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晨正要发出“他带他们回家,他们为他发声”之“我和浦志强律师的故事”(作者:谢苏明),网络就断了,直到今天下午5点以后才通,一上网,就看到浦志强被极端荒唐的2个罪名提起公诉。——@北京检察二分院:2015年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浦志强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他辱骂谁了?所谓被“辱骂”的人提出控告了吗?浦志强以嬉笑怒骂方式议论人大代表、议论不能正常履职的将军,既是他,也是所有公民的正当权利,对民族政策提出质疑,同样是!对他提起公诉,实际上是对公民批评官员、代表的权利的公诉!
下面发出该昨天发的文章,这是浦志强代理的因言被劳教的其中1个当事人写的,内容非常详实、丰富,不仅介绍了浦志强对他的帮助,也介绍了浦志强对重庆其他多位当事人的帮助。同时再次发出那28条微博的图片,公诉的2个罪名,就依据了这些。
——肖雪慧2015年5月15日傍晚
“他带他们回家,他们为他发声”之“我和浦志强律师的故事”
作者:谢苏明2015年5月13日晚
2009年本人因为在天涯重庆跟帖一句话,被薄王治下的重庆警方先以诽谤罪名刑拘,后以寻衅滋事罪名劳教一年,相关报道链接:http://t.cn/zl3Uc11,2010年劳教期满后一直心有余悸战战兢兢于是远走广东逃离了重庆这个法西斯罪恶之地,直到2012年春节王立军夜奔美领馆之后才回到重庆,期间一直关注重庆局势,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南方人物周刊报道了著名的一坨屎劳教案,当事人方竹笋方洪因为浦志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而被重庆市三中院判决平反,

后来又陆续看到转发打黑漫画并点评“奇怪的一把伞”而被劳教两年的重庆渝北区礼嘉镇青年彭洪也因为媒体和律师的介入被平反的消息,于是我心中也升起来一线希望。大概是2012年9月初,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浦志强律师的电话号码,迫不及待的打了过去,话筒中1个洪亮浑厚的男中音传来,他让我把我手里有的资料发到他的邮箱,说实话,之前我不了解他,只知道有好几个名人都叫“X志强”,印象最深的是唱《铁窗泪》那个迟志强,以及地产大boss那个,没想到歪打正着这次认识这个志强才是真正的大英雄大好人。发完资料以后我也就没抱太大希望,没想到第二天也就是2012年9月13日晚上8点多我接到了浦志强律师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说得很急,大意是说他作为访谈嘉宾正在天涯论坛上面与网民互动,内容就是关于劳教的,问我愿不愿意把我的遭遇向全世界公开,说实话,那时候我真没什么思想准备,一向低调的我不愿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的任何信息,心想我还是不要出名比较好,我当时就说我考虑十分钟以后回复您可以吗?可能他也知道我的顾虑,说我等你回复!放下电话后我脑袋高速运转,想到如果不向世人公开我的遭遇就要一辈子背上“劳教释放分子”的黑锅,一辈子的污点都没有机会洗白,自己的家人和后代都抬不起头,于是毅然打过去:我愿意公开我的遭遇!于是本人因跟帖一句话被劳教的遭遇第一次被公开在世人面前就是浦志强律师做的访谈节目里面。这期访谈节目现在还可以搜索到,题目就是:《天涯发言席第四期:彭洪劳教决定被撤销的背后 》,网络链接地址:http://bbs.tianya.cn/post-free-2761646-1.shtml,担任嘉宾的还有深度介入重庆劳教案例报道的南方人物周刊何三畏老师,以及转发打黑漫画被劳教两年的网民彭洪,讲到我的案子之际浦律师原文是这样的:
我现在在重庆,先后接触了七八起案件,除了方洪、任建宇、龚汉周、彭洪、黄成城、戴月权,还有一位巴南区的村支书,他叫曹涧,劳教他的理由,是寻衅滋事,按照他的说法,是他根本就不在“滋事”的现场,但公安局设立了专案组,报到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又不想放他,便把他劳教了。托人搞了所外执行,他的老父母和老婆,还受到公安局长的威胁,要他们不得上访起诉,否则就再抓回来。
昨天我又收到了一封邮件,是谢苏明写来的。今天跟他通了电话。此人被劳教,是在天涯网跟帖一句话,结果被重庆警方劳教一年。下边我马上把那封邮件找出来,发在这里。…是的,我刚才跟他通了话,说要他的(把?)事情说一说,把他给我的邮件发上来,他问我有没有危险?我说不会有危险,因为对他的劳教,原本就是莫须有的,而且劳教已经执行完了;他又问有没有希望解决?我说我不能保证有希望。所以,老何也不要再责怪彭洪,他已经很难为情了。我发现,在这么大的专政机器面前,所有的人都会有莫名的恐惧,彭洪有,这位老兄有,龚汉周也有,也许我们有过这样的惨痛经历后,也会面目全非。公众如此胆怯,恰恰是我们努力为人民服务的意义所在,我们一直在努力,改变社会,也改变我们……以下是我当时发给他的邮件,他公布在访谈节目里面的原文:
(浦律师:
今天看到您代理的彭洪案子有赢了,恭喜!
我,谢苏明,男,家住重庆渝北区,本人也是09年11月12日在天涯网跟贴一句话被重庆警方劳教一年,具体情况是这样:当时天涯重庆版有网友发了一篇帖子,帖子的题目是:“王xx说:对待困难群众要象对待亲人一样”(wWw.aIhUaU.com),当时很多网友跟贴,我也跟了一句:“草,虚伪的政客,别个是干亲家得嘛,干亲家有干股份撒”就因为这话被劳教一年,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案子有没有可能翻过来,谢谢!电话里面不好多说,您也知道有些人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当时警方刑拘我的通知书是诽谤罪名,后来拘留转劳教罪名是寻衅滋事,劳教期限是2009年11月13日至2010年11月12日。此致 祝顺利! 谢苏明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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