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市小学招生 2017年南京小学入学政策

  2017年南京小学入学有哪些新政策出台,关于南京市小升初有哪些值得注意的事项。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南京小学入学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南京小学入学政策

  《南京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4月底前,各区将陆续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具体实施方案。

  《意见》指出,各区要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制定本区招生方案,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要通过科学划定施教区,统筹校长、教师流动和名校兼并托管、集团化办学等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已实行多校划片的区要继续完善入学办法,其他有条件的区积极稳妥推行多校划片入学,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各区要按照两个“不低于”(电脑派位学校数不低于去年,电脑派位计划数不低于去年),继续推行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确保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符合教育部、省政府相关规定。

  根据《意见》,全市民办小学和初中均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2017年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仍为2:8。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2017年南京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数为380名(含英、德、日、法等语种),学生自主在小学报名填报南外志愿,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以上,仍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参加能力测试的学生名单。能力测试由笔试改为面测。面测内容依据小学课程标准,围绕小学生应知应会内容,不涉及“奥数”,重点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面测形式为通过多媒体方式呈现测试要点,学生现场作答。面测时间为60分钟。据悉,自2020年起,南京外国语学校初升高政策将作出调整,在保持总招生计划不变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对本校以外初中毕业生的招生人数。2020年对本校以外的初中毕业生的招生计划为90人。

  《意见》要求,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六不”要求: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包括初中校进小学、小学进幼儿园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测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应均衡师资、均衡生源;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不得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邱建新认为,随着城市扩大,市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期望日益提升,今年南京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明确了“六不”,实际上是通过建构一种预警机制,保证信息透明公开,满足了市民的知情权,有助于化解社会风险。

  据悉,全市30所学校共同发出三点倡议,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以学生的各类等级和考试证书作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不组织考试或以某些机构的学业测试成绩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不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坚持平行分班、均衡师资、均衡生源。

  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也对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提出具体的要求。《意见》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意见》明确,相关初中学校应依据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计划招收体艺特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相关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工作。

  各区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各区制定相应办法,积极稳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此外,在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还将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

  据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市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市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取消申报各类综合评奖资格(取消“教育现代化初中”、“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新优质初中”等创建资格或称号);涉及民办学校的,扣减当年民办学校奖补经费,取消当年民办学校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的将在次年削减自主招生比例直至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涉及社会教育机构的,按照行政处罚条例,从严处理;对涉及的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将在区域教育发展性评估、区域现代化教育监测等考核中给予降级或扣分处理;对相关人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情节严重、造成社会重大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免职后处理。

  小学入学相关问答

  1、今年我市小学、初中如何招生?

  答: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制定本区招生方案,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各区要通过科学划定施教区,统筹校长、教师流动和名校兼并托管、集团化办学等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已实行多校划片的区要继续完善入学办法,其他有条件的区积极稳妥推行多校划片入学,促进辖区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按照两个“不低于”(电脑派位学校数不低于去年,电脑派位计划数不低于去年)的原则,继续推行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确保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符合教育部、省政府相关规定。

  2、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答:民办小学和初中均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2017年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仍为2:8。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3、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对学校都有哪些规范要求?

  答: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六不”要求:

  1.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包括初中校进小学、小学进幼儿园进行招生宣传)。

  2.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测试。

  3.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4.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应均衡师资、均衡生源。

  5.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签约录取学生。

  6.不得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

  以上六条将作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基本要求和学校公开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发现相关问题,请保留证据,向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举报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83639901(信访办公室)

  83639951(幼升小)

  83639961(小升初)

  83639945(行风、违纪、收费)

  玄武区教育局:84550113(小学)

  84550373(中学)

  秦淮区教育局:52650656(小学)

  52650655(中学)

  建邺区教育局:87778707

  鼓楼区教育局:83230066(小学)

  83230069(中学)

  栖霞区教育局:85570460

  雨花台区教育局:52883595(小学)

  52883584(中学)

  江宁区教育局:52390293

  浦口区教育局:58187315(小学)

  58880629(中学)

  六合区教育局:57110256

  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57020278

  溧水区教育局:57218556

  高淳区教育局:57338653

  4、有学校通知家长,如有意向入学,可以承诺进快班或者实验班,可以吗?

