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金融监管政策解读 2017金融监管政策

  2017年金融监管出台哪些新的政策,有哪些新的政策值得注意关注.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金融监管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金融监管政策

  监管持续加码

  回顾2016年,金融去杠杆成为贯穿监管的主旋律。一行三会相继登场,密集推出了一系列新规,加码金融监管。

  首先,央行打响加速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第一枪”,也为接下来各监管机构加强监管提供了基本的政策框架。

  2015年12月29日,央行宣布从2016年起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以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更加有效地防范系统性风险,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

  2016年2月26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G20会议的记者会上表示,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在危机中也有一些不令人满意的表现,特别是2015年中国金融市场出现的一些动荡也促使我们反思金融监管体制需要做出调整,目前此问题还处在研究阶段。其中一个因素是要考虑新的监管体制是否有利于宏观审慎政策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政策框架的执行。

  在业内人士看来,MPA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减少监管套利。当前利率市场化改革初步完成,存贷比也已取消,银行利用信托、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等通道经营资产业务较为盛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及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已难适应当前混业经营的新形势。

  央行表示,新引入的MPA体系更为全面、系统,重点考虑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大方面。这意味着升级为MPA后,从以往的关注狭义贷款转向广义信贷,将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入返售资产等纳入其中,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减少各类腾挪资产、规避信贷调控的做法,压缩监管套利空间,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升级意味着市场期待的混业监管体系改革正在提速。未来央行协调监管职能将会得到加强,即将开启全面混业经营的时代。

  在此基础上,2016年5月,为严控表外风险,证监会加码基金子公司监管。先后下发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控指标指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要求各类资管计划大幅降杠杆且提高其设立门槛和监管力度。

  2016年5月27日新三板分层方案正式落地,并于6月27日正式实施,分层标准更强调企业管理的规范性并且层级之间的流动也更加频繁,金融监管日趋规范。

  银监会方面,2016年7月关于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新规正式出炉,相比2014年的意见稿,新规通过划分理财类型(基础类和综合类)的形式提高了非标以及权益资产的准入门槛,一定程度上将影响理财资金入市和进行非标投资;加强监管,阻塞了部分业务通道;禁止分级产品和资金池业务的开展,同时明确要求商业银行不能托管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整体来看,新规监管的大方向还是金融去杠杆,通过限制投资范围、限制通道、降低期限错配等措施防范金融风险。

  保监会方面继续强化万能险监管。2016年以来,为了规范万能险业务发展,落实“保险姓保”的政策理念,保监会密集出台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多项规定,对万能险的规模、经营管理等进行了限制和规范。并且针对互联网保险领域万能险产品存在销售误导、结算利率恶性竞争等问题,先后叫停了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6家公司的互联网渠道保险业务。

  为了进一步实现“去杠杆、防风险”的意图,临近年末,央行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再升级。2016年12月19日晚,央行宣布2017年一季度开始,正式将表外理财纳入MPA考核。

  央行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解释了这一决定的初衷:当前未纳入MPA的表外理财业务增长较快,部分银行的业务还潜藏着一些风险。一是表外理财底层资产的投向主要包括类信贷、债券等资产,与表内广义信贷无太大差异,同样发挥着信用扩张作用,如果增长过快会积累宏观风险,不利于“去杠杆”要求的体现与落实。二是目前表外理财虽名为“表外”,但资金来源一定程度上存在刚性兑付,出现风险时银行往往不得不表内化解决,未真正实现风险隔离。因此,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地衡量风险,引导金融机构更为审慎经营,需要加强对表外理财业务的宏观审慎评估。

  去杠杆的背后逻辑

  种种迹象表明,2016年我国金融监管在不断从严。齐鲁资管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当下金融监管趋向严厉的逻辑是经济下行中金融的虚假繁荣,不仅无助于实体经济的止跌,而且会带来更大的金融泡沫,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各种数据表明,实体经济面临着危机。根据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的研究,截至2015年底,我国债务总额为168.48万亿元,全社会杠杆率为249%。其中,非金融企业部门的问题最为突出,其债务率高达131%。2016年上半年信用风险集中爆发,前8个月就有接近250亿元的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其中七成来自央企子公司和地方国有企业。东方资产上个月发布的《2016: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银行不良贷款率1.76%,仍在攀升,预计全年不良贷款率在2%~3%。

  但与实体经济的萧条不同的是,我国的金融业却在快速地繁荣壮大。有机构发布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之比为8.5%,2016年上半年这一数字则上升至9.2%。而2007年之前,中国金融业增加值的GDP占比在5%左右,2008年后逐步走升。英国、美国的相关数据则分别为8%和7%左右,日本和欧盟低于5%。

  周小川在2016年3月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6”上曾经指出,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金融业和实体经济的关系可以是双赢,也可以是零和博弈,也可以是双输,金融业不发展,无法提供普遍服务,至少实体经济会受限制。此前,他也强调,中国要防止金融市场泡沫。中国应该均衡其各项政策,以满足各种目标。

