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再度引爆了网络。
开庭前,王宝强称:他最初发现马蓉跟宋喆之间的奸情后,看在孩子的份上准备原谅她,没想反而遭到马蓉威胁,之后公司的巨额财产也被马蓉席卷一空。王宝强一怒之下,才发微博告示天下。许多同情宝宝的网友,恨得牙直痒痒,恨不得替宝宝手撕马某。
现代社会法律相对健全,对通奸的处罚多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如果在古代出轨,女人会有哪些下场呢?
1、商周时代:男阉割,女幽闭,即用水槌击奸妇胸腹,一直打到子宫脱落,以致很多妇女被击打致死。
2、秦代:极刑。丈夫如果杀死奸夫无罪。
3、汉代:略同秦代,轻则宫刑,重则极刑。是否离婚,完全由男方说了算。而所谓的极刑,有大家从电剧中经常看到的浸猪笼、骑木驴示众(如下图,也是死)等,这样看来,潘金莲被武松手起刀断,算是很痛快的死法了。
4、元朝:女子须赤身裸体,杖罚87大板;如果丈夫捉奸时杀死奸夫淫妇无罪,如果只杀妻子而让奸夫逃走,丈夫会杖罚170大板,颇有鼓励丈夫手刃第三者之意。
5、明朝:杖罚90大板,但女子受刑时可穿内裤。另外,丈夫还可以随意将淫妇卖于除奸夫之外的任何男人。另外,女子在监候审期间,也经常会遭到狱卒的凌辱和酷刑。
6、清朝:允许私刑和捉奸,可当场杀死通奸男女。还有一种不为大家所知的就是:贯耳,即将人裸绑在柱子上,用一支箭穿过她的耳朵,将头固定在柱子上。
7、民国初期:奸夫滛女,同处四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像铁筷子夹手指之类的刑罚也经常会派上用场。
虽然各朝各代对私通的处罚不同,但几乎没有半点情面可讲,差不多以极刑为多,犯奸必杀,人人可诛之。处罚最轻者,也是将通奸女子裸身示众,极其减压之能事,不少妇女不堪辱骂直接撞墙而死。可以说,古代通奸只要被发现,几乎会任人宰割,最终遭受灭顶之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