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 超越边界 我的心理边界


最近听荔枝FM的电台节目,了解了一个心理学概念:心理边界。作为一个外行,大概了解了一下,这个概念应该是说自己无形空间的边界,是人对自己和周围人、环境的距离判断。


这个概念在育儿方面提的很多,因为家长很容易控制孩子,从物质上到精神上。我自己就容易这样,女儿要是想要一样东西,比如吃糖,而我觉得她不应该吃糖,就产生了冲突。其实,我并不知道她是否需要吃糖,我的判断来自吃糖多可能会坏牙、可能会上火,而她的需要来自对糖口感的渴望,这是两回事,我干预她的选择,其实是在干预她对吃糖这件事的选择,把我的判断强加给她。


也许我可以试着用其他方法来沟通,讲一些道理,或者限制吃糖的量,可有时候就会冲动的反对。这时,孩子可能不开心,或者转而向妈妈求助,我就成了孩子眼里的坏人。在和孩子沟通的方面,我还需要成长很多。


儿童节举这么个例子,有点煞风景。继续说点别的,这个节目提到一段话,大意如下:


“世界上只有三件事:自己的事,别人的事,老天爷的事。 人生的烦恼来自于:忘了自己的事,爱管别人的事,担心老天爷的事。 要轻松自在很简单:打理好自己的事,不干涉别人的事,甭操心老天爷的事。”


这段话完全是朋友圈模式,不过以心理边界的角度来考虑,就可以解释一些问题,比如:


1. 不会拒绝。过于看重他人对自己的看法,以至于要牺牲自己来迎合别人,形成了惯性的思维。能看清楚别人的事,就应该是别人去做,你不需要主动干涉,也不必要一定帮忙。


2. 过渡关注新闻。天灾人祸是老天的事儿,娱乐八卦是别人的事儿,总拿这些事当做时间的主要消耗载体,自己的事儿哪儿还有时间做。


3. 过于重视自己。往往自己会放大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情绪,而且自己的体验也都基于自己的情绪状态,所以很容易产生负面情绪,并且推及到周围。其实自己作为一个小空间,只是别人、世界这些大空间里的一部分而已。


4. 关注偶像多于自己。各种偶像都是别人的事,但过度关注会形成错觉,好像自己也做成偶像那样了,偶像的价值在于给自己产生正向的影响。


5. 对配偶/亲人的意见。区分事情是谁的,如果是对方控制的,就不要干涉,或者能坐下来讨论清楚,粗暴干涉只会伤害这个边界。


一点感想,可以在反思的时候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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