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公安部2011年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2011年全国第一个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文明交通,告别陋习”。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文明办、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2.2交通安全日活动内容,供大家参考!
12.2交通安全日活动内容
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内容主要有:
(一)开展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邀请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交通安全形象大使、志愿者等参加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学校、企业、单位、社区和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咨询、知识竞赛以及文艺巡演等活动。组织客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活动现场组织电视或广播直播活动。
(二)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积极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用好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对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组织“文明交通,告别陋习”主题征文、绘画比赛,主题班会以及交通安全实践活动。向中小学生发放交通安全读本、手册,标有交通安全提示语的学习用具以及用于粘贴在书包、自行车上的反光贴等。会同学校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提示家长重视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黑校车”。
(三)开展文明交通宣讲活动。紧密结合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组织宣讲团深入客货运企业、物流企业、驾校等单位,对机动车驾驶人、企业和单位有关负责人等开展宣讲。在鼓励各地采取案例授课、座谈交流、演讲演出等形式的同时,大力推广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文明交通宣讲等做法。
(四)开展“百城百台”联播活动。全国“百城百台”联播单位要在节目中滚动播出我部交通管理局与交宣委统一制作的片花和广告(相关内容11月28日后可通过“中国交通广播网在线视听”下载)。要在12月2日早、晚高峰节目时段推出时长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结合本地交通安全特点,呼吁社会关注出行安全。
(五)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活动。争取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支持,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高密度、高频次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大力弘扬“文明交通,告别陋习”的理念。
(六)开展专题报道活动。在各类媒体刊播反映交通安全形势、交通管理工作及交警队伍规范执法和为民服务等工作资讯,以及恶劣气象条件下安全行车技巧、交通事故自救与互救常识、事故快速处理知识等提示服务的系列专题节目。通过举办论坛、组织专家访谈等方式,剖析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就城市文明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以及构建汽车社会文明进行讨论,倡导文明参与交通。
(七)开展微博讨论活动。在官方微博账号、微博群设置“12月2日交通安全日”话题,提前公布本地交通安全日活动安排,征集热心“粉丝”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发布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和安全提示,及时回复粉丝留言和咨询;积极参与我部交通管理局和新浪微博共同策划的交通安全日微话题讨论活动。[1]
12.2交通安全日实施措施
在“122”交通安全日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将在媒体上高频次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交通安全形势、交通管理工作和为民服务等内容。各地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公安部决定,将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