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蓬莱法院对一起生产、销售病死鸡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涉案昌邑某食品有限公司及公司两名主要经营者分获超过950万元罚金,涉案人员总罚金超过三千万元,是蓬莱法院史上针对有害食品类案件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
黑心商贩月加工10万斤病死鸡
以每斤1.2元的价格收购,经过简单处理后,将病死鸡加工成鸡爪、鸡腿、鸡翅、鸡胸等鸡产品投入市场进行销售,自2007年6月至2011年9月,刘某利用这种方式牟取暴利近800万元。
刘某系山东省昌邑市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收购病死鸡成本低,利润高,来钱快,于是伙同妻子在昌邑市某冷藏厂租了个厂房加工病死鸡并销售,妻子负责加工并催要销售款,丈夫负责在烟台市牟平区、莱山区、蓬莱市、龙口市等地收购。后来,夫妇俩生意越做越大,就在昌邑建了一个小厂子专门加工病死鸡,并雇用舅哥陆某、姐夫柳某及本村孙某、于某等5人去外地拉编织袋包装的病死鸡,雇用本村及邻村妇女进行加工,每月能加工10万斤左右,主要销往滨州、莱州、德州等地。
明知来路不正仍进货,无良企业为暴利铤而走险
夏某系山东省昌邑市人,从2007年开始在昌邑市经营某食品有限公司,自2009年,该公司从刘某处购买病死鸡产品并陆续销售给朱某、于某、张某等9人,产地遍布石家庄、徐州、南京、武汉、贵阳、成都等地,总销售额达778万元。
“用活鸡成本太高了,还是病死鸡利润高,风险小。”夏某交代说。原本散发恶臭的病死鸡经过化学药水的层层浸染、加工,最后变成了人们餐桌上的美食,虽然知道自己干的是违法的事,但在利益的驱使下,夏某仍然铤而走险,“当看到人们吃了病死鸡没事后,我的胆子也就越来越大了。”

2013年6月28日,公安机关在潍坊某食品有限公司扣押了夏某公司存储的冷冻鸡翅根12,370公斤,冷冻鸡胸78,660公斤,并分别取样2公斤鸡翅根和2公斤鸡胸,送至昌邑市技术监督局检验,经检验,鸡翅根和鸡胸均不合格。
蓬莱经侦民警追踪病死鸡被打
食品类犯罪证据掌握难度难大。蓬莱公安经侦民警为追查病死难去向,历时多日追踪犯罪分子动向,其中一次遭到刘某等人围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