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定州、辛集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为加强散装酒销售的监督管理,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酒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散装酒销售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酒类监管是国家赋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抓好酒类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酒安全,是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责任。散装酒是酒类监管的重点,具有易勾兑、隐患大、风险高等特点。消费对象主要是低收入群体,一般存在于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区域。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散装酒的监管,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责任到人,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确保散装酒监督管理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消除消费安全隐患,保证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散装酒市场准入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散装酒的监督管理,严防质量低劣散装酒流入市场。
一要严格散装酒经营许可管理。要依法严格审核散装酒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对经营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件的,要依法及时进行查处、清理和规范。
二要严格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要依法监督散装酒经营者查验供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并留有供货商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按品种和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散装酒经营者要建立散装酒进货台账,从事批发经营的要建立销售台账,详细记载散装酒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销售)日期等内容,做到产品流向清,质量安全可追溯。
三要严格标签标识管理。散装酒经营者贮存和销售散装酒,要在贮存位置和容器上标明散装酒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要落实相关责任追究。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应当审查入场散装酒经营者的许可证,建立散装酒经营者档案,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散装酒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