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自学考试科目 行政管理自学考试科目 黑龙江行政管理学(专科)自学考试科目

  主考院校:东北林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顶替办法见注4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三选一 00016 日语(二) 00017 俄语(二) 4 00034 社会学概论 6 社会学概论(必考)或政治学概论9388 5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或
行政管理学9366 6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6 外国政治制度(选考)或法学概论9084 7 01848 公务员制度 4 人事行政学或国家公务员制度9132 8 00318 公共政策 4   9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4 行政组织学9368 10 00320 领导科学 4 领导科学9412 11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经济法概论或行政法9363 12 05009 中国政治思想史 4 中国政治思想史(选考)或行政诉讼法9452 13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现代管理学基础(必考)或管理学基础9119 14 00322 中国行政史 5 公共关系学(选考)9409 15 00323 西方行政学说史 4 论理学原理(选考) 16 00345 秘书学概论 6 秘书学概论(选考)或文书写作9343 17 10304 行政管理学毕业论文* 0 9196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由黑龙江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由黑龙江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注:

  1.序号12至16的课程为选考课。选考课不低于10学分。不考外语者须从选考课中另选3门,不少于14学分。

  2.从2004年起,取消原选考课中的基础会计学的课程(6学分)。已取得基础会计学(6学分)合格成绩者,可顶替其六门选考课中任意一门选考课成绩。

  3.从2005年起,原委托开考的行政管理(f4)专业考生已取得西方政治制度合格成绩且法学概论课程合格者,其西方政治制度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任意顶替一门选考课成绩。

  4.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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