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与多媒体通信技术工作委员会 TC1-WG2-2006-xQ IP业务与应用工作组
会议名称:IP业务与应用工作组第16次会议
北京,2006.5.10-5.12
题目:IP业务与应用工作组第16次会议总结
来源: 何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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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业务与应用工作组第16次会议于2006年5月10日至12日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代表名单详见附件9。
本次会议主要审查和讨论了以下8篇文稿:1) 20051282-T-339 “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技术要求-网守”(征求意见稿); 2)2005H57“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测试方法-多点控制单元”(征求意见稿);3) 2004H163“IP语音业务服务质量技术要求”(送审稿);4) 2005H51“远程教学通信平台 用户接入认证鉴权系统技术要求”(送审稿);5) 2004H81“流媒体业务技术框架”(送审稿);6) 2004H168“互联网终端到电话的语音及增值业务的技术要求”(审查稿);7) 2005B1“多媒体即时通信系统的研究”(研究报告);8) 2006B5“基于IP网络的公众视频监控业务的研究”(研究报告)。
WG2并对部分全会上存在争议的视频监控业务的立项,结合2006B5的研究报告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具体文稿审查情况如下:
1. 讨论20051282-T-339 “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技术要求-网
守”(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规定了IP视讯会议网守设备的功能特性、协议要求、业务流程、互通要求、编号要求、性能指标要求、可靠性和可用性要求、供电要求等。 该规范是IP视频会议系列国家标准的组成部分。
会议代表经过讨论,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基本属于编辑性的,见附录1。会议同意,经过修改后,下次会议作为“送审稿”进行讨论。
2. 审查2005H57“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测试方法-多点控制单
元”(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多点控制单元的测试方法,包括功能测试、业务和测试、接口测试、协议测试、通信流程测试、操
作维护与网管测试、性能及可靠性测试、常规测试、环境测试等方面。 该规范是基于IP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MCU技术规范的配套规范。 会议代表经过讨论,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基本属于编辑性的,见附录2。会议同意,经过修改后,下次会议作为“送审稿”进行讨论。
3. 审查2004H163“IP语音业务服务质量技术要求”(送审稿)
本标准规定国内固定电话网和移动电话网提供长途IP电话基本语音业务应达到的服务质量要求,和对是否达到这些要求进行评估的一般方法。本标准暂不对本地IP电话业务的服务质量做详细规定。
会议代表经过讨论,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基本属于编辑性的,见附录3。会议同意,经过修改后,进行“报批”。
4. 审查2005H51“远程教学通信平台 用户接入认证鉴权系统技术要求”(送
审稿)
本标准规定基于IP网络的远程教育通信平台中用户接入认证授权计费系统的技术要求。主要规定用户接入认证授权计费系统在基于IP网络远程教育通信平台中的位置、系统的组成及各组成部分的功能、远程教育通信平台用户在接入各业务子系统时所进行的认证授权、计费通信流程等技术要求。
会议代表经过讨论,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基本属于编辑性的,见附录4。会议同意,经过修改后,进行“报批”。
5. 审查2004H81“流媒体业务技术框架”(送审稿)
本标准规定了IP网络的流媒体业务应具有的基本业务能力和流媒体业务网络的体系结构,规定了体系结构中各网络成分之间的接口关系以及各网络成分的功能。本标准广泛适于宽带网络的各类交互式多媒体播放业务应用。
会议代表经过讨论,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见附录5。其中全会决定业务流做为附录出现。此标准与IPTV特别组的相关项目存在一定的关联,但考虑到流媒体技术框架是在IPTV特别组之前进行的,文稿也已经多次讨论成熟,因此作为正常流程,进入“报批”阶段。
6. 审查2004H168“互联网终端到电话的语音及增值业务的技术要求”(征
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国内互联网终端到普通电话用户的语音业务及增值业务的定义,体系结构,编号,安全,计费,语音编码,通信流程及协议,与其它网络的互通等。本标准中定义了PC-PHONE系统开展业务必备的几个功能模块,这些模块可以根据工程和设备研发的需要映射到不同物理设备中去。当NGN中的软交换设备作为SIP代理服务器和媒体网关控制器使用时也可适用相关要求,但此时只作为一个独立的设备,而和NGN网络所定义的其它概念无关。
会议代表经过讨论,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见附录6,修改后下次会议作为“送审稿”讨论。
7. 讨论2005B1“多媒体即时通信系统的研究”(研究报告)
即时通信已成为继Web、电子邮件之后最主要的互联网应用。但是,由于根植于互联网,即时通信在其盛行的今天也遇到了不少问题,阻碍了其进一步发
展。本研究报告从分析现有的即时通信业务入手,给出即时通信的定义,分析即时通信业务的特点,回顾即时通信的发展历史,分析即时通信的现状;接着简要阐述即时通信的技术原理,以及目前国际上有关即时通信的协议,并指出目前的即时通信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今后的发展趋势。然后,对即时通信的标准化提出建议。
由于Presence是即时通信的本质特征,Presence协议是即时通信的核心协议,而SIMPLE协议是目前IETF制定的相对完善并极具发展前途的即时通信协议,所以,本报告在最后的附录中,对基于SIMPLE协议的Presence体系结构作了一个简要描述。
会议代表认为即时通信是重要的通信业务之一,也很可能是基础通信业务,将可能集成在其他的通信业务之中。但即时通信技术和标准也面临一些问题,传统电信运营商经营即时通信业务也面临一些挑战。会议代表对报告提出了一些建议,见附件7,希望下次会议继续讨论,指导未来即时通信的商业运营以及标准化工作。
8. 讨论2006B5“基于IP网络的公众视频监控业务的研究”(研究报告) 会议讨论后认为:CCSA的多个工作组可能都涉及到了TC1/TC3和TC8等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标准化工作问题。WG2/TC1将给CCSA起草一个联络函给CCSA(见附件8):
1)建议CCSA对尚未清楚如何标准化时,先研究后立项;
2)建议CCSA组织讨论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理解,研究的范围等;
3)CCSA协调各WG/TC的分工与协调;
4)WG2先提交立项建议,提出自己的看法;
5)根据联席会议的情况,明确了WG2的任务后,进一步完善研究报告。
本次会议上还讨论了本工作组的立项情况,以下项目经过讨论,工作组同意其立项,并提交全会讨论:
1、行业标准:IP传真数据非实时传送技术要求
牵头单位:西安邮电学院
参加单位:北京亚森艾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说明:需要补充专利说明文件
2、行业标准:基于SIP的多媒体会议系统技术要求
牵头单位:电信研究院、中兴
参加单位:华为

3、行业标准:公用视频监控系统-业务需求
牵头单位:电信研究院
参加单位:华为
4、行业标准:公用视频监控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牵头单位:电信研究院
参加单位:华为
5、行业标准:公用视频监控系统-业务平台测试方法
牵头单位:电信研究院
参加单位:
6、行业标准:公用视频监控系统-用户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牵头单位:电信研究院
参加单位:华为
7、行业标准:公用视频监控系统-用户终端设备测试方法
牵头单位:电信研究院
参加单位:华为
8、标准预研:公用视频监控系统-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电信研究院
9、标准预研:公用视频监控系统-安全
牵头单位:电信研究院
以上项目的参加单位和打算参加起草组的会员单位,请在会后两周之内(于5月27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正式书面申请。
最后,感谢所有代表的辛勤劳动。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爱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