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8 如一斋
11、“匯”和“彙”在傳統上是完全不同的字,現在卻簡化成一樣的“汇”。“匯”指“匯入”、“匯流”;而“彙”指“類”,今組詞如“詞彙”、“語彙”等。
另:現在有商家如“滙豐銀行”,我不清楚“滙”的確切含義和起源,感覺看起來像是“匯”的異體。望達人告知。
12、在表示“爭鬥”的意思時候,應當用“鬥”;在表示一斗兩斗的“斗”這個計量單位,或者“北斗七星”時,才可以用“斗”。
13、古漢語中“纔”和“才”是分得很清的。當表示“才能”、“人才”的時候,用“才”。按照《王力古漢語字典》中的註,“木有用叫做材;物有用叫做財;人有用叫做才。三字同源。”,可以輔助理解。
至於作副詞“剛剛”這個意思解的時候,就應該用“纔”。在古時,這兩個字有時相通,但正體是“纔”。現在由於“纔”字筆畫過於繁瑣,似乎很少人使用了。
14、“於”和“于”,在上古不單用法不同,讀音也不同。作介詞講的時候,多用“於”,表被動和比較。如“甚於”、“勝於”、“至於”等。但是根據王力先生的講解,在表示至于某地時,多用“于”。備參考。
根據我個人的經驗,“于”似乎只在姓氏中使用。要不就是古詩詞中的語氣詞了。雖然“於”有時也用作感嘆詞,如“於戲”之類。
16、“注”、“註”同源,“註”字後起。“注”取“灌注”義,如“注入”、“注視”、“關注”、“賭注”等;“註”取“記載”義,如“註釋”、“註冊”等。簡體字把“註”字簡掉了,我認爲不合理,是一種退步。
17、“游”本義是在水中行動,如“游泳”;又指水流的段落,如“上游”、“下游”;另外還作爲姓氏使用。在表示“旅遊”、“交遊”、“遊民”等意義時,應當用走之旁的“遊”。所以“西游記”應為“西遊記”。
18、“籤”“簽”用法不同。“簽”字後起,用來表示署名,所以“簽字”“簽寫”“簽發”“簽單”“簽訂”“簽證”“簽名”“簽到”要用“簽”。其餘表“竹籤”“牙籤”“書籤”“標籤”“求籤”“抽籤”等義仍用“籤”。
19、表示“僅僅”、“但”、“正好”這個意義的副詞,可以用“祗”、“祇”、“衹”、“秖”、“只”(我倒!)。其中“祇”似乎是正體(待考證)。但是這些字,又統統有其他的意義和讀音,比如“祗”又表示“恭敬的”,如“祗奉”;“祇”又讀如qi2,表神,如“神祇”;“衹”又指僧尼所穿的衣服;“秖”本義指穀物開始成熟;“只”作爲量詞,與“隻”相通,又作爲語氣助詞,經常出現在先秦詩歌的句尾。。。這些都不管,習慣的用法是:副詞“祇是”;量詞“一隻”;少用“只”!
20、“釐”是“厘”的本字。但是在現代漢語的使用習慣中,表度量單位的那個“釐”被“厘”取代,如“厘米”、“失之毫厘,謬以千里”等。而表“治”、“理”、“改”這些意義時,仍然用“釐”,如“釐定”。

21、“瞭”指眼睛明亮,引申為明白。在這個意義上,“了”和“瞭”相通,如“瞭解”“明瞭”“一目瞭然”“瞭如指掌”等。但是在其他方面,“瞭”都不能代替“了”。而且“瞭”本身也有“了”不能代替的用法,如“瞭望”、“瞭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