设计专业。
1958实用美术系增设装潢设计专业。
1959年西南美术专科学校更名为四川美术学院。实用美术系改名为工艺美术系。设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染织美术设计、漆器美术设计、陶瓷美术设计、装潢美术设计8个专业,学制均改为四年本科制。
1979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院首次招收攻读研究生。
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国画、版画、雕塑、染织美术设计、漆器美术设计、陶瓷美术设计、装潢美术设计专业获学士学位授位权。油画艺术研究、雕塑艺术研究获硕士学位授予权。雕塑系雕塑专业四年本科学制改为五年本科学制。增设美术师范专修科,学制三年。
198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漆器美术设计专业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开始接受国外留学生、进修生。
198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染织美术设计、陶瓷美术设计、装潢美术设计专业获硕士学位授予权。省教委批准美术师范专科毕业生择优选拔10—20%的优秀学生升入本科。
四川美术学院涂鸦
1988年省教委批准撤销绘画系,新建中国画系中国画专业,油画系油画专业,版画系版画专业。建立美术教育系,设美术教育专业。
1992年省教委批准撤销工艺美术系,新建:染织服装设计系,设染织艺术设计专业,试办服装艺术设计专业;装潢环境艺术系,设装潢艺术设计专业;试办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工艺设计系,设陶瓷艺术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试办装饰艺术设计班。省教委批准油画系油画专业为省重点学科。
1993年省教委批准装潢环境艺术系设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工艺设计系设工业设计专业。
1994年省教委批准染织服装设计系设服装艺术设计专业。批准染织服装设计系更名为装饰设计系,并试办室内装饰班。
2005年四川美术学院新校区正式落户重庆大学城,南邻重庆大学,东北靠重庆师范大学,位于大学城中轴线。新校区内风景优美、绿树成荫、非常美丽。
四川美术学院地址_四川美术学院 -科研创作
四川美术学院
创作科研处是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艺术创作、艺术展览、科研管理工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包括:负责把握四川美术学院艺术创作、艺术展览、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学术发展方向,推动全院学科建设与改革;推进科研机构和研究基地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关于文科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争取、协调与管理各级各类研究项目、艺术展览、规划项目;组织申报各级各类艺术作品、研究成果奖励;开展全院文科科研统计;建立、健全科研档案;推进全院各学科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全院各单位科研秘书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管理学院艺术创作、艺术展览、科学研究工作其它相关事务。具体分为:
一、 艺术展览的组织、策划与管理
1、 组织全院师生参加国内、国外重大展览;
2、 主办、承办国内、国外展览;
3、 艺术品的收藏、整理等管理工作;
4、 展览经费的管理工作;
二、 学科建设与基地规划
1. 学科规划和学科建设;
2.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院内设置研究机构的规划、管理与建设;
3. 承担学术刊物管理工作;
4. 科研处网页的建设、维护及对外信息交流;
5. 全院各单位科研秘书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
1. 组织各级纵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各省市部委文科规划、国际合作项目等)申报,并组织协调、争取境内外各类横向项目;
2.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项目结项等全过程管理和科研经费的管理 ;
3. 四川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立项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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