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景区门票 少林寺景区门票分成之争:与政府既合作又对抗

少林寺起诉河南省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嵩管委)一案,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据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免WWw.aIhUaU.COM票是否分成、半价票应如何分成以及少林寺方是否应该承担缴纳税款3个方面。

  “少林寺与政府既合作又对抗”


  9月26日,已经是下午四点左右,四点半即将停止售票的少林景区售票窗口还排着长长的队伍,不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游客,都有说有笑,从这样的场面丝毫看不出,少林寺正因一场门票分成官司而引发外界关注。

  据嵩管委代理律师之一姚文锋介绍,早在去年年底,少林寺以没有如约向其支付门票分成款为由,一纸诉状将河南省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嵩管委)告上法庭。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嵩管委成立于1984年,是登封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属于正处级单位,目前管理以少林寺景区为核心的嵩山风景名胜区域。”

  姚文锋说:“在起诉书中,少林寺方称嵩管委从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共拖欠少林寺方4970万余元人民币的门票款以及延迟支付违约金230多万元人民币。”

  姚文锋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为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还将原定于今年4月份的开庭延后。调解的基础就是对相关的账目进行核对,但还没有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新闻宣传的郭晓堃处长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目前法庭一直在努力调解,一旦调解彻底失败,会尽快审结,择期宣判。”

  三个争议焦点


  “少林寺和嵩管委围绕门票分成的争议已不是第一次,少林寺起诉嵩管委只是双方多年来争议的一部分。不过,以往多通过协调解决,对簿公堂还是第一次。”上述知情人士说。

  姚文锋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此次诉讼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免票是否应分成、半价票应如何分成以及少林寺方是否应该缴纳税款三点。”

  对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法治周末记者联系少林寺方丈释永信,但释永信仅以短信回复法治周末记者:“感谢关注,我在外地。”法治周末记者又联系了少林寺方代理律师蓝澜,但对方以“我在国外”为由拒绝了采访。

  据媒体报道,少林寺提交的诉状称,2009年12月30日,该寺同嵩管委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嵩管委统一管理嵩山少林寺景区门票的经营业务。按照少林景区票面价格每人次100元实行分配,少林寺按每人次30元分得门票收入,含常住院、达摩洞、塔林和初祖庵景点,不负担其他费用。嵩管委将收入按月支付给少林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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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林寺方认为,嵩管委代卖少林寺门票,但并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少林寺应得的门票分成款,并长期拖欠,少林寺财务人员多次上门讨要但对方不予理会,已经侵犯了少林僧团的合法利益。少林寺将这一经济纠纷交由法院处理,是相信法院能够秉公处理,少林僧团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法律保护。

  不过,嵩管委宣教科科长刘少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按我们的计算方法计算,政府不拖欠少林寺一分钱的门票款。我们3年之内共付给少林寺方1.5亿多元人民币。”


  据姚文锋介绍,这起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双方对协议条款理解不同,对门票分成的统计口径也不一样。少林寺认为要按实际进入景区参观人次计算票款和分成,嵩管委则认为,在给少林寺的门票款分成中,对享受50元票价的部分散客票价收入对应减半,只应付给少林寺15元,而且免票的人数也无法给少林寺分成。

  提起门票,大家潜意识中就会想到会存在半价票、全免票的情形,当初协议中为什么未对这组特殊群体进行约定。

  刘少伟认为,这就相当于约定俗成,并以女厕所作为例子——只要上面写上了“女”字,就意味着男士不准进入,而不必再写个“男士禁止进入”。

  “除了门票分成上存在分歧之外,双方之间的分歧还在于纳税方面。嵩管委方面认为缴纳税项均以景区门票收入总额作为纳税基数,全额上缴,再把税后门票收入进行分成。”姚文锋说。

  据刘少伟介绍,少林寺方认为,早前国家就有“寺庙所售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规定。据此,少林寺的分成部分不应纳税。而政府方面则认为,寺庙所收门票收入是需要缴纳税费的。

  当被问到“当年的协议里面是否对此有约定”时,刘少伟说:“协议里面没有明确约定这个问题。”

