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考院校:黑龙江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2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大学语文(本) 0011 4 00613 基础俄语(一) 10 5 00614 基础俄语(二) 10 6 00234 俄语语法 6 7 00846 俄语阅读(一) 6 8 05015 俄罗斯国情 4 9 08681 口译与听力(口译部分)* 6 0616俄语听说(一) 10 08682 口译与听力(听力部分)* 6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黑龙江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
2.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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