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盖利 编译
澳大利亚的詹姆斯·哈里森有一条“金胳膊”,开始时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14岁那年,他接受了一次生死攸关的胸部手术,当时为了让他存活下来,医生大量地为他输血。
病痊之后,詹姆斯决定有一天也要献血,用自己的血液来挽救别人的生命。
18 岁时,詹姆斯去了血液银行,从那之后,他就坚持定期献血。
在献血的过程中,詹姆斯知道自己的血液中有一种稀有的抗体,可以治疗溶血性疾病。溶血性疾病是一种严重的贫血症,会让新生儿的大脑受损伤,有时甚至会夺去它们的生命。
詹姆斯曾用自己的血,很幸运地挽救了自己孙子的命。至今,他的血一共救过240万个小生命。虽然现在他已经是77岁高龄,但仍然每隔几个星期就去献一次血(右图),59年来一直这么做,他还没有计划停下来。

詹姆斯说自己不是英雄,他谦虚地说:“警察、急救医生等在第一线冲锋陷阵的人才是英雄,我只是尽可能经常地从澳大利亚中部海岸坐火车到悉尼去,在路上读一本好书,然后献血,再回来。”他甚至在度假的时候也献血。
看到自己献的血对那么多人和家庭产生影响,詹姆斯非常高兴。他说:“我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可能换到别人一辈子的时间,何乐而不为呢?”
他的故事告诉我们,永远不要怀疑我们的生命能对他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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