  李迅雷认为,中国在第三产业GDP占比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下,金融业却拔地而起,这就是畸形发展了。

  2016年,我国的股市、汇市、债市、楼市都相继发生了剧烈的震荡,5月9日,权威人士在《人民日报》撰文称,“要避免把市场的这种‘超调’行为简单理解成只是投机带来的短期波动,而要从整个金融市场的内在脆弱性上找原因。”

  文章指出,其中,高杠杆是“原罪”,是金融高风险的源头,在高杠杆背景下,汇市、股市、债市、楼市、银行信贷风险等都会上升,处理不好,小事会变成大事。

  权威人士还强调,当前,最重要的是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去杠杆。在利用货币扩张刺激经济增长边际效应持续递减的情况下,要彻底抛弃试图通过宽松货币加码来加快经济增长、做大分母降杠杆的幻想。对各类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隐患,金融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摸清情况,做好预案。

  央行在2016年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多次提及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在三季度的报告中则再次强调“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金融风险”。这也成为了贯穿2016年金融监管的主线。

  “脱虚向实” 2017监管再加码

  注册制暂缓 战兴板搁置

2017金融监管政策解读 2017金融监管政策

  2016年首个交易周,中国股市相继经历了4次熔断。1月4日,A股第一个交易日两度触及熔断阀门,市场被迫提前收市,当天交易市场仅2小时18分钟,两市1422只个股跌停,仅41只个股上涨。两个交易日后,1月7日熔断行情再度兵临城下,全天交易时长仅为857秒,两市近1600股跌停,仅35股红盘,交易时段平均每秒蒸发45.05亿元。

  熔断的阴霾从股票市场蔓延至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股指期货、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相关交易品种均因熔断而停摆。短短4个交易日,A股市值已蒸发近7万亿元,总市值从2015年底时的53.15万亿元缩水至46.22万亿元。

  面对哀鸿遍野的资本市场,证监会连夜紧急叫停熔断机制。从1月1日熔断机制正式执行到1月8日被叫停,熔断机制在A股如昙花一现,仅存活了7天。

  熔断行情带来的影响并未因紧急叫停而风住雨歇。从2016年1月4日蔓延至1月29日,上证指数从3538.69点年内高点俯冲向下,一度触及2638.30点年内最低点,20个交易日内暴跌900点,深跌22.63%。

  在经历了2015年年中“股灾”重创以及2016年初熔断惊魂后,2016年2月20日,证监会第八任主席刘士余临危受命。3月5日,刘士余上任后首次公开发声称,新主席的首要任务就是监管。

  刘士余上任一个月之后的全国两会期间,探讨近3年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进度放缓、准备超过2年的战略新兴板遭到搁置,资本市场改革风向突转。

  彼时中国银河分析师武平平指出,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及注册制,表明注册制要缓一缓,推出时机需要重新考量。

  多位业内人士也分析认为,实施注册制,对于监管强度、惩罚力度、退市制度等都有很高要求。在《证券法》尚待修改、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仍有待加强的背景下,实施注册制的条件仍不成熟。如果急于求成,贸然推出则可能威胁股市的基本稳定。

  同时,“战略新兴板推迟也说明监管层对发展资本市场和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态度有较大的转变,这也表明监管回归本位,更加务实,希望逐步有序地推进。”国金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立峰表示。

  很显然,管理层的矫正过失,意在适度放缓金融改革步伐,从而给金融市场提供喘息疗伤机会。

  监管加法 杠杆减法

  将监管放在首要任务的刘士余履新之初就表明了监管思路: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的措施顺利实施。

  从密集出台监管新规进行政策补漏、深度追责严惩顶风违规、监管触角覆盖金融业多个细分领域,今年以来监管层选择做加法的态度跃然纸上。

  彼时,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尚且不够成熟,尤其是在经历股灾和熔断等极端行情的市场实测之后,杠杆无度、恶意举牌、内幕交易、利益输送、财务造假、信用违约、制度套利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直指监管政策漏洞。在刘士余依法监管思路之下,建章立制划定红线和规矩,使监管有法可依变得异常迫切。

  监管政策也密集出台。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年以证监会、银监会为代表的一行三会先后实施的重大金融监管举措和政策累计超过40余条。

  中金公司固守团队梳理显示,2016年出炉的监管政策的条款涵盖了银行票据业务方面、不良资产收购和银行信贷收益权转让方面、信托的风险防控方面、保险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和理财业务监管方面等六大类,共12项文件,其中银监会颁布6 项,证监会颁布4 项、保监会颁布2项。

  以证券资管行业为例,出台了多项控制风险、抑制投资、降低杠杆的措施。

  2016年7月15日,证监会重新修订资管业务“八条底线”,并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将资管机构范围扩大至券商资管、基金专户、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结构化产品的负债端杠杆率水平和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端杠杆率水平均被加以限制,嵌套和资金池操作被严格禁止,对优先级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宣传也在被禁止之列。

