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 2015年第四期(国家转移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共抽检479批次食品,不合格12批次。其中,焙烤食品抽检40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
本次抽检的焙烤食品主要包括糕点。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及非食用物质等23个指标。
本次共抽检焙烤食品40批次,覆盖湖北省1个生产省份的19家企业。其中:抽检糕点31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3.2%,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抽检饼干9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检食品类别涉及19类食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食糖、酒类、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蜂产品、罐头、乳制品和餐饮食品)共479批次。其中不合格12批次,涉及7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饮料、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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