  姚文锋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该案受理后已分别于2014年7月24日、8月6日、8月7日三次开庭质证,目前双方提交的诸多证据已经质证完毕。”

  少林寺为何不发声


  登封市一位官员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少林寺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少林寺都是出家人,能花多少钱。”

  据媒体报道,释永信曾表示,门票收入分成是少林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少林寺的常住院、塔林、初祖庵是世界文化遗产,这笔收入不仅是文物维修、殿堂重建等保护千年古寺、弘扬和发展少林文化的经费保障,也是维系日常僧众生活支出、开展佛事活动的经济来源。嵩管委的拖欠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上述事项的正常进行。

  登封市文化研究学者岳晓锋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门票分成是少林寺收入的主要来源,大概占到少林寺总收入的70%至80%,香火钱只占收入的很少一部分。如果取消门票,对少林寺来说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岳晓锋表示,少林寺还会通过开法会、出版一些佛教书籍来赚一些钱。其实少林寺从1974年到现在一直在建设,包括少林寺图书馆、很多僧侣住的僧社都是新建的,他们(少林寺)还想建一个少林文化博物院,还要做一些慈善活动,还要抚养以少林寺名义收养的一百多位孤儿。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少林寺方丈释永信亲手创建了“少林慈幼院”,里面有释永信抚养的一百多位孤儿。

  法治周末记者在少林寺内采访时也看到了由僧人摆设的摊位,在卖佛教书籍、少林寺农场的农产品、少林寺自治的膏药等。

  “你们卖这些所得的钱一般都用在哪里。”法治周末记者问。

  一位卖农产品的僧人说:“除了生活开支,还会给(释永信收养的)孤儿一部分,包括这些粮食、水果也会给他们(孤儿)送过去一些。”

  那么,少林寺方为什么不出来辩解一下,讲讲少林寺做的这些事情。

  在少林寺客堂前,一位福建来的僧人指着上面印有“少林功夫”的宣传板上其中一条“执锡游行之时,如与俗家相遇,宜以忍辱救世为主旨,不可轻恃技术”,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出来辩解就违背了‘忍辱’的宗旨。”

  释永信大和尚也曾说:“出家人做善事是修行的本分和信仰的使然,宣传出去,就用心不纯了。”

  门票收入谁拿大头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其实,少林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既合作又对抗。少林寺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所以在对外宣传时,少林寺也愿意推广政府的项目。而其对抗,则在门票收入分成上有集中体现。政府不是不想给少林寺钱,而是确实没有钱。政府财政上还是很困难的。”

  刘少伟也表示,都是自己家的事情,如果搞的太复杂,没有什么意思。

  岳晓锋也说:“嵩管委工作人员比较多,开支也比较大,原来拿到70%,现在只拿到19%,财政压力是很大的。”

  据刘少伟介绍,少林景区税后门票收入的30%交给少林寺,另外70%分成款中的51%分给港中旅。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9年12月,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成果,大型央企港中旅和登封市政府所属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隶属嵩管委)共同成立了新公司,名为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中旅嵩山)。港中旅以现金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占51%的股份,登封市政府则以经营性资产和部分现金合作,占股49%。双方规定合资年限为40年。合资公司负责包括少林景区(以少林寺为核心)、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在内的嵩山景区的管理和经营。

  登封市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当年少林寺旁边那些商铺的拆除,政府投入了不少钱。后来,登封市政府为嵩山历史建筑群申遗,进行环境整治,又投入8亿至9亿元人民币。”

  据媒体报道,1986年登封县政府在少林寺东开辟商业街,商业欺诈泛滥,少林寺外围环境引起中央领导不满。登封政府投入3亿元人民币对少林寺附近居民、商户进行拆迁。

  据上述不愿具名的登封市政府工作人员介绍,近期,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登封市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统创新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做这个示范工程,是为了把登封市的旅游业从最普通的以景点景观旅游为主,向以休闲服务旅游为主延伸,尽可能拉长旅游产业链,希望减少对少林寺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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