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青岛市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围绕“创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中心目标,将用最严厉的处罚、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青岛市考核评价综合得分不低于90分,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力争达到72%以上。
严打违法犯罪。开展“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时令、按环节、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假冒伪劣、违禁超限、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行为。2014年共查处相关案件4987起,涉案金额达3741万元,473家厂家被公开批评曝光。今年将继续加强行刑衔接,将执法办案由个案查处拓展到全范围布控、全链条追责,提高大案要案的查处率。
强化抽检支撑。全年食品抽检不少于6.5万批次,其中80%用于监督性抽检。落实不合格食品批批曝光制度。
拓宽案源收集渠道。发挥群众互助监督力量,有效落实有奖举报。发挥媒体作用,构建“媒体发现线索、部门迅速查处、双方联合报道、社会共治共赢”的工作机制。
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在“三品一标”基地、市级财政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农业园区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与大宗食用农产品供给地签订食品安全协议。
落实行业退出机制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供货商退市制度,凡在批发市场抽检三次不合格、在商场超市抽检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由三大批发市场扩展到中型以上批发市场、商超100%覆盖。14年共有20家供货商退市。落实质量保证金制度,全市大中型批发市场交纳覆盖率达到100%,农贸市场交纳覆盖率达到1/3以上。
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严格落实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和实名购买制度。强化渔用投入品监管,严格实施水产品产地证明制度。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审批准入机制。
开展小作坊集中治理。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95%。
深化市场难点治理。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检测室设置率达到100%,农贸市场达到90%。市场内小摊贩实名备案登记率达到80%以上。
推进餐饮综合治理。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单位达到100%。年底前小餐饮持证率达到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