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不丹领土争端
1.鲁林争议区(也称绒林),位于下亚东仁青冈乡东南。总面积340平方公里,牧场40个,森林资源较为丰富。1954年,不丹皇家陆军在恰尔塘建立军事据点,1960年又在哈热建立季节性哨所。2.洞郎争议区,位于亚东县南端,约100平方公里,北部小湖泊较多,有大小草场30个,东南部森林资源丰富。该地历来为下亚东牧民的夏季草场。
3.查玛浦争议区,位于上亚东帮噶曲登以东,主要包括郎玛浦和查玛浦的上游部分,约60余平方公里,有草场30余个,历来为下亚东牧民的夏季草场,1959年以前,不丹牧民过界放牧,须向亚东头人交纳草税。50年代初期,不丹在森穷隆建立常年军事据点,1960年又在儿淌建立季节性哨所。
4.基伍争议区,位于查玛浦争议区以北,主要包括基伍曲和巴马弄流域的大部分地区,面积约为90平方公里,有大小牧场20余个,1889年,西藏地方政府将基伍租给不丹哈宗官方和我方牧民共同使用。
5.白玉争议区,位于洛扎县南部,主要包括巴桑弄和吉格弄两河流域,总面积约为600平方公里,有牧场37个,著名的拉龙康和次久拉康两座寺庙在该争议区内。在西藏民主改革前,西藏地方政府根据嘉庆皇帝的昭示,将该地区划归蒙达拉龙寺管辖,现在白玉地区的群众,均来自洛扎县。西藏和平解放后,不丹趁机进入该地区,相继建立了德马龙和塘沃哨所,直至1978年撤除,1983年8月,不丹又在次久拉康附近重新设立哨所。
6.墨拉萨丁争议区,位于达旺以南,扎西冈以东,打拢宗以西,面积3300平方公里。据史料记载,墨拉萨丁分别归达旺寺和打拢宗管辖,萨丁寺属于达旺宗,基堪布由达旺寺派任。17世纪以后,不丹人大量东迁,移居达旺等地,引起草场和民事纠纷。为此,西藏地方政府和不丹在1715年曾两次订立条约,言明墨拉萨丁主权归属,草场可以租给不丹移民使用,按规定交纳草税。本世纪初,英印政府炮制非法麦克马洪线,并把势力范围扩展到达旺以北。1949年,印度与不丹签定《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将我国墨拉萨丁地区转让不丹,自此,墨拉萨丁地区一直处于不丹政府的完全控制之下。
在争议区范围问题上,不丹政府认为,目前只在不丹的4个地区存在争议,面积分别为98、42、42、138平方公里,总为269平方公里,而不是中国认为的4500平方公里。1996年11月,中不11轮边界会谈中,中方提出争议区北部495平方公里归不丹,西部269平方公里归中国的交换意见,不丹对此持谨慎态度。 1997年6月,不丹召开国民会议,会上就中国提出的交换意见展开了激烈讨论,多数代表认为,无论西部还是北部,都是不丹的领土,不同意交换。
黄线位中国主张国界线,红线位不丹主张的国界线(上图)
(上图)红线位不丹主张国界线,绿线位中国主张国界线,(下图)中不领土争议区(部分)

中不领土争议
1996年不丹与中国举行第10回合的边界谈判时,中国建议其拥有位于不丹北方边界的巴桑弄(Pasamlung)与贾卡尔弄(Jakarlung)山谷的495平方公里土地,换取位于不丹西北方的沈久弄布(Sinchulumpa)、查马弄(Dramana)和夏布(Shakhtoe)等地的269平方公里土地,建议要交换的领土区域与印度的锡金邦为界,但是仍未达成决议。
不丹国王曾于1997年同意土地的交换,中国再度要求不丹以前述不丹北部边界495平方公里换取不丹西北方的269平方公里。会谈在论及领土的交换时就停顿了。但在协定签署之后,中国政府立刻对巴桑弄地区(或白玉地区)的骡子路径以及木材的开采问题有所回应应,也协助解决藏人越境进入不丹采藏草药,遭不丹位于巴桑弄的边境安全部队严厉惩罚等事宜。此时,中国对于不丹在进行多年的边界谈判后又提出新的议题有些不悦,因此同意不丹派遣技术专家以决定双方的领土范围,将双方的主权地区划在地图上,并且对有争议的区域使用共同的名称,以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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