  答:免试入学,不得分设或变相分设快慢班、重点非重点班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何学校都必须做到阳光招生、平行分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学校的分班问题将作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点督查内容,教育部门欢迎社会广泛监督,如发现学校有以各类名义分设的快慢班、实验班现象,请家长保留证据向涉及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反映,教育部门将予以查处。

  5、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6、如何查询各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划分及招生方案?

  答:各区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划定施教区并向社会公布;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出台本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等。家长和学生可在各区教育局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7、儿童入小学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儿童入小学需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应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8、小学招生什么时间报名?

  答:南京市城区小学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3—14日两天(周六、周日),其他区可参照执行。

  9、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报名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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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下列两种情况的,也可以在施教区学校报名:①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②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10、本市户籍小学新生报名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本市户籍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除带孩子以外,还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1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在南京上学?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市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我市暂住地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还需提供相关学籍材料。

  各区教育局将在南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随迁子女继续在我市参加小升初报名入学,原则上由就读小学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登记时间和学位派定时间,以各区教育局公布为准。随迁子女到我市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

  12、南京外国语学校今年如何招生?

  答:南京外国语学校小升初招生办法总体保持稳定。2017年南京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数为380名(含英、德、日、法等语种),学生自主在小学报名填报南外志愿,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以上,仍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参加能力测试的学生名单。

  能力测试由笔试改为面测。面测内容依据小学课程标准,围绕小学生应知应会内容,不涉及“奥数”,重点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面测形式为通过多媒体方式呈现测试要点,学生现场作答。面测时间为60分钟。南京外国语学校德语、日语、法语等语种招生政策不变,招生计划为:德语16人、日语12人、法语16人。

  自2020年起,南京外国语学校初升高政策将作出调整,在保持总招生计划不变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对本校以外初中毕业生的招生人数。2020年对本校以外的初中毕业生的招生计划为90人。

  13、想参加电脑派位,如何报名?

  答:对于符合各区规定条件并有参加电脑派位意愿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新生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2日—3日、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9日—10日到户籍及房屋产权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参加电脑派位,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户籍不在本区的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地所在教育局登记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14、什么时候进行电脑派位?怎样知道电脑派位结果?

  答: 6月24日上午,市教育局将组织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相关区教育局将组织区内民办学校和热点公办中小学的电脑派位。6月25日起,家长可在南京招生信息网(www.njzb.net)上进行查询,学校也会张榜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15、孩子报名后,怎样知道是否已被录取?

  答:8月10日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在学校门口进行张榜公布。

  16、我在上海小学毕业了,为什么到南京还要继续读小学六年级?

  答:上海等地义务教育是“5+4”模式,小学阶段是五年制,初中阶段是四年制,小学毕业后到“6+3”模式的南京地区升学,需要在南京继续读完小学六年级,确保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17、中途转学能够到户籍迁入地对应的学校就读吗?

  答:在学生义务教育学习中途,家长如通过购房落户等方式将户籍迁移,拟考虑转至迁入地对应学区就读,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地对应学区的实际招生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8、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南京市有盲、聋、培智三类共13所特殊教育学校(班)。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区的特殊教育学校(班)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少年。雨花台区、化工园区因为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班),户籍在雨花台区的智障儿童可在秦淮区特教学校就读,户籍在化工园区范围的智障儿童可在六合区特教学校就读。

  智障儿童少年可到本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少年可到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少年可到南京市聋人学校就读。上述儿童少年经教育评估诊断、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也可申请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19、南京有哪些艺术、体育特色的初中校?

  答:南京有各类艺术、体育特色初中,家长可在南京招生信息网(www.njzb.net)查询到相关学校的招生信息,家长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以及初中特长生的招生要求,理性选择适合的特色学校。

  20、小升初入学报名时为何需要小学学籍卡?

  答:小学毕业生的学籍卡是初一新生注册的重要依据,如监护人想在初一时更改学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应在小学学籍卡打印前到小学调整或在初一注册成功后再调整,以确保初中学籍注册时的学生信息能对应上小学的学籍信息。外地来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也需携带当地小学毕业生学籍卡,否则无法在我市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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