  中金公司分析认为,《暂行规定》针对金融机构开展私募资管业务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推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提升资管业务能力水平特别是主动管理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投资者多元化的理财需求。

  面对金融市场高杠杆横行、脱实向虚严重倾斜的状况是,在埋头摸底券商、公募、私募、债市、期货、信托、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金融工具摸底情况、排查风险的监管举措也相继落地。排查杠杆,加速出台监管政策的同时,监管层也多次明确表态要正本清源从严监管,坚定金融去杠杆的决心。

  继《五问中国经济》《七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后,2016年5月9日,“权威人士”第三次现身《人民日报》头版发文《开局首季问大势》,就经济形势诊脉、开方。

  权威人士指出,2016年伊始发生的股市汇市动荡,反映出一定的脆弱性。要避免把市场的这种“超调”行为简单理解成只是投机带来的短期波动,而要从整个金融市场的内在脆弱性上找原因。其中,高杠杆是“原罪”,是金融高风险的源头,在高杠杆背景下,汇市、股市、债市、楼市、银行信贷风险等都会上升,处理不好,小事会变成大事。

  抑制泡沫 脱虚向实

  虽然金融市场去杠杆、严监管之路尚在途中,但并不意味着中国探索金融改革、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的进程停滞。随着做市商试点扩围、新三板建立分层制度和深港通开通,2016年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探索有了新的课题。

  在严监管、去杠杆大趋势下,金融机构也在持续调整,轮番进行“去杠杆、去通道、去非标、禁资金池”排查清理,以适应金融监管新秩序提出的新要求。

  2016年“净资本”在金融机构风控体系中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券商的不少核心业务均与净资本挂钩,2016年年初通过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对券商净资本充足程度尤其是核心净资本的规模提出了更加清晰的要求。

  面对2016年上半年的净资本规模普遍缩水的现实,融资补充净资本变得迫在眉睫。2016年以来,数十家券商纷纷加速排队A股、H股IPO,或者申请挂牌新三板进行公开融资,部分已上市券商则频繁发出大额定向增发预案再融资。此外,信托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也各显神通加速补充净资本。

  在监管层明确的“去通道”的思路,资产管理行业的通道业务正在逐步萎缩,取而代之的是主动管理类业务的扩张。

  安信证券研报指出,2016年前三季度,券商行业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00亿元,同比增长12%,占比上升至8%,全行业受托资金15.67万亿元,较2015年末增长了31%。在低息背景下,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不断增长,证券公司加快对资管产品的研发与设立。同时2016年上半年券商风控指标以及“八条底线”细则的出台强化了对资管业务的监管,使得通道业务规模减小,主动管理业务迅速提升,预计2017年主动管理占比提升的趋势将强化。

  齐鲁资管董事长章飙此前对记者透露,从2015年开始,齐鲁资管就主动压缩通道业务规模,大力发展主动管理业务。就充分体现出业务结构的主动调整。到2016年三季度末,公司通道业务规模大约是2014年底的55%。“目前,我们又在主动压缩股票质押业务规模,全面清理杠杆产品。”

  2016年重要金融监管政策

  银行

  4月27日:央行、银监会发下《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内容:强化票据业务内控管理;坚持贸易背景真实性要求;规范票据交易行为;开展风险自查。

  7月27日: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内容:将银行理财分为综合类和基础类进行分类管理;禁止商业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强调禁止“资金池”操作;对银行理财进行一系列的限制性投资;规定银行理财计提风险准备金;限制银行理财投资端的杠杆;禁止银行理财投资非标时嵌套证券期货资管产品;实施严格的第三方托管制度。

  保险

  6月22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

  内容:禁止发行“资金池”性质产品;禁止发行“嵌套”交易产品;禁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分级产品;限制分级产品杠杆倍数;禁止以外部投资顾问形式将产品转委托;禁止设立子账户进行操作。

  证券

  10月1日:证监会实施《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

  内容:明确了风险覆盖率≥100%;明确净资本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附属净资本规模不得超过核心净资本规模;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过程,不再对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产品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且对不同类型产品设置不同计算比例。

  信托

  3月18日:银监会下发《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

  内容:对信托资金池业务穿透管理,清理非标资金池;结构化配资杠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要求信托根据资产质量足额计提拨备;要求对于表外业务以及向表内风险传递的信托业务计提预计负债;要求接盘固有资产纳入不良资产监测,接盘信托项目纳入全要素报表。

  基金

  5月18日:证监会发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标》

  内容:收紧基金子公司成立门槛;新增对基金子公司的净资本约束;基金子公司需计提风险准备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准则》

  内容:涉及资管机构范围扩大;限制结构化产品的负债端杠杆率水平;限制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端杠杆率水平;禁止预期收益率宣传;禁止对优先级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禁止嵌套和资金池操作;加强对第三方投顾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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