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日,青岛市食药局启动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专家将对食品生产、流通等8大领域风险每季度会商,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发布风险清单。执法人员通过专项治理等措施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18日,青岛市食药局出台《青岛市食品药品风险管理制度(试行)》,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的食品药品风险。《制度》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保健品、化妆品、药品生产、经营以及医疗器械等8大领域风险全面纳入管理,每季度召开风险会商会议,对排查的风险信息隐患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每季度风险监管范围、风险等级、监管频次以及控制措施、处置意见等,于每季度首个月10日前发布风险清单。
食品药品风险管理共分风险排查、分析、控制和处置四个关键环节。执法人员及时主动收集排查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与隐患,以风险会商、交流等方式,对排查信息进行数据整合、原因分析、后果推断、风险等级评定,拟定监管频次和风险控制措施,发布风险清单。清单出炉后,将通过风险控制,加大监管频次、督促及时整改、发布风险信息、进行专项治理等措施降低食品药品风险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后,通过风险处置,以依法处罚、监督产品召回、启动应急预案等措施应对已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青岛市食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有助于突出问题导向和监管重点,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青岛还将构建“大数据”平台,实现全市食品安全风险数字化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19日至20日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受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委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山东等地试点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把好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去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启动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取得积极成效。汪洋强调,要深化试点探索实践,把解决好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大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企业负责、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汪洋强调,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但风险隐患依然存在。要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强化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全面加强源头治理,通过行政约束、法律约束、良心约束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为,严惩重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改善监管执法装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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