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金融市场
Tōkyō finance market
日本的金融中心,世界上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日本在19世纪中叶明治维新后,金融业向现代资本主义金融制度发展。1872年明治政府参照美国银行制度制定了《国立银行条例》 。 1882 年又颁布了《 日本银行法 》 ,成立了中央银行——日本银行。在此前后,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也相继建立。19世纪末,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明治政府先后创立了一批专门经营长期金融业务和外汇业务的特殊金融机构 。现代金融制度在法律上趋于完善,东京金融市场的基础逐步形成。
进入20世纪,日本经济向垄断资本主义发展,金融业走上了集中的道路。东京金融市场的规模随着海外市场和对外贸易的迅速扩大而扩大。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的金融资本高度集中,完全置于军国主义政府的统治之下,资金首先满足侵略军军需产业的需要,使东京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外汇市场的活动几乎完全停顿。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金融机构经过整顿,到50年代初期,东京金融市场恢复正常活动。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初期日本经济高速发展,东京金融市场也成为世界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
金融机构 大体可分为中央银行、民间金融机构、政府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①中央银行。即日本银行,是日本金融机构的核心(见日本银行)。②民间金融机构。有13家城市银行(包括1家外汇专业银行)、64家地方银行、3家长期信贷银行、7家信托银行、69家相互银行以及信用金库、信用组合、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农( 林、渔 )业协同组合、农林中央金库等等。此外还有21家人寿保险公司、22家财产保险公司和短期资金公司、住宅金融公司、消费信贷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是整个金融机构的主体。③政府金融机构。有进行贷款业务的日本开发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和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等10家公库。此外,还有吸收民间资金的邮局、资金运用部简易保健年金等。政府金融机构的作用是从政策方面补充民间金融机构活动之不足。④外国银行。在东京设立营业机构的有70多家。
特点 主要是:①间接金融占主导地位。日本企业的外部资金主要是通过金融机构向资金供应者(个人和企业)筹措的,即个人和企业将多余资金存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它集中起来提供给企业,因此通常称为间接金融。间接金融在金融市场上约占60%。直接金融指个人和企业通过在证券市场购入证券(主要是股票),直接向企业投资,它在金融市场上所占的比重还不到5%。
②企业对外部资金的依赖程度大。
③民间大银行经常发生超贷现象。民间银行特别是承担对大企业提供资金的城市银行,对企业的贷款经常超过自己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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