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请求权 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收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哪些情况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损害赔偿请求权 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5、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而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相关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第四条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六条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阅读:

  适用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既然如此,精神损害赔偿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不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本文认为,由于精神损害赔偿可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和民事不法行为的多样性,在精神损害赔偿领域似不应规定一个统一的归责原则,而应区分不同情况,对不同种类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首先,在侵害精神性人格权和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主要理由是,侵害这些人格权和身份权的侵权行为大都是一般侵权行为。为维护中国民事立法归责原则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对这类致害行为追究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不能适用其他责任原则。

  其次,在侵害物质性人格权的案件中,即人身伤害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中,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公平责任原则都有其适用的余地。这主要是因为在这类侵权行为中,造成精神损害的行为不仅有一般侵权行为,还有特殊侵权行为,甚至还包括对造成的损害后果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的情况。所以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分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再次,在侵害负载着较为重大的情感价值之财产权或违约行为致非违约方精神损害的情况中,本文认为应遵循已颁布之统一合同法和即将出台之物权法中规定的归责原则来确定侵害人责任的成立与否,以确保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4599571/676752639.html

更多阅读

哪些情况下要做宫颈活检? 宫颈活检是什么

  哪些情况下要做宫颈活检?宫颈活检是妇科临床上用于判断一些妇科疾病所必须采取的检测手段。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动用这个步骤,下面由艾丽斯妇科医院专家为大家详细介绍。  哪些情况下要做宫颈活检? 

兔子繁殖方式 兔子在哪些情况下不宜繁殖

   兔子在哪些情况下不宜繁殖?  (1)门齿过长:也叫下颔颚突畸形。有的家兔下门齿向斜上方长出,像倒长的象牙,而上门齿却向嘴里长,变得长而弯曲,就象羊犄角一样,严重影响家兔采食,尤其是采食长草时更加困难,还很容易刺破上颚和齿龈,

为什么感冒不能献血 哪些情况下不能献血

 哪些情况下不能献血爱华阅读配图  1.性病、麻风病、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的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单纯性荨

四个时间不宜洗澡 哪些情况下不宜洗澡

   哪些情况下不能洗澡  对于我们南方人,一天不洗澡,全身都会感到不舒服,所以洗澡是我们每天的必修课。每天洗个澡能使身心获得彻底放松,疲劳的身体得以迅速恢复,出于健康的考虑,并不是所有时间洗澡都是好的。下面,爱华小编提醒

新生儿感染时不宜选用 哪些情况下不宜给新生儿洗澡

 哪些情况下不宜给新生儿洗澡爱华阅读配图  1、打预防针后暂时不要洗澡:宝宝打过预防针后,皮肤上会暂时留有肉眼难见的针孔,这时洗澡容易使针孔受到污染。  2、皮肤损害时不宜洗澡:宝宝有皮肤损害,诸如脓疱疮、疖肿、烫伤、

声明:《损害赔偿请求权 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为网友霸控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