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处于监管真空区的小作坊,榆林巡特警大队四中队结合辖区实际,深入排摸,于近日,端掉一非法加工制作鸭脖黑作坊。
12月21日,榆林巡特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南门口一巷子内,有一家涉嫌无证加工鸭脖等熟食的黑作坊。民警在进一步核实线索真实性后,中队长带领警务站巡逻民警前往该店。
民警进入店内,气味刺鼻,生产环境、卫生条件极差,原料和成品随意堆放。经核查,该加工点并无任何卫生防护措施,生产工人无健康证,并且无法提供任何证照。此外,民警还发现不明成份的味精、着色剂和添加剂等原料。
民警判断该店疑似一家有毒、有害食品加工店,中队长霍奕祯随即向分局作了汇报,随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和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赶来,对现场的熟食进行抽样提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生产,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黑作坊生产食品什么都敢添加
工业松香脱毛的猪肉、双氧水漂白鸡爪、罂粟壳水煮鱼、吊白块笋干、假杨梅酒……这些都是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十大危害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中涉及到的“毒食品”。
《法制日报》记者获悉,2013年,温州法院一审审结危害食品安全案件84件,判处153人,涉案人数同比上一年增加16倍,其中,共同犯罪案件47件,占56%。

温州中院刑二庭庭长任国权分析认为,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一方面是因为刑法修正案(八)降低了该类犯罪入罪门槛,另一方面是全市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行政查处和司法打击力度。预计今后一段时间,案件仍可能持续增长。
2010年3月以来,徐孝伦夫妻二人在瑞安市鲍田前北村的加工店内,多次使用工业松香加热方式给生猪头脱毛,销售金额61万余元。其子明知用工业松香脱毛的猪头肉含有有毒物质,仍然加工成熟食后销售,销售金额3.4万余元。一家3口被法院分别判处1年6个月至10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92万元。
据介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违规使用添加剂、非食品原料现象突出。去年审结的84件案件中,使用松香给猪肉、家禽脱毛29件;违规、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19件;使用罂粟、硼砂、工业双氧水、吊白块(工业漂白剂,一种强致癌物质)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32件。
温州泰顺新城有一家以水煮鱼为招牌菜的川香馆,许多食客慕名而来,生意一直不错。让人没想到的是,好吃的水煮鱼里竟然添加了猛料——罂粟壳。
店主杜某称,将罂粟壳添加到鱼里可以提鲜,吸引回头客。2013年9月,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